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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融券和各账户的一些知识

2013-05-12 12:51阅读: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券专用证券账户(1)和融资专用资金账户(6)是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证明其从事融资融券所需资金和证券的保证;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资金和证券不能被证券公司挪为他用。而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2)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3)则属于融资融券的交收清算类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4)是证券公司在中登公司的一级账户(总账),其二级明细账户是客户信用证券账户(5)。

对于投资者而言,首先选定一家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5),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中登公司一级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4)的二级明细帐户。同时,在与该证券公司有三方存管协议的商业银行开立资金账户(8),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协议,使其成为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一级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7)的二级账户——客户信用资金账户(8)。

以下是关于各帐户的具体解释:

1、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2、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
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3、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

4、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5、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

6、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7、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

8、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专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信托持有相关证券以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出资金和/或证券所生债权的证券账户。里面的证券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客户想要向证券公司融资而作为担保品的担保证券,另一个是融资买入的证券(前提是这个股是融资融券标的股)。


融资融券账户即信用账户,原来的资金账户为普通账户,操作时属于不同的界面,三方存管银行也可以采用不同的银行。通过普通账户只能进行自有资金的买卖;通过信用账户操作,在有足够的担保品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信用交易,即可以融资买入也可以融券卖出;同时信用账户中也可以用自有资金进行担保物的买卖。可以作为担保品的可以是投资者普通账户中所持有的证券,两个账户之间可以进行担保证券的划转;此外也可以用现金进行划转,但是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之间不能直接进行现金的流转,需要通过各自的三方存管银行单独进行银证转账操作。
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开通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普通账户开户时间满6个月,且资产总值在20万元以上。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账户只是在券商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客户持有的,可能是融资买入,也可能是担保品买入(用现金普通买入),也可能是从普通账户里转到信用账户的,是用来作融资融券担保物的,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券商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所有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汇总到一起,就是在F10里面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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