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世界:地狱、上帝和希望
2013-01-06 00:15阅读:
前几天跟朋友一起去电影院看了《悲惨世界》的音乐剧电影,在香港翻译为《孤星泪》,实在不喜欢这个译名。,上百万字的小说,讲得可不是某一个人的坎坷命运,而是一个世界。这也是为什么,在读完小说的八年后,仍能清晰地记得书中好多人物、好多细节。3小时的电影,很巧妙地用了音乐剧的方式,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把这样庞大的一个故事大致展现了出来。于是,八年之后的现在,我再一次为这一部书所折服,也理解了一些以前不曾想到的东西。深深震撼的同时,反而有点不敢提笔围绕它写些评论什么的了。——这样的我,怎有资格对如此一部宏大而沉重的巨著高谈阔论呢?在这部书面前,映射出的是自己的渺小。这个渺小的我更适合的,恐怕只是粗略地写一写个别的几点感触。
法律
冉阿让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刑19年,并从此,背上了一辈子也洗不掉的罪名。代表法律与公正的警官沙威,一直紧跟着他,想要他受到应有的审判。可是,随着小说的发展,随着冉阿让的改过
自新、成为圣人一样的人物,这样死板、教条的“公义(justice)”一点点变得面目狰狞。让人不禁怀疑什么是公义?在英美的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里,法律最基本的一层是principle(原则),是本来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中的一些基本的纲领,这些不成文的原则,是通过法官的每一次判决所揭示的,所以被称为“判例法”。判决会作为先例而被后世可以参考,具有法律效力,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被推翻,但目的都是为了去解读和遵循的principle,试图维持终极的正义。
沙威所代表的死板的法律系统的那些负责条条框框,早已模式化,没有了人性,法国沿用的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以“成文法”为主,法律条款就是法律条款。就像《旧约》中的Moses
Law,本来是为了顺从上帝而产生的东西,千百年的衍变,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复杂之后,成了束缚信徒行为和精神的教条——人们顺从于法律条文,为了服从而服从,却忘记了上帝。而耶稣的出现,才得以彻底把人们从这样的牛角尖中解救出来。耶稣作为一个人,作为上帝之子,他就是law,是principle,他代表的是终极的正义,而不是任何教条的条款。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冉阿让只能是被上帝所救、被上帝所唤醒——因为无论罪孽多深,只要他还活着,上帝所代表的终极的公义就不会给他任何判决,他随时都可以选择重头开始,开始为上帝给的生命负起责任。
上帝
雨果本人说过,这是一本关于宗教、关于上帝的书。果然如此。上帝创造了每一个人,所以每一个生命都是神圣的。“上帝选择了你,给了你生命”,时刻铭记这一点,身边的基督徒朋友,跟没有信仰的朋友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拥有那种身为人的“sense of
honor”(荣誉心)。而在一个有信仰的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sense of
honor,那么这个世界就会成为a world of honor, 一个充满着道义的高尚的世界。
地狱
与天堂相反的,是地狱。刚过完的圣诞期间,翻看了一些讲“hell(地狱)”的文章。地狱,虽是一个宗教名词,但如今也越来越生活化——圣诞节的拥挤的百货公司是hell,曼哈顿下区最脏乱差的地方是hell。而哲学家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说,其他人就是你的地狱。在欣赏《悲惨世界》电影的时候,这句话反复在我脑海中浮现。雨果笔下的悲惨世界,就是一个人间地狱,每一个人都活在由其他人形成的地狱中。
希望
故事最后,冉阿让平静死去,身边是最亲的柯赛特,死后留下一块无名的墓碑。明明平静的结局,在这浩浩荡荡百万字之后,全让人压抑得万分悲恸。回想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冉阿让(马德兰市长)、芳汀、主教、沙威、柯赛特…
另一个最让人痛心、却又感到希望的是革命青年组织“ABC之友”。其中,不得不提安灼拉(Enjorlas),那个永远坚毅、沉着、智慧、无所畏惧的年轻人,也是全书我最欣赏的角色。至今都记得书中他身中八枪死去的情节。但他和他的“ABC之友”,让我们这些读者看到了希望。这是最重要的。在那个每个人都混混噩噩在地狱中沉沦的时代,是他们这些热血而理想主义的年轻人,做出了一点改变,发出了一些声音,在黑暗中点亮了一点火光。
这部书,浩浩荡荡十多万字,1600多页,看了开头的数百页,雨果仍然只是在介绍着主要的任务。众多人物各自有各自的命运,间中还穿插着各种长篇的议论——关于拿破仑、关于俚语…这些议论时而长达一百多页。无论如何,我还是顶着头皮看完了这样一本书!读这样的巨著,需要消耗相当大的精力、时间和毅力,而写这样的一本书,所需要的精力、时间和毅力是怎样的巨大就可想而知。所以,若是有心拜读这部巨著的人,还是请明智地远离各种“精简版”——省去了那些冗长议论与插曲的《悲惨世界》,就不再是《悲惨世界》,而应该叫《冉阿让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