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泥石流灾害的形成原因
2010-08-20 08:57阅读:
8月7日晚上11点,两百多万立方米的泥石流,沿着舟曲县北山的三眼峪沟和罗家峪沟直流而下,越过十几道拦渣坝后,一路在黑夜里咆哮了40分钟,最终戛然而止于瓦厂村附近的白龙江,绵延5公里长。
泥石流的一般过程
泥石流是携带着岩石、粘土和其它碎屑而快速运动的特殊洪流,属于一种地质灾害。它的初始动力来源于地面径流——由于暴雨或快速融雪而形成的水流,使饱和的土层变成含有岩石和泥沙的混合水流。
泥石流的发生过程:在山坡或者峡谷,未固结物质由于雨水或冰雪融水而变得饱和且不稳定,这些含有岩石和泥沙的水流由于重力作用逐步向陡峭的山谷汇集。泥石流的前锋往往含有大量体积较大的岩石和圆木,紧随其后粘性稍小的是由沙子、淤泥和粘土所混合而成的泥流。随着坡度的变缓,泥石流前锋的粗糙物体(如岩石、树木等)开始沉积,水流变得更加稀薄、粘性更弱。由于途中的摩擦力和其它障碍物的阻拦,泥石流往往以脉冲形式向前运动,呈现出间隔性的冲击波。有时,初期的冲击波或先前的一次暴发所残留的沉积物会形成堰塞体,阻碍泥石流继续流动——直到水流携带物质的重力足以冲破堰塞体。堰塞体的溃败将形成更集中的破坏能量。
泥石流的暴发非常迅速,威力也十分惊人。泥石流的下泄速度慢者可达每小时5公里,极端情况下可达每小时80公里。它可以高速奔袭数公里,并且在向低处流动时由于卷入树木、岩石、建筑物、汽车和其它材料而不断增大体积,因势能转变成动能而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形成舟曲泥石流的自然地理因素
泥石流的发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具有坡度的地形、松散的土层结构和暴雨袭击。8.7舟曲泥石流也不例外。
1. 三眼峪坡度大:一般来讲,谷坡坡度大于30度的沟谷有一半以上易发生
泥石流,坡度在20度-30度之间的沟谷1/3易发生泥石流。舟曲地处南秦岭山地,地势起伏大且坡度较陡、谷坡稳定性差,过半地方坡度大于25度,南部许多地方甚至达到35度-50度。
舟曲县城对这的三眼峪呈“瓢”状,落差高达2488米。两侧山坡坡度大都在50度以上。坡度越陡,泥石流下泄的动能就越厉害。
2.特殊地质构造:舟曲县城附近的地质构造岩性松软、比较破碎,岩石层多为板岩、砂岩,风化程度也很厉害,比较容易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松软、破碎的岩土为泥石流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补给。
3.“
5.12”汶川地震的影响:舟曲县是5.12汶川地震的重灾区之一,汶川地震导致舟曲县城周边山体松动、岩层破碎,因地震造成的山体松动一般需要3到5年时间才能消除,但目前距离汶川地震发生仅2年多时间。
4.
持续干旱加剧了地表结构的松散:舟曲从2009年四季度到2010年上半年持续干旱,造成城区周边岩石解体,部分山体、岩石裂缝暴露在外,使雨水容易进入,导致滑坡。
5.强降雨:洪水是泥石流的载体。8月7日,舟曲县城东北部山区突降特大暴雨,持续40多分钟,降雨量达到97毫米。
形成舟曲泥石流灾害的人为因素
特大泥石流灾害的形成并不只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埋下的“祸根”。依据迄今为止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新社记者文章综合报道的资料,在灾害及其危害的形成原因中,可以归纳出以下五方面是属于人为因素的:
1.舟曲在六十年前还是原始森林茂密的“甘肃江南”,长达半个世纪的林木砍伐、水电开发、矿业采掘,使这里几乎所有的山石岩面都裸露在外。到八十年代,大树都砍没了,就砍防风林(法律禁止砍伐的)。有个数据很说明问题:在1998年前,县财政95%的收入来自林业。另外,“修水电站要炸山征地,岩体被松动,植被被破坏,会引起新的滑坡,弃渣堵塞河道,在沟道中胡乱堆积也为泥石流形成提供了松散固体物质。”(一位舟曲官员的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树吃树,几十年一贯制,硬把舟曲的山吃光秃了,把舟曲的经济吃穷了。舟曲失去了生态平衡。
2.科学家早就确证舟曲是中国四大泥石流灾害频发地之一,属地质灾害高发区,这意味着这里是不适宜人居的区域。县城位置本就是历史上泥石流形成的堆积扇,位于三眼峪沟与另外几条大沟的汇合处,选址不合理,明显违反自然规律。但舟曲城镇一直在作扩展性的规划建设,2.2平方公里的县城已拥挤着4.5万人口,加上流动人口超过5万,城区人口密度已和兰州相近。
3.
中科院兰州冰川冻土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在1996年就提出了舟曲泥石流综合防治工程方案,但工程却有头没尾,四年过去了,40个工程项目完成了不到一半。13道拦渣坝只修建了10道,而且把钢筋混凝土结构全改成了石块混凝土。排导工程则一直未实施,这意味着即使堵截了,不能导排也必然是没过坝顶或直接溃坝。而且前几道拦渣坝在早几年的泥石流中就已被淹到了坝顶,已失去了拦截的功能。这种情况埋下了隐患的种子。
4.
没钱是舟曲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一直面临的困境。早在1997年,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马东涛研究员在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对舟曲县可能再发泥石流及其危害的地区和人口数作出过预言,县政府应该清楚灾害迟早会发生,国家地质环境监测院应该清楚灾难迟早会发生,但因为县政府“没有钱”,就可以听天由命?
5.预警系统失语。指两方面,一是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自1990年开始建长江流域的泥石流监测预警系统,但在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地三眼峪沟和罗家峪沟都未设置预警点(离三眼峪沟最近的预警点建在白龙江上游锁儿头水电站附近。8月7日那天降水量并不大)。二是当地的气象预报,在8月7日夜40分钟内集中降雨97毫米之前,舟曲“当天的天气预报里并没有发布暴雨警报”(南方周末记者报道)。因此,县政府没有应急动作,人们没有安全防范。在灾害突袭下,近2000条生命在这次泥石流中死亡或失踪,这个数据意味着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严重的泥石流灾情记录。
面对舟曲泥石流,就只是救灾和重建?
舟曲泥石流灾害的自然成因当然是极端气象条件与特殊地形地貌共同作用的结果,但看不到或故意忽视人为因素对造成巨大灾情危害的作用,则是极其危险的。我们在考察、研究舟曲灾情时,要关注其自然成因,更要深入分析其人为因素。
自然灾害(A)是问题的一方面,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生命财产损失(B)是问题的另一方面。A和B密不可分,A不等于B,A不一定必然导出B。我们必须强调,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但自然灾害的危害和后果是可以规避的,或是可以大部分规避的。换一句直白的话,天灾不可避免,人祸完全可以杜绝!
这几天舟曲县又宣布要在原址重建。用舟曲县县长的话说,“迁址重建不太可能,舟曲县山地多,平地非常少,实在没有找到更合适的新地点。换句话说,搬到新的地方也不一定保证安全。”这种理由实在太苍白。我们得承认现实,有些自然环境恶劣的地方,就是不适合建城镇,为什么一定要拿人民的安危去与大自然赌博呢?
面对舟曲特大泥石流,难道就只是救灾和重建?不!
一个讲科学的政府,必须在救灾的同时,认真系统地总结经验教训。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追究责任,该奖的奖,该惩罚、惩处的也绝不姑息。
一个置人民安危高于天的政府,应该从长远规划、系统工程、应急管理、资金投入这些根本措施上逐项落实。
我们希望政府官员们不要只满足于救灾时在现场摄像机、闪光灯前的焦虑和表现。如果一次又一次只是在救灾现场临时抱佛脚,那么奔赴第一线就近似于一种为了解脱责任的作秀,久了,恐怕只会引起公众的审美疲劳!如果大灾的来龙去脉还没梳理清楚就急着高调重建新城镇,那就不能不认人怀疑是意欲转移公众的视线。
灾前的防范,灾时的应急反应,灾后的总结、处置和重建,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我们希望看到科学、高效、长治久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