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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遴选副镇长最新政策

2011-03-21 10:21阅读:
近期山西省将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遴选副乡(镇)长!招考政策抢先发布。
一、招考对象
2006、2007、2008三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目前在职,或是这三年选聘的村官,现已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编。
二、招考条件(符合任一条件即可)
1、聘期考核为优秀的;
2、收到县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含县级)
3、担任过村主干的。
三、招考程序
1、笔试(比例达到10:1后才能开考)
2、面试(5:1)
3、
体检
3、县委常委会票决
继山西推出干部人事制度 “七个一批”改革措施之后,省委组织部决定,结合今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遴选乡镇(街道)副职工作。这是山西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又一重要举措,折射了山西省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突出以下四个特点: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依法遴选。明确要求全省11个市公开遴选乡镇(街道)副职(副科级)领导干部,要在《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文件规定的乡镇领导班子职数限额等有关规定和公务员编制内进行。同时,规定具体职位和名额由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各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方案,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确定。
  坚持德才兼备,确保人选素质。明确2006、2007、2008三年全省统一选聘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干部都可参加遴选。但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即大学生村干部期间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受到过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坚持差额遴选,确保好中选优。规定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要求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0:1,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按照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按照3:1的比例确定,最后,按照2:1的比例提交县委常委会对人选差额票决。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规定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手续。被选拔为乡镇副职的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可以继续兼任至村“两委”换届结束。
  坚持公开透明,确保风清气正。强调遴选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坚持遴选政策、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遴选结果“五公开”。要求对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有关规定,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遴选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同时要求各级组织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国家保密规定,做好试题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公开遴选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确保遴选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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