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常用规则》: 定义
2011-05-28 15:55阅读:
1、异常球场状况(Abnormal Ground
Conditions)
“异常球场状况”是指球场上的任何临时积水、整修地或由掘穴动物、爬行动物或鸟造成的洞穴、遗弃物或通道。
2、击球准备(Addressing the
Ball)
当球员做好站位、球杆接触地面时,即为做好了“击球准备”。但是在障碍区内,球杆不能碰到地面,当球员做好站位时即为击球准备。
3、助言(Advice)
“助言”是指任何能够影响球员打球决断、球杆选择或击球方法的劝告或建议。有关比赛的规则、障碍区或球洞区上旗杆的位置等众所周知的事实,不属于助言。
4、使用中球(Ball in Play)
球员从发球区上击球之后,球即成为“使用中球”,该球除去被遗失、界外、被拿起或被另一球替换之外,直至击球入洞为止都为使用中的球。当球被另一球替换时,替换的球成为使用中球。
19.优先击球权(Honour)
首先从发球区打球的球员称之有“优先击球权”。
20.侧面水障碍区(Lateral Water
Hazard)
“侧面水障碍区”是指在多种水障碍区中,由于地形限制无法在其后方抛球的水域。
侧面水障碍区打球的部分应被特别标定。当球位于侧面水障碍区中或任何部分触及侧面水障碍区时,该球为位于侧面水障碍区中的球。
注:侧面水障碍区应以红色立桩或线标示;委员会可以制定当地规则,禁止在侧面水障碍区内打球;委员会可以将侧面水障碍区标示为水障碍区。
21.散置障碍物(Loose
Impediments)
“散置障碍物”是指自然物体,如石块、树叶、树枝、树杈及动物的粪便、蠕虫和昆虫及它们的遗弃物或堆积物等,它们不是固定的或生长着的,没有牢固地嵌入地面,也没有附着在球上。
在果岭上,沙和松散的泥土可以视为散置障碍物。
雪和自然冰可以依球员的意见视为临时积水或散置障碍物。
露水和霜不是散置障碍物。
22.遗失球(Lost Ball)
符合下列情况的球为“遗失球”:
① 球员本人或同一组的人或他们的球童开始找球五分钟后,没有找到球,或者球员不能确认是自己的球时;
② 球员并未寻找初始球,而依照规则使另一球成为使用中球时;
③
球员在被认为大概是初始球之所在地或较该地点更靠近球洞处对暂定球进行了击球时。打错球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允许找球的五分钟内。
23.记分员(Marker)
“记分员”是指由委员会指定的在比杆赛中记录比赛者分数的人。他可以是同伴比赛者。他不是裁判员。
24.移动或被移动(Move or
Moved)
如果一个球已经停止,又离开原来的位置停留在其他地点,则该球被视为“移动”了。
25.补救的最近点(Nearest Point of
Relief)
“补救的最近点”是指由不可移动障碍物、异常球场状况或错误的球洞区造成的妨碍,不受处罚地进行补救时的参考点。该点是位于球场上的最接近球的停点,而且比球原来的停点不更靠近球洞。如果球被放在该点后不再存在上述的妨碍。
注球员应选择其击球准备位置,用他下一次击球时使用的球杆,模拟挥杆动作来确定自己的补救最近点。
26.观察员(Observer)
“观察员”是指由委员会指定帮助裁判的人,在出现违反规则情况时必须向裁判报告。观察员不能照管旗杆、站在球洞边、指示球洞的位置、拿起球或告诉别人球的位置。
27.妨碍物(Obstructions)
指所有的人造物体,包括道路及人造冰等。但下列物体除外:
① 标示界外的物体,如墙壁、栅栏、立桩和栏杆;
② 在界外的不可移动人造物体;
③ 委员会指定的球场不可分割部分的建筑物。
当一个妨碍物不需使用超常的力量、不造成不正当延误打球、不引起伤害就能移动时,那么该妨碍物为可移动妨碍物,否则,它是不可移动妨碍物。
注:委员会可以制定当地规则宣布可移动妨碍物为不可移动妨碍物。
28.界外(Out of
Bounds)
是比赛者被禁止的、委员会标定的球场界线以外的区域。
当界外被立桩或栅栏限定,界外线由立桩或栅栏支在地面的最内侧点决定。
标定界外的物体如墙壁、栅栏、立桩和栏杆不是妨碍物,并被视为是固定的。
当界外由地面上的线标示时,该线本身属于界外。
界外线垂直向上、下延伸。
球员可以站在界外来打位于界内的球。
29.局外者(Outside
Agency)
“局外者”是指比洞赛中与比赛无关的人与物,在比杆赛中不属于球员一方者,包括裁判员、记分员、观察员及观察球童。风和水都不是局外者。
30.伙伴(Partner)
“伙伴”是指与一球员互为一方的球员。
在三人二球赛、四人二球赛、最佳球赛或四球赛中,“球员”一词中包括他的伙伴。
31.罚杆(Penalty
Stroke)
“罚杆”是指按照规则加算给一个球员或一方的杆数。在三人二球赛或四人二球赛中,罚杆不影响打球的顺序。
32.暂定球(Provisional Ball)
“暂定球”是指球有可能在水障碍区以外遗失,或有可能在界外时,为了节省时间,可重新在尽量接近打初始球的地点打暂定的另一个球。
33.球洞区(果岭)(Putting
Green)
“球洞区”是指在打球的洞口附近,专为推杆而特别整备的或委员会为此限定的全部区域。当球的任何部分触及球洞区时即成为球洞区上的球。
34.裁判员(Referee)
裁判员是指由委员会指定的与球员同行,判定事实问题并执行规则的人。他应对自己观察到的或接到报告的所有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应照管旗杆、站在球洞边、指示球洞位置、拿起球或标定球的位置。
39.击 球(Stroke)
球员由起杆、上杆、挥杆使球杆向前的运动,目的是正确打球并让球移动。但是如果球员在球杆的杆头碰到球之前,自发地停止挥杆,那么他被视为没有击球。
40.发球区(Teeing
Ground)
是现在准备打球之洞的开球处。它前面两侧有两个标志,从标志外侧边缘连线向后是两根球杆的长度,这样形成的方形区域为发球区。当球位于发球区以外时,即为发球区以外的球。
41.球洞区通道(Through the
Green)
“球洞区通道”是指球场内除下列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
① 正在打球之洞的发球区和球洞区;
② 球场内的所有障碍区。
42.水障碍区(Water
Hazard)
指任何海、湖、池塘、河川、水沟、地表排水沟或其他无覆盖水道(无论有水与否)及类似性质的水域。
水障碍区域界线内的所有地面和水都是该水障碍区的一部分,水障碍区的界线垂直向上、下延伸。标示水障碍区界线的立桩和线属于该水障碍区内。标示水障碍区界线的立桩为妨碍物。当球位于水障碍区内或其任何部分触及水障碍区时,该球是位于水障碍区内的球。
注:水障碍区(非侧面水障碍区)应以黄色立桩或线标示。
注:委员会可以制定当地规则,禁止在水障碍区内打球。
43.错 球(Wrong Ball)
下列情况以外的任何球:
①使用中球;
②暂定球;
③在比杆赛中有异议而按规则打的第二球。
44.错误的球洞区(Wrong Putting
Green)
正在打球之洞的球洞区以外的任何球洞区。除委员会另有规定外,错误的球洞区包括球场上的练习球洞区和切击球洞区。
45.死 球(Unplayer
Ball)
不能打的球。球位于水障碍之中除外,球员可以在球场的任何地方宣布他的球为死球。球员是惟一能决定自己的球为死球的人。
46.特定规则(Local Rule)
正在打球之洞的球洞区以外的任何球洞区。除委员会另有规定外,错误的球洞区包括球场上的练习球洞区和切击球洞区。
48.推击线(Line of putt)
“推击线”是指球员在球洞区上进行击球之后期望球的运动路线,包括向期望的路线两侧延长适当的距离,推击线不越过球洞。
47.打球线(Line of play)
“打球线”是指球员期望击球之后运动的方向,再加上向期望的方向两侧延长适当的距离。打球线从地面垂直向上延伸,但是不越过球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