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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周顺实例告诉你境外所得间接抵免如何计算和填报

2017-03-17 22:28阅读:
吴周顺实例告诉你境外所得间接抵免如何计算和填报
境外所得间接抵免:搞清顺序才能正确计算20150629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境外所得税的抵免法,指为了消除国际间的重复征税,本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从而实际征收的税款只为该居民应纳本国税款与已纳外国税款的差额。境外税收抵免是一项难度大、较复杂的所得税业务,本文通过案例,归纳境外所得抵免的计算过程。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
号)
  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的区别
  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方法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
  直接抵免,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主要适用于企业就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所得税。
  间接抵免,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适用范围为居民企业从其符合财税〔2009125号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案例解析
  中国一家跨国公司A,在乙国设B公司,为子公司。B在丙国设C公司,为B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和B公司各拥有下一附属公司50%的股权,其余50%为所在国股东拥有;2012年度ABC公司国内税前所得分别1000万元、600万元和400万元;中国、乙国、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5%24%20%,三家公司当年税后利润一半用于分派股利。乙国、丙国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支付给母公司股利征10%的预提税。试计算ABC公司各自应纳税额及外国税收抵免额?
  分析境外公司控股层级及比例是否符合现行税收抵免政策文件规定
  本案例中,A公司拥有B公司50%股权,B公司拥有C公司50%股权,采用“乘法”计算,即A公司拥有C公司25%股权超过20%,控股层级2级,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计算步骤
  1.计算C公司在丙国应纳税额=400×20%80(万元);
  2.计算C公司的税后利润=40080320(万元);
  3.计算C公司税后利润对其股东B公司的分配额=320×50%×50%80万元);
  4.计算C公司当年所纳税款当中属于由B公司间接负担的数额=(800)×80÷32020(万元);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5.计算B公司在乙国的应纳税所得总额=60080÷(120%)=700(万元),即B公司在乙国取得境内所600万元,境外所得100万元
  6.计算B公司应纳所得税总额=700×24%168(万元);
  7.计算B公司抵免限额168×100÷70024(万);
  8.计算B公司就获得的股利80万元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额80×10%2028(万元);
  9.比较第7步和第8步金额大小确定可抵免金额=24(万元);
  10.计算B公司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额=16824144万元);
  11.B公司就利润及投资收益缴纳的所得税1448152万元);
  12.计算B公司税后利润额60080152528(万元);
  13.计算B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额=528×50%×50%132万元);
  14.计算B公司所纳税款当中属于由A公司负担的数额=(15220)×132÷52843(万元);
  15.计算A公司的应纳税所得总额=1000132÷(124%)1173.68(万元),即境内所得1000万元,境外所得173.68万元;
  16.计算A公司应纳所得税总额=1173.68×25%293.42(万元);
  17.计算A公司抵免限额=293.42×173.68÷1173.6843.42(万元);
  18.计算A公司就获得的股利132万元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所得税额=132×10%4356.2(万元);
  19.比较第17步和第18步金额大小确定可抵免金额=43.42(万元);
  20.计算A公司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额=293.4243.42250(万元)。
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如何计算
2015-05-29 作者:罗卫华 蒋金平 来源:中国税务报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依法抵免。抵免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即境外税收抵免分国不分项计算、间接税收抵免规定和新申报表填报等。
分国不分项如何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明确,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抵免限额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计算。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例如,某企业2014年境内实现所得800万元,另从甲国应取得经营收入300万元,实际取得资金240万元,缴纳所得税60万元;从乙国取得税后股息、红利所得140万元,该国所得税税率为30%那么,甲国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800+240+60]×25%×(240+60)÷[800+240+60]=75(万元),甲国境外所得实际缴纳所得税6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75万元,实际应抵免所得税60万元;乙国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800+140÷(1-30%]×25%×140÷(1-30%)÷[800+140÷(1-30%]=50(万元),乙国境外所得实际缴纳所得税=140÷(1-30%)×30%=60(万元),大于抵免限额50万元,实际应抵免所得税50万元,未抵免的10万元税款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继续抵补。
间接抵免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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