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3]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个别地区、个别部门乱立名目滥发证书的现象,申报过程中也有极个别人员虚报业绩成果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树立良好的职称评审导向,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库的范围
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的范围为:
(一)2000年以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目录(改革试点市只报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目录)。
(二)2000年以来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如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目录。
(三)2000年以来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或者主持辅导社团活动奖励情况。
(四)2000年以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成果。
(五)2000年以来县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单项表彰或荣誉称号,如教育行政部门单独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二、建库的主要内容
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年度、项目名称、级别、单位、获奖人姓名、获奖类别、获奖等次、文件号等,具体格式见附件。
豫人社职称[2013]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