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日本网站上有这样一个房产投资相关贴,分享给大家作为参考。
提问者:“我所投资的房产是房龄超过20年的整栋公寓。在近期出现空室后,便委托的管理公司在网上发布了新租客的招募信息。这条租客招募信息被现有的租客看到了,他以‘比自己的租金便宜’为由进行减租谈判。其实,房租金额根据入住的时期不同,产生差异是比较常见的,但对于这种长期入住者的降租要求有什么方法可以应对吗?我个人认为,即使是将房产转售,也不愿意降低租金。”

回帖者A:首先,租客有交涉的意思,一般来说就是想继续住下去。如果租客对居住或选址有不满意,选择搬家即可。况且租客搬家需要一定的费用,还要交纳新的押金、中介手续费等,如果没什么大问题,不会随意搬走。作为房东,当然也不愿意看到租客搬离,特别是这种长期入住的租客。
考虑到这些,我一般会选择在签订租房契约时做“连续入住两年,房租可以稍作打折”这种特殊约定。倘若两年以内离开,打折的部分作为违约金,在离开时支付。
回帖者
提问者:“我所投资的房产是房龄超过20年的整栋公寓。在近期出现空室后,便委托的管理公司在网上发布了新租客的招募信息。这条租客招募信息被现有的租客看到了,他以‘比自己的租金便宜’为由进行减租谈判。其实,房租金额根据入住的时期不同,产生差异是比较常见的,但对于这种长期入住者的降租要求有什么方法可以应对吗?我个人认为,即使是将房产转售,也不愿意降低租金。”
回帖者A:首先,租客有交涉的意思,一般来说就是想继续住下去。如果租客对居住或选址有不满意,选择搬家即可。况且租客搬家需要一定的费用,还要交纳新的押金、中介手续费等,如果没什么大问题,不会随意搬走。作为房东,当然也不愿意看到租客搬离,特别是这种长期入住的租客。
考虑到这些,我一般会选择在签订租房契约时做“连续入住两年,房租可以稍作打折”这种特殊约定。倘若两年以内离开,打折的部分作为违约金,在离开时支付。
回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