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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魏书·乐志》

2011-04-10 14:43阅读:
魏书简介:
《魏书》魏书,北齐魏收撰,是一本纪传体史书,内容记载了公元四世纪末至六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一百二十四卷,其中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二卷,志二十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三卷,实共一百三十卷。

早在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时,就曾由邓渊编写代记十余卷,以后崔浩、高允等继续编写魏史,都采用编年体。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李彪参加修史,始改为纪传体,大概编写到拓跋弘统治时代。以后,邢

峦、崔鸿等先后编写了高祖(元宏)、世宗(元恪)、肃宗(元诩)三朝的起居注。北魏原有邓渊所撰《代记》、崔浩所撰《国书》等编年史,和李彪、崔光改修的纪传体史书等,为魏收取材所资,今皆亡佚。南朝著作如沈约《宋书》等,魏收当亦得见。他于天保二年(551)奉诏撰魏史,五年(554)完成。虽有高隆之任总监,房延佑等六人协助斟酌,主要由魏收执笔。


魏收(505-572),字伯起,北齐钜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县西)人,历仕北魏、东魏、北齐三朝。他15岁已能属文,显露才华。入仕后,曾任太学博士等职。26岁迁散骑侍郎,典起居
注,并修国史,兼中书侍郎。在东魏,官至秘书监,兼著作郎,定州大中正。入北齐,任中书令,兼著作郎。北齐天保二年(551年),他正式受命撰魏史。这距他开始接触有关魏史的工作,已有二十年的历史了。他的年辈小于温子升、邢劭,而文誉齐名,世称“三才”。温子升死后,他与邢劭是北齐文坛两大派的领袖,“邢赏服沈约而轻任□,魏爱慕任□而毁沈约”,“各为朋党”,互相讥讦。当时人祖□评论说:“任、沈之是非,乃邢、魏之优劣也。”(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大体中肯。

目录:

本纪

  本纪第一 - 序纪
  本纪第二 - 太祖道武帝 [1]
  本纪第三 - 太宗明元帝
  本纪第四上 - 世祖太武帝
  本纪第四下 - 世祖太武帝?恭宗景穆帝
  本纪第五 - 高宗文成帝
  本纪第六 - 显祖献文帝
  本纪第七上 - 高祖孝文帝
  本纪第七下 - 高祖孝文帝
  本纪第八 - 世宗宣武帝
  本纪第九 - 肃宗孝明帝
  本纪第十 - 敬宗孝庄帝
  本纪第十一 - 前废帝?后废帝?出帝
  本纪第十二 - 东魏孝静帝

列传

  列传第一 皇后
  列传第二 神元平文诸帝子孙
  列传第三 昭成子孙 - 寔君?秦明王翰?常山王遵?陈留王虔?毗陵王顺?辽西公意烈?窟咄
  列传第四 道武七王 - 清河王绍?阳平王熙?河南王曜?河间王修?长乐王处文?广平王连?京兆王黎
  列传第五 明元六王 - 乐平王丕?安定王弥?乐安王范?永昌王健?建宁王崇?新兴王俊
  列传第六 太武五王 - 晋王伏罗?东平王翰?临淮王谭?广阳王建?南安王余
  列传第七上 景穆十二王上 - 阳平王新成?京兆王子推?济阴王小新成?汝阴王天赐?乐浪王万寿?广平王洛侯
  列传第七中 景穆十二王中 - 任城王云
  列传第七下 景穆十二王下 - 南安王桢?城阳王长寿?章武王太洛?乐陵王胡儿?安定王休
  列传第八 文成五王 - 安乐王长乐?广川王略?齐郡王简?河间王若?安豊王猛
  列传第九上 献文六王上 - 咸阳王禧?赵郡王干?广陵王羽?高阳王雍?北海王详
  列传第九下 献文六王下 - 彭城王勰
  列传第十 孝文五王 - 废太子恂?京兆王愉?清河王怿?广平王怀?汝南王悦
  列传第十一 - 卫操?莫含?刘库仁
  列传第十二 - 燕凤?许谦?张衮?崔玄伯?邓渊
  列传第十三 - 长孙嵩?长孙道生
  列传第十四 - 长孙肥?尉古真
  列传第十五 - 穆崇
  列传第十六 - 和跋?奚牧?莫题?庾业延?贺狄干?李栗?刘洁?古弼?张黎
  列传第十七 - 奚斤?叔孙建
  列传第十八 - 王建?安同?楼伏连?丘堆?娥清?刘尼?奚眷?车伊洛?宿石?来大千?周几?豆代田?周观?闾大肥?尉拨?陆真?吕洛拔
  列传第十九 - 于栗磾
  列传第二十 - 高湖?崔逞?封懿
  列传第二十一 - 宋隐?王宪?屈遵?张蒲?谷浑?公孙表?张济?李先?贾彝?薛提
  列传第二十二 - 王洛儿?车路头?卢鲁元?陈建?万安国
  列传第二十三 - 崔浩
  列传第二十四 - 李顺
  列传第二十五 - 司马休之?司马楚之?司马景之?司马叔璠?司马天助
  列传第二十六 - 刁雍?王慧龙?韩延之?袁式
  列传第二十七 - 李宝
  列传第二十八 - 陆俟
  列传第二十九 - 源贺
  列传第三十 - 薛辩?寇讃?郦范?韩秀?尧暄
  列传第三十一 - 严棱?毛修之?唐和?刘休宾?房法寿
  列传第三十二 - 罗结?伊馛?乙瑰?和其奴?苟颓?薛野??宇文福?费于?孟威
  列传第三十三 - 韦阆?杜铨?裴骏?辛绍先?柳崇
  列传第三十四 - 窦瑾?许彦?李䜣
  列传第三十五 - 卢玄
  列传第三十六 - 高允
  列传第三十七 - 李灵?崔鉴
  列传第三十八 - 尉元?慕容白曜
  列传第三十九 - 韩茂?皮豹子?封敕文?吕罗汉?孔伯恭
  列传第四十 - 赵逸?胡方回?胡叟?宋繇?张湛?宋钦?段承根?阚骃?刘昞?赵柔?索敞?阴仲达
  列传第四十一 - 李孝伯?李冲
  列传第四十二 - 游雅?高闾
  列传第四十三 - 游明根?刘芳
  列传第四十四 - 郑羲?崔辩
  列传第四十五 - 高祐?崔挺
  列传第四十六 - 杨播
  列传第四十七 - 刘昶?萧宝寅?萧正表
  列传第四十八 - 韩麒麟?程骏
  列传第四十九 - 薛安都?毕众敬?沈文秀?张谠?田益宗?孟表
  列传第五十 - 李彪?高道悦
  列传第五十一 - 王肃?宋弁
  列传第五十二 - 郭祚?张彝
  列传第五十三 - 邢峦?李平
  列传第五十四 - 李崇?崔亮
  列传第五十五 - 崔光
  列传第五十六 - 甄琛?高聪
  列传第五十七 - 崔休?裴延俊?袁翻
  列传第五十八 - 刘藻?傅永?傅竖眼?李神
  列传第五十九 - 裴叔业?夏侯道迁?李元护?席法友?王世弼?江悦之?淳于诞?李苗
  列传第六十 - 阳尼?贾思伯?李叔虎?路恃庆?房亮?曹世表?潘永基?朱元旭
  列传第六十一 - 奚康生?杨大眼?崔延伯
  列传第六十二 - 尔朱荣
  列传第六十三 - 尔朱兆?尔朱彦伯?尔朱度律?尔朱天光
  列传第六十四 - 卢同?张烈
  列传第六十五 - 宋翻?辛雄?羊深?杨机?高崇
  列传第六十六 - 孙绍?张普惠
  列传第六十七 - 成淹?范绍?刘桃符?刘道斌?董绍?冯元兴?鹿悆?张熠
  列传第六十八 - 朱瑞?叱列延庆?斛斯椿?贾显度?樊子鹄?贺拔胜?侯莫陈悦?侯渊
  列传第六十九 - 綦俊?山伟?刘仁之?宇文忠之
  列传第七十 - 李琰之?祖莹?常景
  列传第七十一上 外戚上 - 贺讷?刘罗辰?姚黄眉?杜超?贺迷?闾毗?冯熙?李峻?李惠
  列传第七十一下 外戚下 - 高肇?于劲?胡国珍?李延寔
  列传第七十二 儒林 - 梁越?卢丑?张伟?梁祚?平恒?陈奇?常爽?刘献之?张吾贵?刘兰?孙惠蔚?徐遵明?董征?刁冲?卢景裕?李同轨?李业兴
  列传第七十三 文苑 - 袁跃?裴敬宪?卢观?封肃?邢臧?裴伯茂?邢昕?温子升
  列传第七十四 孝感
  列传第七十五 节义
  列传第七十六 良吏
  列传第七十七 酷吏
  列传第七十八 逸士
  列传第七十九 术艺
  列传第八十 列女
  列传第八十一 恩幸
  列传第八十二 阉官
  列传第八十三 - 匈奴刘聪?羯胡石勒?鉄弗刘虎?徒何慕容廆?临渭氐苻健?羌姚苌?略阳氐吕光
  列传第八十四 - 僭晋司马睿?賨李雄
  列传第八十五 - 岛夷桓玄?海夷冯跋?岛夷刘裕
  列传第八十六 - 岛夷萧道成?岛夷萧衍
  列传第八十七 - 私署凉州牧张寔?鲜卑乞伏国仁?鲜卑秃发乌孤?私署凉王李皓?卢水胡沮渠蒙逊
  列传第八十八 - 高句丽?百济?勿吉?失韦?豆莫娄?地豆于?库莫奚?契丹?乌洛侯
  列传第八十九 - 氐?吐谷浑?宕昌羌?高昌?邓至?蛮?獠
  列传第九十 西域 - 鄯善?于阗?车师?焉耆?龟兹?乌孙?疏勒?悦般?波斯?大月氏?安息?大秦国
  列传第九十一 - 蠕蠕?匈奴宇文莫槐?徒何段就六眷?高车
  列传第九十二 - 自序

  志第一 - 天象志一
  志第二 - 天象志二
  志第三 - 天象志三
  志第四 - 天象志四
  志第五 - 地形志上
  志第六 - 地形志中
  志第七 - 地形志下
  志第八 - 律历志上
  志第九 - 律历志下
  志第十 - 礼志一
  志第十一 - 礼志二
  志第十二 - 礼志三
  志第十三 - 礼志四
  志第十四 - 乐志
  志第十五 - 食货志
  志第十六 - 刑罚志
  志第十七 - 灵征志上
  志第十八 - 灵征志下
  志第十九 - 官氏志
  志第二十 - 释老志

编辑本段三国志魏书

目录

  卷一 魏书一 武帝纪
  卷二 魏书二 文帝纪
  卷三 魏书三 明帝纪
  卷四 魏书四 三少帝纪
  卷五 魏书五 后妃传
  卷六 魏书六 董二袁刘传
  卷七 魏书七 吕布*(张邈)*臧洪传
  卷八 魏书八 二公孙陶四张传
  卷九 魏书九 诸夏侯曹传
  卷十 魏书十 荀彧荀攸贾诩传
  卷十一 魏书十一 袁张凉国田王邴管传
  卷十二 魏书十二 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
  卷十三 魏书十三 钟繇华歆王朗传
  卷十四 魏书十四 程郭董刘蒋刘传
  卷十五 魏书十五 刘司马梁张温贾传
  卷十六 魏书十六 任苏杜郑仓传
  卷十七 魏书十七 张乐于张徐传
  卷十八 魏书十八 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
  卷十九 魏书十九 任城陈萧王传
  卷二十 魏书二十 武文世王公传
  卷二十一 魏书二十一 王韂二刘傅传
  卷二十二 魏书二十二 桓二陈徐韂卢传
  卷二十三 魏书二十三 和常杨杜赵裴传
  卷二十四 魏书二十四 韩崔高孙王传
  卷二十五 魏书二十五 辛毗杨阜高堂隆传
  卷二十六 魏书二十六 满田牵郭传
  卷二十七 魏书二十七 徐胡二王传
  卷二十八 魏书二十八 王□丘诸葛邓钟传
  卷二十九 魏书二十九 方技传
  卷三十 魏书三十 乌丸鲜卑东夷传



魏书·109卷·乐志

气质初分,声形立矣。圣者因天然之有,为入用之物;缘喜怒之心,设哀乐之器。蒉桴苇龠,其来自久。伏羲弦琴,农皇制瑟,垂钟和磬,女娲之簧,随感而作,其用稍广。轩辕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一〕以成咸池之美,次以六茎、五英、大章、韶、夏、护、武之属,圣人所以移风易俗也。故在易之豫,义明崇德。书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神人以和。”周礼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征,沽洗为羽,雷鼓、雷浅,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奏之六变,天神可得而降矣;函钟为宫,大蔟为角,沽洗为征,南吕为羽,灵鼓、灵浅,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奏之八变,地示可得而礼矣;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征,应钟为羽,路鼓、路浅,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顺之舞,奏之九变,人鬼可得而礼矣。此所以协三才,宁万国也。凡音,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须懘之音。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奸声感人,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莫不和顺;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莫不和亲。又有昧任离禁之乐,〔二〕以娱四夷之民。斯盖立乐之方也。
  三代之衰,邪音间起,则有烂漫靡靡之乐兴焉。周之衰也,诸侯力争,浇伪萌生,淫慝滋甚,竞其邪,忘其正,广其器,蔑其礼,或奏之而心疾,或撞之不令。晋平公闻清角而颠陨,魏文侯听古雅而眠睡,郑、宋、齐、卫,流宕不反,于是正乐亏矣。大乐感于风化,与世推移,治国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随时隆替,不常厥声。延陵历听诸国,盛衰必举,盖所感者著,所识者深也。乐之崩矣,秦始灭学,经亡义绝,莫探其真。人重协俗,世贵顺耳,则雅声古器几将沦绝。汉兴,制氏但识其铿锵鼓舞,不传其义,而于郊庙朝廷,皆协律新变,杂以赵、代、秦、楚之曲,故王禹、宋厨上书切谏,丙强、景武显著当时,通儒达士所共叹息矣。后汉东平王苍总议乐事,颇有增加,大抵循前而已。及黄巾、董卓以后,天下丧乱,诸乐亡缺。魏武既获杜夔,令其考会古乐,而柴玉、左延年终以新声宠爱。晋世荀勖典乐,与郭夏宋识之徒共加研集,谓为合古,而阮咸讥之。金行不永,以至亡败,哀思之来,便为验矣。夫大乐与天地同和,苟非达识至精,何以体其妙极。自汉以后,舞称歌名,代相改易,服章之用,亦有不同,斯则不袭之义也。
  永嘉已下,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为刘聪、石勒所获,慕容隽平冉闵,遂克之。〔三〕王猛平邺,入于关右。苻坚既败,长安纷扰,慕容永之东也,礼乐器用多归长子,及垂平永,并入中山。自始祖内和魏晋,二代更致音伎;穆帝为代王,愍帝又进以乐物;金石之器虽有未周,而弦管具矣。逮太祖定中山,获其乐县,既初拨乱,未遑创改,因时所行而用之。世历分崩,颇有遗失。
  天兴元年冬,诏尚书吏部郎邓渊定律吕,协音乐。及追尊皇曾祖、皇祖、皇考诸帝,乐用八佾,舞皇始之舞。皇始舞,太祖所作也,以明开大始祖之业。后更制宗庙。皇帝入庙门,奏王夏,太祝迎神于庙门,奏迎神曲,犹古降神之乐;干豆上,奏登歌,犹古清庙之乐;曲终,下奏神祚,嘉神明之飨也;皇帝行礼七庙,奏陛步,以为行止之节;皇帝出门,奏总章,次奏八佾舞,次奏送神曲。又旧礼:孟秋祀天西郊,兆内坛西,备列金石,乐具,皇帝入兆内行礼,咸奏舞八佾之舞;孟夏有事于东庙,用乐略与西郊同。太祖初,冬至祭天于南郊圆丘,乐用皇矣,奏云和之舞,事讫,奏维皇,将燎;夏至祭地祇于北郊方泽,乐用天祚,奏大武之舞。正月上日,飨群臣,宣布政教,备列宫悬正乐,兼奏燕、赵、秦、吴之音,五方殊俗之曲。四时飨会亦用焉。凡乐者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掖庭中歌真人代歌,上叙祖宗开基所由,下及君臣废兴之迹,凡一百五十章,昏晨歌之,时与丝竹合奏。郊庙宴飨亦用之。
  六年冬,诏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造五兵、角抵、麒麟、凤皇、仙人、长蛇、白象、白虎及诸畏兽、鱼龙、辟邪、鹿马仙车、高渉百尺、长趫、缘橦、跳丸、五案以备百戏。大飨设之于殿庭,如汉晋之旧也。太宗初,又增修之,撰合大曲,更为钟鼓之节。
  世祖破赫连昌,获古雅乐,及平凉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后通西域,又以悦般国鼓舞设于乐署。
  高宗、显祖无所改作。诸帝意在经营,不以声律为务,古乐音制,罕复传习,旧工更尽,声曲多亡。
  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务正音声。时司乐上书,典章有阙〔四〕,求集中秘群官议定其事,并访吏民,有能体解古乐者,与之修广器数,甄立名品,以谐八音。诏“可”。虽经众议,于时卒无洞晓声律者,乐部不能立,其事弥缺。然方乐之制及四夷歌舞,稍增列于太乐。金石羽旄之饰,为壮丽于往时矣。
  五年,文明太后、高祖并为歌章,戒劝上下,皆宣之管弦。
  七年秋,中书监高允奏乐府歌词,陈国家王业符瑞及祖宗德美,又随时歌谣,不准古旧,辨雅、郑也。
  十一年春,文明太后令曰:“先王作乐,所以和风改俗,非雅曲正声不宜庭奏。可集新旧乐章,参探音律,除去新声不典之曲,裨增钟县铿锵之韵。”
  十五年冬,高祖诏曰:“乐者所以动天地,感神祇,调阴阳,通人鬼。故能关山川之风,以播德于无外。由此言之,治用大矣。逮乎末俗陵迟,正声顿废,多好郑卫之音以悦耳目,故使乐章散缺,伶官失守。今方厘革时弊,稽古复礼,庶令乐正雅颂,各得其宜。今置乐官,实须任职,不得仍令滥吹也。”遂简置焉。
  十六年春,又诏曰:“礼乐之道,自古所先,故圣王作乐以和中,制礼以防外。然音声之用,其致远矣,所以通感人神,移风易俗。至乃箫韶九奏,凤皇来仪;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有周之季,斯道崩缺,故夫子忘味于闻韶,正乐于返鲁。逮汉魏之间,乐章复阙,然博采音韵,粗有篇条。自魏室之兴,太祖之世尊崇古式,旧典无坠。但干戈仍用,文教未淳,故令司乐失治定之雅音,习不典之繁曲。比太乐奏其职司,求与中书参议。览其所请,愧感兼怀。然心丧在躬,未忍闻此。〔五〕但礼乐事大,乃为化之本,自非通博之才,莫能措意。中书监高闾器识详富,志量明允,每间陈奏乐典,颇体音律,可令与太乐详采古今,以备兹典。其内外有堪此用者,任其参议也。”闾历年考度,粗以成立,遇迁洛不及精尽,未得施行。寻属高祖崩,未几,闾卒。
  先是,闾引给事中公孙崇共考音律,景明中,崇乃上言乐事。正始元年秋,诏曰:“太乐令公孙崇更调金石,燮理音准,其书二卷并表悉付尚书。夫礼乐之事,有国所重,可依其请,八座已下、四门博士以上此月下旬集太乐署,考论同异,博采古今,以成一代之典也。”十月,尚书李崇奏:“前被旨敕,以兼太乐令公孙崇更调金石,并其书表付外考试,登依旨敕以去。八月初,诣署集议。但六乐该深,五声妙远。至如仲尼渊识,故将忘味;吴札善听,方可论辨。自斯已降,莫有详之。今既草创,悉不穷解,虽微有诘论,略无究悉。方欲商榷淫滥,作范将来,宁容聊尔一试,便垂竹帛。今请依前所召之官并博闻通学之士更申一集,考其中否,研穷音律,辨括权衡。若可施用,别以闻请。”制“可”。时亦未能考定也。
  四年春,公孙崇复表言:“伏惟皇魏龙跃凤举,配天光宅。世祖太武皇帝革静荒嵎,廓宁宇内,凶丑尚繁,戎轩仍动,制礼作乐,致有阙如。高祖孝文皇帝德钟后仁之期,道协先天之日,顾云门以兴言,感箫韶而忘味。以故中书监高闾博识明敏,文思优洽,绍踪成均,实允所寄。乃命闾广程儒林,究论古乐,依据六经,参诸国志,错综阴阳,以制声律。钟石管弦,略以完具,八音声韵,事别粗举。值迁邑嵩瀍,未获周密,五权五量,竟不就果。自尔迄今,率多褫落,金石虚悬,宫商未会。伏惟陛下至圣承天,纂戎鸿烈,以金石未协,诏臣缉理。谨即广搜秬黍,选其中形,又采梁山之竹,更裁律吕,制磬造钟,依律并就。但权量差谬,其来久矣,顷蒙付并州民王显进所献古铜权,稽之古范,考以今制,钟律准度,与权参合。昔造犹新,始创若旧,异世同符,如合规矩。乐府先正声有王夏、肆夏、登歌、鹿鸣之属六十余韵,又有文始、五行、勺舞。〔六〕太祖初兴,置皇始之舞,复有吴夷、东夷、西戎之舞。乐府之内,有此七舞。太和初,郊庙但用文始、五行、皇始三舞而已。〔七〕窃惟周之文武,颂声不同;汉之祖宗,庙乐又别。伏惟皇魏四祖、三宗,道迈隆周,功超鸿汉,颂声庙乐,宜有表章,或文或武,以旌功德。自非懿望茂亲、雅量渊远、博识洽闻者其孰能识其得失。卫军将军、尚书右仆射臣高肇器度淹雅,神赏入微,徽赞大猷,声光海内,〔八〕宜委之监就,以成皇代典谟之美。昔晋中书监荀勖前代名贤,受命成均,委以乐务,崇述旧章,仪刑古典,事光前载,岂远乎哉。又先帝明诏,内外儒林亦任高闾申请。今之所须,求依前比。”世宗知肇非才,诏曰:“王者功成治定,制礼作乐,以宣风化,以通明神,理万品,赞阴阳,光功德,治之大本,所宜详之。可令太常卿刘芳亦与主之。”
  永平二年秋,尚书令高肇,尚书仆射、清河王怿等奏言:“案太乐令公孙崇所造八音之器并五度五量,太常卿刘芳及朝之儒学,执诸经传,考辨合否,尺寸度数悉与周礼不同。问其所以,称必依经文,声则不协,以情增减,殊无准据。窃惟乐者皇朝治定之盛事,光赞祖宗之茂功,垂之后王。不刊之制,宜宪章先圣,详依经史。且二汉、魏、晋历诸儒哲,未闻器度依经,而声调差谬。臣等参议,请使臣芳准依周礼更造乐器,事讫之后,集议并呈,从其善者。”诏“可”。芳上尚书言:“调乐谐音,〔九〕本非所晓,且国之大事,亦不可决于数人。今请更集朝彦,众辨是非,明取典据。资决元凯,然后营制。”肇及尚书邢峦等奏许,诏“可”。于是芳主修营。时扬州民张阳子、义阳民儿凤鸣、陈孝孙、戴当千、吴殿、陈文显、陈成等七人颇解雅乐正声,八佾、文武二舞、钟声、管弦、登歌声调,芳皆请令教习,参取是非。
  永平三年冬,芳上言:“观古帝王,罔不据功象德而制舞名及诸乐章,今欲教文武二舞,施之郊庙,请参制二舞之名。窃观汉魏已来,鼓吹之曲亦不相缘,今亦须制新曲,以扬皇家之德美。”诏芳与侍中崔光、郭祚,黄门游肇、孙惠蔚等四人参定舞名并鼓吹诸曲。其年冬,〔一0〕芳又上言:“臣闻乐者,感物移风,讽氓变俗,先王所以教化黎元,汤武所以〔改章功德。〔一一〕晋氏失政,中原纷荡。刘石以一时奸雄,跋扈魏赵;苻姚以部帅强豪,径趄关辅。〕
〔于是礼坏乐隳,废而莫理。大魏应期启运,奄有万方,虽日不暇给,常以礼乐为先。古乐亏阙,询求靡所,故顷年以来,创造非一,考之经史,每乖典制。遂使铿锵之礼,未备于郊庙;鼓舞之式,尚阙于庭陛。臣忝官宗伯,礼乐是司,所以仰惭俯愧,不遑宁处者矣。自献春被旨,赐令博采经传,更制金石,并教文武二舞及登歌、鼓吹诸曲。今始校就,谨依前敕,延集公卿并一时儒彦讨论终始,莫之能异。谨以申闻,请与旧者参呈。若臣等所营形合古制,击拊会节,元日大飨,则须陈列。既岁聿云暮,三朝无远,请共本曹尚书及郎中部率呈试。如蒙允许,赐垂敕判。”诏曰:“舞可用新,余且仍旧。”鼓吹杂曲遂寝焉。〕
  〔初,御史中尉元匡与芳等竞论钟律。孝明帝熙平二年冬,〔一二〕匡复上言其事,太师、高阳王雍等奏停之。〕
  〔先是,有陈仲儒者自江南归国,颇闲乐事,〕请依京房,立准以调八音。神龟二年夏,有司问状。仲儒言:
    前被符,问:“京房准定六十之律,后虽有器存,〔一三〕晓之者垬。至熹平末,张光等犹不能定弦之急缓,声之清浊。仲儒授自何师,出何典籍而云能晓?”但仲儒在江左之日,颇爱琴,又尝览司马彪所撰续汉书,〔一四〕见京房准术,成数疠然,而张光等不能定。仲儒不量庸昧,窃有意焉。遂竭愚思,钻研甚久。虽未能测其机妙,至于声韵,颇有所得。度量衡历,出自黄钟,虽造管察气,经史备有,但气有盈虚,黍有巨细,差之毫牦,失之千里。自非管应时候,声验吉凶,则是非之原,谅亦难定。此则非仲儒浅识所敢闻之。至于准者,本以代律,取其分数,调校乐器,则宫商易辨。若尺寸小长,则六十宫商相与微浊;若分数加短,则六十征羽类皆小清。语其大本,居然微异。至于清浊相宣,谐会歌管,皆得应合。虽积黍验气,取声之本,清浊谐会,亦须有方。若闲准意,则辨五声清浊之韵;若善琴术,则知五调调音之体。参此二途,以均乐器,则自然应和,不相夺伦。如不练此,必有乖谬。
    案后汉顺帝阳嘉二年冬十月,行礼辟雍,奏应钟,始复黄钟作乐,器随月律。是为十二之律必须次第为宫,而商角征羽以类从之。寻调声之体,宫商宜浊,征羽用清。若依公孙崇止以十二律声〔一五〕,而云还相为宫,清浊悉足,非唯未练五调调器之法,至于五声次第,自是不足。何者?黄钟为声气之元,其管最长,故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林钟为征,则宫征相顺。若均之八音,犹须错采众声,配成其美。若以应钟为宫,大吕为商,蕤宾为征,则征浊而宫清,虽有其韵,不成音曲。若以夷则为宫,则十二律中唯得取中吕为征,其商角羽并无其韵。若以中吕为宫,则十二律内全无所取。何者?中吕为十二之穷,〔一六〕变律之首。依京房书,中吕为宫,乃以去灭为商,执始为征,然后方韵。而崇乃以中吕为宫,犹用林钟为商,〔一七〕黄钟为征,何由可谐?仲儒以调和乐器,文饰五声,非准不妙。若如严嵩父子,心赏清浊,是则为难。若依案见尺作准,调弦缓急,清浊可以意推耳。
    但音声精微,史传简略,旧志唯云准形如瑟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九寸,调中一弦,令与黄钟相得。案画以求其声,〔一八〕遂不辨准须柱以不?柱有高下,弦有粗细,余十二弦复应若为?致令揽者望风拱手。〔一九〕又案房准九尺之内为一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一尺之内为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又复十之,是为于准一寸之内亦为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然则于准一分之内,乘为二千分,〔二0〕又为小分,以辨强弱。中间至促,虽复离朱之明,犹不能穷而分之。虽然仲儒私曾考验,但前却中柱,使入准常尺分之内,〔二一〕则相生之韵已自应合。分数既微,器宜精妙。其准面平直,须如停水;其中弦一柱,高下须与二头临岳一等,移柱上下之时,不使离弦,不得举弦。又中弦粗细,须与琴宫相类。中弦须施轸如琴,以轸调声,令与黄钟一管相合。中弦下依数尽出六十律清浊之节。〔二二〕其余十二弦,须施柱如筝。又凡弦皆须豫张,使临时不动,即于中弦案尽一周之声,〔二三〕度著十二弦上。然后依相生之法,以次运行,取十二律之商征。商征既定,又依琴五调调声之法,以均乐器。其瑟调以宫为主,清调以商为主,平调以角为主。〔二四〕五调各以一声为主,然后错采众声以文饰之,方如锦绣。
    自上代来消息调准之方并史文所略,〔二五〕出仲儒所思。若事有乖此,声则不和。仲儒寻准之分数,精微如彼,定弦缓急,艰难若此。而张光等亲掌其事,尚不知藏中有准。既未识其器,又焉能施弦也?且燧人不师资而习火,延寿不束脩以变律,故云“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苟有一毫所得,皆关心抱,岂必要经师授然后为奇哉!但仲儒自省肤浅,才非一足,正可粗识音韵,才言其理致耳。
时尚书萧宝夤奏言:“金石律吕,制度调均,中古已来垬或通晓。仲儒虽粗述书文,颇有所说,而学不师授,云出己心;又言旧器不任,必须更造,然后克谐。上违成敕用旧之旨,辄持己心,轻欲制作。臣窃思量,不合依许。”诏曰:“礼乐之事,盖非常人所明,可如所奏。”
  正光中,侍中、安丰王延明受诏监修金石,博探古今乐事,令其门生河间信都芳考算之。属天下多难,终无制造。芳后乃撰延明所集乐说并诸器物准图二十余事而注之,不得在乐署考正声律也。
  普泰中,前废帝诏录尚书长孙稚、太常卿祖莹营理金石。永熙二年春,稚、莹表曰:
    臣闻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易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书曰:“济击鸣球,拊搏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诗言志,律和声,敦叙九族,平章百姓,天神于焉降歆,地祇可得而礼。故乐以象德,舞以象功,干戚所以比其形容,金石所以发其歌颂,荐之宗庙则灵祇飨其和,用之朝廷则君臣协其志,乐之时义大矣哉!虽复沿革异时,晦明殊位,周因殷礼,百世可知也。
    太祖道武皇帝应图受命,光宅四海,义合天经,德符地纬,九戎荐举,五礼未详。太宗、世祖重辉累耀,恭宗、显祖诞隆丕基,而犹经营四方,匪遑制作。高祖孝文皇帝承太平之绪,纂无为之运,帝图既远,王度惟新。太和中命故中书监高闾草创古乐,闾寻去世,未就其功。闾亡之后,故太乐令公孙崇续修遗事,十有余载,崇敷奏其功。时太常卿刘芳以崇所作,体制差舛,不合古义,请更修营,被旨听许。芳又厘综,久而申呈。时故东平王元匡共相论驳,各树朋党,争竞纷纶,竟无底定。及孝昌已后,世属艰虞,内难孔殷,外敌滋甚。永安之季,胡贼入京,燔烧乐库,所有之钟悉毕贼手,其余磬石,咸为灰烬。普泰元年,臣等奉敕营造乐器,责问太乐前来郊丘悬设之方,宗庙施安之分。太乐令张干龟答称芳所造六格:北厢黄钟之均,实是夷则之调,其余三厢,宫商不和,共用一笛,施之前殿,乐人尚存;又有沽洗、太蔟二格,用之后宫,检其声韵,复是夷则,于今尚在。而芳一代硕儒,斯文攸属,讨论之日,必应考古,深有明证。干龟之辨,恐是历岁稍远,伶官失职。芳久殂没,遗文销毁,无可遵访。臣等谨详周礼,分乐而序之。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征,沽洗为羽,若乐六变,天神可得而礼;函钟为宫,太蔟为角,沽洗为征,南吕为羽,若乐八变,地示可得而礼;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征,应钟为羽,若乐九变,人鬼可得而礼。至于布置,不得相生之次,两均异宫,并无商声,而同用一征。书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八音克谐,神人以和。计五音不具,则声岂成文;七律不备,则理无和韵。八音克谐,莫晓其旨。圣道幽玄,微言已绝,汉魏已来,未能作者。案春秋鲁昭公二十年,晏子言于齐侯曰:“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服子慎注云:“黄钟之均,黄钟为宫,太蔟为商,沽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一悬十九钟,十二悬二百二十八钟,八十四律。”即如此义,乃可寻究。今案周礼小胥之职,乐悬之法,郑注云:“钟磬编县之,二八十六枚。”汉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献呈,汉以为瑞,复依礼图编悬十六。去正始中,徐州薛城送玉磬十六枚,亦是一悬之器。检太乐所用钟、磬,各一悬十四,不知何据。魏侍中缪袭云:周礼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今之乐官,徒知古有此制,莫有明者。又云:乐制既亡,汉成谓韶武、武德、武始、大钧可以备四代之乐。奏黄钟,舞文始,以祀天地;奏太蔟,舞大武,以祀五郊、明堂;奏姑洗,舞武德,巡狩以祭四望山川;奏蕤宾,舞武始、大钧以祀宗庙。祀圆丘、方泽,群庙祫祭之时则可兼舞四代之乐。汉亦有云翘、育命之舞,罔识其源,汉以祭天。魏时又以云翘兼祀圆丘天郊,育命兼祀方泽地郊。今二舞久亡,无复知者。臣等谨依高祖所制尺,周官考工记凫氏为钟鼓之分、磬氏为磬倨句之法,〔二六〕礼运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义,以律吕为之剂量,奏请制度,经纪营造。依魏晋所用四厢宫悬,钟、磬各十六悬,埙、篪、筝、筑声韵区别。盖理三稔,于兹始就,五声有节,八音无爽,笙镛和合,不相夺伦,元日备设,百僚允瞩。虽未极万古之徽踪,实是一时之盛事。
    窃惟古先哲王制礼作乐,各有所称:黄帝有咸池之乐,颛顼作承云之舞,大章、大韶尧舜之异名,大夏、大濩禹汤之殊称,周言大武,秦曰寿人。及焚书绝学之后,旧章沦灭,无可准据。汉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迎神庙门奏嘉至,皇帝入庙门奏永至,登歌再终,下奏休成之乐,通所作也。高祖六年,有昭容乐、礼容乐,又有房中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安世乐。高祖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庙奏昭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孝武庙奏盛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武德者,高祖四年作也,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文始舞者,舜韶舞,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四时舞者,孝文所作,以明天下之安和也。孝景以武德舞为昭德,孝宣以昭德舞为盛德。光武庙奏大武,诸帝庙并奏文始、五行、四时之舞。及卯金不祀,当涂勃兴,魏武庙乐改云韶武,用虞之大韶、周之大武,总号大钧也。曹失其鹿,典午乘时,晋氏之乐更名正德。自昔帝王,莫不损益相缘,徽号殊别者也。而皇魏统天百三十载,至于乐舞,迄未立名,非所以聿宣皇风,章明功德,赞扬懋轨,垂范无穷者矣。
    案今后宫飨会及五郊之祭,皆用两悬之乐,详揽先诰,大为纰缪。古礼,天子宫悬,诸侯轩悬,大夫判悬,士特悬。皇后礼数,德合王者,名器所资,岂同于大夫哉。孝经言:“严父莫大于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即五精之帝也。礼记王制“庶羞不逾牲,燕衣不逾祭服”,论语“禹卑宫室,尽力于沟洫”,“恶衣食致美于黻冕”。何有殿庭之乐过于天地乎!失礼之差,远于千里。昔汉孝武帝东巡狩封禅,还祀泰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阴,皆尽用,明其无减。普泰元年,前侍中臣孚及臣莹等奏求造十二悬,六悬裁讫,续复营造,寻蒙旨判。今六悬既成,臣等思钟磬各四,豃镈相从,〔二七〕十六格宫悬已足,今请更营二悬,通前为八,宫悬两具矣。一具备于太极,一具列于显阳。若圆丘、方泽、上辛、四时五郊、社稷诸祀虽时日相交,〔二八〕用之无阙。孔子曰:周道四达,礼乐交通。传曰:“鲁有禘乐,宾祭用之。”然则天地宗庙同乐之明证也。其升斗权量,当时未定,请即刊校,以为长准。
    周存六代之乐,云门、咸池、韶、夏、濩、武用于郊庙,各有所施,但世运遥缅,随时亡缺。汉世唯有虞韶、周武,魏为武始、咸熙,错综风声,为一代之礼。晋无改造,易名正德。今圣朝乐舞未名,舞人冠服无准,称之文、武舞而已。依魏景初三年以来衣服制,其祭天地宗庙:武舞执干戚,著平冕、黑介帻、玄衣裳、白领袖、绛领袖中衣、绛合幅苎纡、黑韦鞮;文舞执羽龠,冠委貌,其服同上。其奏于庙庭:〔二九〕武舞,武弁、赤介帻、生绛袍、单衣绛领袖、〔三0〕皂领袖中衣、虎文画合幅苎、白布纡、黑韦鞮;文舞者进贤冠、黑介帻、生黄袍、单衣白合幅苎,服同上。其魏晋相因,承用不改。古之神室,方各别所,〔三一〕故声歌各异。今之太庙,连基接栋,乐舞同奏,于义得通。
    自中原丧乱,〔三二〕晋室播荡,永嘉已后,旧章湮没。太武皇帝破平统万,得古雅乐一部,正声歌五十曲,工伎相传,间有施用。自高祖迁居,世宗晏驾,内外多事,礼物未周。今日所有王夏、肆夏之属二十三曲,犹得击奏,足以阐累圣之休风,宣重光之盛美。伏惟陛下仁格上皇,义光下武,道契玄机,业隆宝祚,思服典章,留心轨物,反尧舜之淳风,复文武之境土,饰宇宙之仪刑,纳生人于福地,道德熙泰,乐载新声,天成地平,于是乎在。乐舞之名,乞垂旨判。臣等以愚昧参厕问道,呈御之日,伏增惶惧。
诏:“其乐名付尚书博议以闻。”
  其年夏,集群官议之。莹复议曰:“夫乐所以乘灵通化,舞所以象物昭功,金石播其风声,丝竹申其歌咏。郊天祠地之道,虽百世而可知;奉神育民之理,经千载而不昧。是以黄帝作咸池之乐,颛顼有承云之舞,尧为大章,舜则大韶,禹为大夏,汤为大濩,周曰大武,秦曰寿人,汉为大予,魏名大钧,晋曰正德。虽三统互变,五运代降,莫不述作相因,徽号殊别者也。皇魏道格三才,化清四宇,弈世载德,累叶重光,或以文教兴邦,或以武功平乱,功成治定,于是乎在。及主上龙飞载造,景命惟新,书轨自同,典刑罔二,覆载均于两仪,仁泽被于四海,五声有序,八音克谐,乐舞之名,宜以详定。案周兼六代之乐,声律所施,咸有次第。灭学以后,经礼散亡,汉来所存,二舞而已。请以韶舞为崇德,〔三三〕武舞为章烈,总名曰嘉成。汉乐章云:‘高张四县,神来燕飨。’宗庙所设,宫悬明矣。计五郊天神,尊于人鬼;六宫阴极,体同至尊。理无减降,宜皆用宫悬。其舞人冠服制裁咸同旧式。庶得以光赞鸿功,敷扬大业。”录尚书事长孙稚已下六十人同议申奏,诏曰:“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以‘ 成’为号,良无间然。又六代之舞者,以大为名,今可准古为大成也。凡音乐以舞为主,故干戈羽龠,礼亦无别,但依旧为文舞、武舞而已。余如议。”
  初,侍中崔光、临淮王彧并为郊庙歌词而迄不施用,乐人传习旧曲,加以讹失,了无章句。后太乐令崔九龙言于太常卿祖莹曰:“声有七声,调有七调,以今七调合之七律,起于黄钟,终于中吕。今古杂曲,随调举之,将五百曲。恐诸曲名,后致亡失,今辄条记,存之于乐府。”莹依而上之。九龙所录,或雅或郑,至于谣俗、四夷杂歌,但记其声折而已,不能知其本意。又名多谬舛,莫识所由,随其淫正而取之。乐署今见传习,其中复有所遗,至于古雅,尤多亡矣。
  初,高祖讨淮、汉,世宗定寿春,收其声伎。〔三四〕江左所传中原旧曲,明君、圣主、公莫、白鸠之属,及江南吴歌、荆楚四声,总谓清商。至于殿庭飨宴兼奏之。其圆丘、方泽、上辛、地祗、五郊、四时拜庙、三元、冬至、社稷、马射、籍田、乐人之数,各有差等焉。
校勘记〔一〕 轩辕桴阮瑜之管定小一之律 殿本考证云:“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篇)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是‘瑜’当作‘隃’,‘小一’当作‘十二’。”按吕氏春秋又云:“次制十二筒,以至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考证说是。〔二〕 又有昧任离禁之乐 诸本“昧任离禁”作“靺昧任禁”。卢文弨魏书乐志校补(下简称卢校)云:“‘靺’即‘昧’也,不当复出,又阙‘离’字,今依周官鞮鞻氏注补正。”按卢说是,今据改。
〔三〕 慕容隽平冉闵遂克之 按此段说的是“伶官乐器”的转移,“克”字不协,且上既云“平”,也不应又说“克之”。“克”当是“得”或“获”之讹。
〔四〕 典章有阙 册府卷五六七.六八0六页、通典卷一四二历代沿革后魏条“典”作“乐”。按“典”当是“乐”之讹,但作“典”亦可通,今不改。
〔五〕 未忍闻此 诸本“闻”讹“阙”,今据册府卷五六七.六八0七页改。
〔六〕 又有文始五行勺舞 诸本“文”作“皇”,卢校改“文”,云:“皇始在下文。”按下云“太祖初兴,置皇始之舞”,岂得先有此舞?今从卢校改。
〔七〕 郊庙但用文始五行皇始三舞而已 册府卷五六七.六八0八页“郊庙”上有“用之”二字,“郊庙”下有“中京造次”四字,疑这里脱去。
〔八〕 器度淹雅神赏入微徽赞大猷声光海内 诸本“淹雅”作“徽雅”,“徽赞”作“淹赞”,册府同上卷页作“淹雅”“徽赞”。按文义册府是,今据改。
〔九〕 调乐谐音 百衲本“调”作“贸”,为字不成,诸本作“词”,当是以意补,于文义也未协,今据册府同上卷页补。
〔一0〕其年冬 按上云“永平三年冬”,又云“其年冬”,重复。册府卷五六七.五八0九页无此三字,若非上文“冬”字讹,则此三字当是衍文。
〔一一〕汤武所以〔改章功德〕 自括号内“改章功德”至“颇行乐事”,共二百八十九字诸本皆阙,在宋本为此卷之十二页。一九四四年商务印书馆重印百衲本二十四史,依励芸书屋据册府卷五六七.六八0九页及通典卷一四三历代制造后魏条补页补。今据商务重印本魏书,加括号。
〔一二〕孝明帝熙平二年冬 按魏书于魏帝例称庙号,册府通典改称谥号,这里“孝明帝”原文当作“肃宗”。
〔一三〕后虽有器存 诸本脱“器”字,卢校据通典卷一四三补,今从补。
〔一四〕颇爱琴又尝览司马彪所撰续汉书 诸本“爱”作“授”,“ 又”作“文”,册府同上卷页、卷八五七.一0一七六页,通典卷一四三作“爱”、“又”。按当时“授”“受”通用,“颇受琴文”,虽亦可通,然较晦,且通典与册府合,知传本此志讹,今据改。
〔一五〕若依公孙崇止以十二律声 诸本脱“依”字,卢校据通典一四三补。按册府卷五六七.六八一0页、卷八五七.一0一七七页并有“依”字,今从卢校补。
〔一六〕中吕为十二之穷 诸本“穷”作“窍”,下注“疑”字,卢校据通典一四三改“穷”。按七调起于黄钟,终于中吕,见下崔九龙语,今从卢校改,并删“疑”字。
〔一七〕而崇乃以中吕为宫犹用林钟为商 诸本无“为宫”二字,卢校据通典卷一四三补。按册府卷八五七.一0一七七页亦有“为宫”二字,今从卢校补。
〔一八〕按画以求其声 诸本“画”作“尽”,册府卷五六七作“尺”。通典卷一四三作“画”,卢校据通典改。按续汉书律历志上称京房所制之准,“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知准刻划分寸为节,作“画”是,今从卢校改。
〔一九〕致令揽者望风拱手 册府卷八五七、通典卷一四三“望风”作“迎前”。按原文当作“迎前”,但作“望风”亦通,今不改。
〔二0〕乘为二千分 诸本“千”作“十”,卢校据通典一四三改“ 千”。按册府卷五六七.六八一0页也作“千”,今从卢校改。
〔二一〕使入准常尺分之内 卢校据通典一四三“准常”乙作“常准”。
〔二二〕中弦下依数尽出六十律清浊之节 通典卷一四三无“尽”字。卢校“尽”字下注“疑画”。按据上引续汉书律历志,“尽”当是“画”之讹。
〔二三〕即于中弦案尽一周之声 通典卷一四三“尽”作“画”,疑是。
〔二四〕平调以角为主 诸本“角”作“宫”,册府卷五六七作“征”,卷八五七及通典卷一四三作“角”,卢校据通典改“角”。按作“角”是,今从卢校改。
〔二五〕自上代来消息调准之方并史文所略 诸本“自上代来”作“ 上来”二字,语较晦,今据册府卷八五七.一0一七七页、通典卷一四三补。
〔二六〕磬氏为磬倨句之法 诸本“句”字空格或注“阙”字。殿本考证云:“考工记:磬有倨句。则此所阙当是一‘句’字。”按册府卷五六七.六八一三页正是“句”字,今据补。
〔二七〕豃镈相从 诸本“镈”作“豔”,册府卷五六七.六八一四页作“镈”。按镈是大钟(或云小钟),“豔”非乐器,今据改。又“豃”字册府作“钏”,皆非乐器。尔雅释乐:“大钟谓之镛,其中谓之剽。”宋书卷一九乐志云“剽音瓢”。疑“豃”乃“瓢”形近而讹,“瓢”即“剽”。
〔二八〕虽时日相交 百衲本“交”作“六”,旁注“疑”字。诸本无“交”或“六”字。南本、殿本“疑”作“碍”,北、汲、局三本作“凝”,都大字作正文。册府同上卷页作“交”。按“六”是“交”的残阙,不可通,后人旁注“疑”字,南本以下诸本遂迳删“六”字,以意改“疑”为“碍”或“凝”。今据册府改,并删“疑”字。
〔二九〕其奏于庙庭 册府(同上卷页)“庙”作“朝”。按宋书乐志一也作“朝”,疑册府是,但作“庙”亦通,今不改。
〔三0〕单衣绛领袖 诸本“绛”作“练”。按宋书乐志一作“绛”。上文已见绛及白、皂领袖,都以颜色识别,“练”乃“绛”形近而讹,今改正。
〔三一〕方各别所 册府(同上卷页)“方”作“房”,疑是。
〔三二〕自中原丧乱 诸本“原”讹“烦”,不可通,今据册府(同上卷页)改。
〔三三〕请以韶舞为崇德 诸本“舞”作“武”,卢校改“舞”。按上云“汉来所存,二舞而已”。汉书卷二二礼乐志:“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招舞”即“韶舞”。“武”乃涉下“武舞”而讹,今从卢校改。
〔三四〕收其声伎 诸本“伎”讹“役”,卢校据通典卷一四二改。按册府(同上卷页)也作“伎”,今从卢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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