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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小知识】第三百七十二期:当年被禁的那些事儿

2015-01-21 18:00阅读:
【航空小知识】第三百七十二期:当年被禁的那些事儿
随着人们选择飞机出行的比率逐年增多,旅客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矛盾也被摆在了台面上。缺乏相关法律常识是造成旅客对民航业的不理解的重要原因之一,导致不关闭手机电源、强占他人座位、寻衅滋事等事情引起的纠纷屡屡发生。今天茶社给您讲述一下,航空器内哪些行为是必须禁止的?

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
2.使用明火或者吸烟;
3.强占座位、
行李架;
4.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
5.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机组人员履行职责;
6.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7.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扰乱客舱秩序的其他行为。
摘自(《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

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东航机务茶社提醒:
乘坐飞机出行的旅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遇到问题应克制情绪,采用合理的方法解决问题。

您也曾有过翱翔蓝天的梦想,您也喜欢看飞机?您也有关于飞机或飞行的问题想知道答案?请您“【航空小知识】+问题”编辑好邮件发到邮箱:cea_young@sina.cn或新浪航空频道邮箱skynews@vip.sina.com 我们将尽力给予您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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