博主注:熊丙万,男,重庆市开县太原乡(现临江镇)籍人士,曾就读于开县太原初级中学,以下是有关他的报道——
他,年纪轻轻却有出色的学术造诣,硕士期间就在《法律科学》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从07年至今已在《中国法学》、China Legal Science, China Daily等各类法学期刊和杂质上发表学术论文和评论数十篇;
他,成长于人大和哈佛,国际视野开阔;曾到德国慕尼黑大学研习德国和欧洲民法,曾在“哈佛-斯坦福国际青年论坛”、“国际法律符号学圆桌会议”上报告学术论文;
他,专注研究却不忘现实,学生时期就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普法和法律援助活动,曾担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特约咨询员、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
他,就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新教师熊丙万。
从社团活动走向学术研究
提起自己走上讲台,熊丙万也笑言,从前的同学都惊讶,他竟然会选择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
本科期间,熊丙万在努力学好专业和通识课程同时,也积极参与大量社团活动。他是班级骨干,也曾担任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长,在课余和同学们一起参与大量普法活动。他也参加了很多法律援助活动,在丰富自己对法律和社会的认识的同时,也为社会上遇到法律纠纷的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当一个人原意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原意去观察和思考我们身处的群体和社会时,你自然会发现一些问题,并思考可能的答案。再加上我本来对法律就比较感兴趣,选择深入研究就很自然了”。在十多年的学习和研究中,熊丙万逐步对与社会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熊丙万在硕士期间选择了经济法专业,在博士期间专注于民商法领域,在博士后期间和在哈佛攻读LL.M.期间侧重研习“法律与经济学”,特别是私法的经济分析。在他看来,在国际竞争和国际比较的大背景下,中国法治和经济改革的推进,需要发挥法学和经济学这两个交叉领域,乃至更多领域的知识组合优势。
熊老师认为,学术研究其实就是一场场社会实验。既然是实验,就是建立在各种假设基础之上的“试错”,就难免有成功和失败。
他,年纪轻轻却有出色的学术造诣,硕士期间就在《法律科学》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从07年至今已在《中国法学》、China Legal Science, China Daily等各类法学期刊和杂质上发表学术论文和评论数十篇;
他,成长于人大和哈佛,国际视野开阔;曾到德国慕尼黑大学研习德国和欧洲民法,曾在“哈佛-斯坦福国际青年论坛”、“国际法律符号学圆桌会议”上报告学术论文;
他,专注研究却不忘现实,学生时期就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普法和法律援助活动,曾担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特约咨询员、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
他,就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新教师熊丙万。
从社团活动走向学术研究
提起自己走上讲台,熊丙万也笑言,从前的同学都惊讶,他竟然会选择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
本科期间,熊丙万在努力学好专业和通识课程同时,也积极参与大量社团活动。他是班级骨干,也曾担任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长,在课余和同学们一起参与大量普法活动。他也参加了很多法律援助活动,在丰富自己对法律和社会的认识的同时,也为社会上遇到法律纠纷的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当一个人原意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原意去观察和思考我们身处的群体和社会时,你自然会发现一些问题,并思考可能的答案。再加上我本来对法律就比较感兴趣,选择深入研究就很自然了”。在十多年的学习和研究中,熊丙万逐步对与社会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熊丙万在硕士期间选择了经济法专业,在博士期间专注于民商法领域,在博士后期间和在哈佛攻读LL.M.期间侧重研习“法律与经济学”,特别是私法的经济分析。在他看来,在国际竞争和国际比较的大背景下,中国法治和经济改革的推进,需要发挥法学和经济学这两个交叉领域,乃至更多领域的知识组合优势。
熊老师认为,学术研究其实就是一场场社会实验。既然是实验,就是建立在各种假设基础之上的“试错”,就难免有成功和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