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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灵通快线的收费和收益计算

2010-08-05 15:02阅读:
三、开放期产品购买、赎回方式
开放期投资人投资本产品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自动购买和自动赎回方式,由投资者与银行签订自动理财服务协议,银行依照协议为投资人办理自动购买和自动赎回;二是投资者主动购买和主动赎回方式。
1.自动购买和自动赎回方式
本产品投资者可与银行签订账户自动投资理财服务协议,将理财账户与其指定的同名资金账户相联接,银行将于协议生效日(必须为开放日)起,自动为投资人于每个工作日办理本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业务。与银行签订自动投资理财服务协议的投资者亦可办理主动购买和主动赎回交易。
1)自动购买
客户需在资金账户中设置发起申购余额。发起申购余额是指触发资金账户自动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最低金额。
如投资者资金账户日终余额超过“发起申购余额”+ 本理财产品“追加购买最低金额1000元”时,则银行次一工作日将超出“发起申购余额”部分自动按照交易级差(1000份)的整数倍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不足交易级差部分不进行购买。
2)自动赎回
客户需设置资金账户发起赎回余额。发起赎回余额指触发资金账户自动赎回理财产品业务的最低金额。
如投资者资金账户日终余额低于发起赎回余额且资金帐户日终余额与发起赎回余额之差大于本理财产品的“最低赎回份额(
1000份)”时,则银行次一工作日系统自动按照交易级差(1000份)的整数倍发起赎回理财产品,直至补足“发起赎回余额”。如赎回导致投资者理财账户余额低于理财账户最低保留份额(1000份),银行将剩余份额一并赎回,并支付投资者当期收益,理财账户余额为零。
特别提示:发起赎回余额必须小于发起申购余额。
2.投资者主动购买、赎回
1)主动购买
投资者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于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530分之间发起购买,单笔购买量为交易级差(1000份)的整数倍,购买交易即时成交,实时扣款。
如果投资者与银行签订自动投资理财服务协议,当投资者主动买时,资金账户需保持一定余额,以避免银行系统自动将理财产品赎回补充资金账户资金(参见自动赎回业务)。由于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所造成的损失,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2)主动赎回
投资者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于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530分之间发起赎回,单笔赎回量为交易级差(1000份)的整数倍,资金实时入账。若某笔赎回导致投资者的理财账户余额不足理财账户最低保留份额时,银行按投资者一次性全部赎回进行处理。
四、理财产品费用、收益计算及分配
1、理财产品费用的来源与实现途径
本理财产品的费用包括:产品管理费率:0.2%;理财托管费率:0.03%;上述费用均按日由资产余额计提。
2理财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
银行将根据存款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公布。
银行根据投资者当日理财产品账户余额及适用收益率按日计算收益,按季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为每季季末月24日。分红资金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后第三个工作日划入客户投资资金账户。
当投资者赎回(含投资者主动赎回和系统自动赎回)理财产品时,银行同时兑付投资者赎回理财资金及当期收益。当期收益计算公式为:

当期收益=(∑Ri×i)÷365


n=1

n=i



i:此计提期第i日的适用收益率
i:此计提期第i日理财帐户余额
理财资金超过预期最高收益率的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持有本产品30天后赎回为例,扣除托管费和产品管理费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1.45%,则客户当期收益为:
100000×1.45%×30/365=119.18(元)。
3、收益测算说明
产品到期后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1.45% ,即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1.45%=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约1.85%-(销售费用+托管费用+投资管理收益)(约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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