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思考“社会化媒体ROI”,尤其是在非盈利组织中为了衡量投入是否产生
经济收入,比如降低成本或者增加收入。非盈利组织关注的是如何在交流或者项目目标中整合社会化媒体,并产生持续的价值,这价值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认为只有当社会化媒体与组织的项目和交流目标一致时,才会具有效率。对于非营利组织,并不能将收益或者效率作为衡量标准。想知道社会化媒体是否与组织的目标和使用方法相符合,可以先问这么个问题:在我们的所有资源中,社会化媒体是否产生我们想要的社会化变革的最佳手段。
因此,为什么我们要在一个数字协作行业使用传统行业的衡量标准呢?非盈利组织是否应该使用定义狭窄的ROI去改善项目效果呢?为什么不采用“变化理论”呢?
为什么使用“变化理论”(Theory of Change)?
David Hunter曾就非盈利组织如何使用“变化理论”写文探讨。他表示非盈利组织可以依据“变化理论”来制定清晰的目标结果。
社会化变革是战略规划、决策以及估值的基础,而变化理论则是对社会化变革的具体的而且是可衡量的描述,定义了可以达到长期目标的衡量结果。依据变化理论衡量结果和产生社会化变革所需要的先决条件。
如何利用“变化理论”?
简单而言,变化理论就是指含有“然后…”的陈述句,并借此引导组织的设计和管理,促进项目取得社会化结果。它需要股东清楚哪些假设是可以衡量的,并且是可以逐步取得结果的。
我们可以这么定义“变化理论”:
合理的:股东相信模型的逻辑是正确的,就是说如果我们做了这些事情,我们就可以得到我们想要的和期望的结果。
可执行的:从理论上将,有足够的力、财力资源去执行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