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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面试5:1到底方便了谁

2010-12-29 13:10阅读:
  (转自新浪博客)本文的前三节,已经讨论了本次报考的三种特别镜像,这里再就程序正义这个角度,谈点看法。
  程序正义是现代民主必要组成部分。以我们的习惯说法,它讨论的主要是形势与内容的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有一种偏见:认为内容永远大于形式。其实这是不正确的,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如果连这种存在方式都没有了,那么人何以为人?物何以为物?小到微观世界,大到宏观世界我们不知道,其内容将何以安置。
  公务员的录用过程,包括两个重要程序,一是笔试,二是面试。从理论上说,考试总比不考好。因为它代表的其实就是一种程序正义。遗憾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程序正义并没有贯彻始终。说直白点,笔试应该是公平的,但面试就做的不够严谨,从而留下许多疑问给当事人和关注这件事情的人们。
  其弊端之一是笔试成绩所占比重过少。为什么这样说?因为面试在国家机关这个层面要按五比一的比例进行;地方公务员按三比一的比例进行。这等于是说,在国家公务员这个层面,笔试成绩只占20%;地方公务员的笔试成绩也只占到33.3%。辛辛苦苦准备几个月,严严整整走进考场,一丝不苟进行考试,好容易得出一个成绩,但这成绩实际上是大大缩水,它所起的作用不过是20%到33.3%呀!这等于把一个原本好端端的程序正义放在了一个很不恰当的基础上。
  我不是一味反对面试,但面试也应该坚持刚性程序原则。如果没有这些原则,难免会让人产生各种各样的负面遐想。哪些刚性程序原则呢?我以为应包括五条:
  第一, 面试内容应有规范,而不是因人而异。这个可以多问几句,那个可以少问几句,甚至还可以帮衬几句。果真如此,程序正义死了。
  第二, 面试过程应有录像。录像的作用就是以备查考,以示公正,而不是也把它弄成一个好看的摆设。现在录像设备很方便,不但居民楼都安装了很多探头,而且有的学校还把探头按进了教室,让老师的一举一动都在管理者的监控之下。公务员招考这么严肃的事情,有个录像完全合情合理。
  第三, 录用人录用与否应采取打分制或票决制,而不是所谓的科层制。明明五个主考官,实际上只有一个人说了算,甚至连这个人说了都不算。这就有悖于公平、公正、公开的本意了。对此,我很有体会。我们所08、09、10三年,各招入一位博士。决定的方式就是票决制。其中有的人
不是我的首选,虽然我是所长,我还是服从了多数人意见。结果怎么样呢?非常好!
  第四, 票决之后,尽快宣布结果,最好当场宣布结果,至少公布票决结果——如果还需要向上级备案的话。如果真的能这样做,是会很得人心的。
  第五, 公务员招考有别于专业招考,依逻辑讲可以设立自由旁听席,因为公务员本身就是为公众服务的,这个过程完全透明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
  本人这些见解,很多权利老爷们一定很不爱听,甚至会嘲笑这完全是不懂得中国国情,纯属书生之见。但看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一年建国历史,就是因为太轻视书生之见了,才弄出那许多令人不堪回首的悲剧。书生之见的特点,就是想问题简单,直接。但一个好的文明、成熟的文明原本就应该是简单和直接的。令人痛苦的是,在我们这个地方,常常会把简单的弄成复杂的,把直接的弄成弯曲的,把清白的弄成浑浊的,把有解的弄成无解的,结果呢,是强势者可以更方便的顺手牵羊,浑水摸鱼。
  依着我书呆的想法,如果面试不能实行刚性程序那么就几近于暗箱作业。这和中国古代的科举制相比都是一个倒退。科举制完全以成绩论名次,至少它在程序正义这个层面上是公平的。所以如周进范进一类人,虽然考了几十年,考白了头,考弯了腰,都不曾中举,但他们并没有对科举本身丧失信心。科举的错处在于它的内容,就他的形式而言,还真的值得我们今天的权力者们认真借鉴。
  联想到现在的一些选举安排,也有差额形式。但那种差额的比例是很低的,选是个代表,列是一个候选人;选五十个委员,列五十二个候选人;那样的差额等于无差。何况,有时候领导者还不放心还要采取所谓预选方式,先预选一回,弄的大放弃新了,然后等我选举。这类选举,很让人质疑。有人干脆认为这就是一种过场式的伪选举。倒是中国农村的海选方式有了一点点真正自治与民主的味道。二者比起来,选举差额如此之小,公务员面试录取比例如此之高,个中的隐性台词是什么,想来我不说,地球人也都知道。
  公务员报考原本是要增强政府的公信力的,而且真的做好了,它也完全可以成为现代文明建构中的一个环节。旦这件事如果如许多事情那样,原本有好的设计,但三变通两变通就从阳光大道进入漫长的隧道,那么它的公信价值,套用一句后现代语言——比零还小,并且会给参与者与相关者内心埋下很负面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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