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19岁的雨黎和爸爸在一起 2002年 法国


父与子
—— 漫说雨黎奥运作品的被“枪毙”

那正是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紧张筹备的阶段。
有一天我通过国际电话向“驻守北京”的妈妈“问安”,老太太很兴奋又挺神秘地告诉了我一个“小道消息”。
“你想得到吗?”她说:“宝宝(即雨黎)的作品得了第一名呢!听说写得好极了!”
“什么第一名?他什么作品?”我听得糊里糊涂。
“啊呀,就是给开幕式作一个什么曲嘛!他的投稿得了第一名哪!”
“真的呀!”尽管我还是听得不明不白,不过至少知道了一点——我们家的宝宝居然也投了稿,而且居然还非常受人认可:“那太好了呀,把你高兴坏了吧!”
“真是没想到呀,这孩子,都没正式学过作曲呢、、、真是太聪明了!有希望、有希望!”
那时的我还以为老太太所说的“投稿”是指奥运主题歌一事呢,因为当时主题歌的征集正在全国闹得轰轰烈烈。
可奇怪的是,发生在我们家这么大的“喜讯”,我却没从陈其钢那里听到一字半句。更奇怪的是,这事后来居然全无下文了,就象压根没发生过一样。我就想,多半是老太太把什么事情弄错了——毕竟人老了嘛。

可是,奥运开幕式刚刚结束,围绕着主题歌的“大讨论”就在全国范围波涛汹涌地展开了。看网上,有挺的,有倒的,有赞的,有骂的,甚至还有“抄袭论”、、、当然好象还是喜欢的人更多吧。而就在这其中,我这个身在国外的人看到了一条相关消息,说是“陈其钢毙掉了儿子的作品”以自己的作品代替之云云。而且这条消息被传得沸沸扬扬。这一下,我就想起了老太太曾经提及后来却又没了下文的雨黎投稿一事。
但因为我跟所有人一样,是奥运开幕式百分之百的局外人——当时就连《我和你》这首主题曲的产生经过都不知道——所以并不清楚此刻所说的“毙掉”究竟跟《我和你》有没有直接关系。但就我对陈其钢的了解,你要说他这个人会以卑劣肮脏的手段去“图名”“谋私”,那可真有点滑天下之大稽!
但因人在国外,这其中究竟有些什么“故事”,我就一直都不清楚,也一直都没想起来打听打听。毕竟我相信的是一个作品是什么样的作品、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靠的是历史——即时间——的证明,而不是靠某些人的起哄架秧子。如此,在我们家,雨黎投稿这事从此便彻底“不存在”了,这父子俩再没一个人提起这一码。老太太也走了,等于白白高兴了一场。

真正了解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倒是最近。因为,雨黎他走了。他的不在,反倒把他生前的许许多多事情都清晰而又顽固地推到我们眼前,因为除了回忆,我们将再无可能寻到接触他、亲近他、了解他的机会。
我这才了解了所谓的“投稿被毙”究竟怎么回事。
这件事情今天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当时开幕式需要大量高质量的音乐,为此就需要大量专业人员的投入。但对开幕式演出中的重大专题性表演,则需要更加高精尖的音乐作品来构建。为此,当时的开幕式领导小组为了既能广大音乐作品征集的范围、又能进行公平合理的选拔,就采用了“匿名评选”的办法。即,给出一个内容“选题”,然后撒开大网请所有有兴趣的作曲家进行不署名投稿,然后再请各路专家从所有投稿作品中投票选出他们认为最好的。
雨黎当时投稿的作品是为开幕式中“太极”那场表演而写的音乐。匿名评选的层层结果,被认为是那个选题当中的最佳作品。按说,这样一来其作品就可以定了。偏偏陈其钢这时候“插了一杠子”,他知道是雨黎的作品后,说,不行,不能用,他是我儿子,用他的音乐不合适,还是选其他人的吧。因为陈其钢当时的位置是“音乐总监”,等于音乐方面的事只能听他拍板,结果只好按他说的做。可后来听说,事实上,之后在寻找“太极”的音乐上很费了一番周折,挺长时间都找不到合适的。弄得“太极”那场的导演一再向陈其钢说,能不能还是用雨黎那段?雨黎是你的儿子为什么就不能选呢?但由于陈其钢的坚持,最后的“太极”音乐终于与雨黎无缘。

对此,我一开始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幸亏陈其钢这么做了,从后来开幕式结束后的“舆论洪流”来看,身为音乐总监的他,万一没彻底避开“裙带关系” 或“任人唯亲”的嫌疑,最后还不得被“革命群众”的吐沫给淹死。
可这其实倒还真不是陈其钢自己当时的考虑。他想的是什么?他想的是:有那么多人都希望得到为奥运贡献力量的机会,雨黎既然已经得到了一个录音师的工作岗位——这个岗位确实是除他再没别人能够胜任的,那么,别的机会就还是让给别的人吧,总不能让雨黎一个人占得太多。
这就是陈其钢的真实想法。这也就是我所了解的他这个人的真实为人。
结果他这么想的就这么做了——真是所说的“把儿子给毙了”,只不过并不是为了他个人的什么作品。而雨黎呢,就这么接受了,之后一声都没吭,因为他也知道那是非常特殊的场合,他也清楚爸爸那非常特殊的身份。无论从陈其钢是他老爹的角度,还是从陈其钢是他领导的角度,他都只有服从的份。所以他仍然该干什么干什么,仍然高高兴兴白天黑夜连轴转地忙他的奥运录音、、、
当然了,那时候的无论雨黎自己还是陈其钢,潜意识当中都认为:还那么年轻,才不过24、5岁嘛,以后还不是大有机会!谁又能想得到后来的情况居然会是这种样子呢?!

然而现在雨黎走了。站在此刻这个点去回想当时那件事的处理,心里就难免有所内疚。因为终究不能否认,对雨黎来说,那毕竟是一次让他显露作曲才华的机会,是一次为百年不遇的北京奥运进行创作的机会(录音是录音,是一种“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工作,而作曲就不是了,它是一种直接的“我的表达”)。虽然相比其他很多人,雨黎已经有了很大的幸运进入奥运,但如果他的作品确实是好,又有什么必要一定得刻意灭掉呢?
在《可凡倾听》的采访当中,当曹可凡问到这个话题的时候,从陈其钢的回答上不难看出他对此事还是比较难过的,他说:他(雨黎)能有什么办法,也只有无奈吧、、、
对雨黎来说,那次的机会失去也就失去了,因为毕竟,他已经不在了。可对于仍然活着的人——特别是他的父亲来说,难免就有了“辜负”了儿子,甚至是“亏欠”了儿子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我想,恐怕才是现在尤其令他这个做父亲的痛苦不已的东西吧。
但是我又在想,如果——我是说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可以让他们父子再次回到奥运会的情况当中,再让陈其钢做一次选择:对雨黎的作品他毙还是不毙?
想完之后我的回答居然是:他可能还是要毙的。就因为奥运是那样特殊的一种情况。更重要的则是,陈其钢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会光去考虑他自己,他要想到更多的人、更多更多的需要和因素、、、而雨黎呢,估计也仍然还会高高兴兴地接受“枪毙”,因为他也跟他爹一样,不会光去考虑他自己,而会考虑更多更多的需要和因素、、、
于是乎,就成了现在这种情况:当爹的,对此会一直觉得非常难受,很难受很难受很难受、、、就这么难受下去。
大概,这就是所说的一个人的“命运”了吧?
雨黎的命运。
陈其钢的命运。
这对父子的命运。





(敬请继续关注与雨黎相关的文字、照片和文章,以及其他一些内容,谢谢!)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