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地震的分组可在《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B1》基础上略做调整:
1 区划图B1中0.35s和0.40s的区域作为设计地震第一组;
2 区划图B1中0.45s的区域,多数作为设计地震第二组;其中,借用89规范按烈度衰减等震线确定“设计地震”的规定,取加速度衰减影响的下列区域作为设计地震第三组:
1)区划图中A1中峰值加速度0.2g减至0.05g的影响区域和0.3g减至0.1g的影响区域;
2)区划图B1中0.45s且区划图中A1中≥0.4g的峰值加速度减至0.2g及以下的影响区域。
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的规定,该规范作为强制执行规范,附表C1列出了《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调整表》:

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设计特征周期的规定,见该规范表5.1.4-2《特征周期表》:
1 区划图B1中0.35s和0.40s的区域作为设计地震第一组;
2 区划图B1中0.45s的区域,多数作为设计地震第二组;其中,借用89规范按烈度衰减等震线确定“设计地震”的规定,取加速度衰减影响的下列区域作为设计地震第三组:
1)区划图中A1中峰值加速度0.2g减至0.05g的影响区域和0.3g减至0.1g的影响区域;
2)区划图B1中0.45s且区划图中A1中≥0.4g的峰值加速度减至0.2g及以下的影响区域。
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的规定,该规范作为强制执行规范,附表C1列出了《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调整表》:

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设计特征周期的规定,见该规范表5.1.4-2《特征周期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