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之星”、“书香班级”的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学生以书为友,进行丰富的课外阅读,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特将“阅读之星”、“书香之班”的评选办法制定如下:
一、“阅读之星” 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起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阅读活动,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经常向学校阅览室、班级图书角借阅书籍,能写较为具体生动的读后感。
3.坚持诵读《课程标准》推荐的古诗文经典诵读内容,低年段学生能背诵15首以上,默写5首;中年段学生能背诵30首以上,默写10首;高年段学生能背诵50首以上,默写20首。
4.读书量大:低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万字,中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高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万字;做好“读书摘记”;积极参加学区、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
二、“书香班级”评比条件:
1.有具体可行的书香班级创建方案与总结。
2.班级读书氛围浓厚,人人认真阅读推荐书目,经典诵读持之以恒。
3.班级图书角书籍丰富,班级图书管理员管理有效,《班级图书目录》、《班级借阅记录》齐全。
4.每人每学期阅读量能基本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珍惜爱护书籍。
5.能开展富有特色的课外阅读活动,形成自己班级的活动个性。
一、“阅读之星” 评选条件:
二、“书香班级”评比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