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镍币探究
梁恒孝
文章摘要:
北洋政府时期于1914年(民国三年)2月7日以大总统令公布的《国币条例》规定:五分辅币为镍币,重7分,成色为镍25%、铜75%。天津造币厂只铸造了样币,并未投入流通。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后,于1936年1月11日公布的《辅币条例》,规定法币的辅币有镍币和铜币两种。镍币有二十分、十分和五分三种,重量分别为6克、4.5克和3克。 (共2页)
文章快照:
克,成色镍18%,铜55%,锌27%;五分辅币重2克,成色镍18%,铜55%,锌27%;二分辅币重2克,成色铜65%,锌35%,一分辅币重1.5克。成色铜65%,锌35%。其中十分和五分辅币就是民国二十九年和民国三十年的十分、五分及民国三十一年的十分含镍·梁恒孝·辅币,“十”和“五”两个面额数字均为小写。民国三十一年铸造发行的廿分币及民国三十年、三十一年铸造发行的半圆币,金属含量又改为铜75%,镍18%,锌7%。但上海书店出版社于1998年10月出版发行的《中国历代货币大系》第8卷、湖南出版社于1994年出版发行的《中国银币目录》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简明钱币辞典》均称为“镍币”;而北京出版社于1991年出版,由北京市钱币学会根据1989年版《世界硬币标准目标》编译的《中国硬币标准图录》却分别称为“白铜币”、“铜一镍币”和“铜镍合金币”。《上海金融》增刊1993年第1辑《钱币研究专辑》“中央造币厂铸币鉴赏”一文则把这些含镍合金辅币与其他铜币一样统称为“铜币”。根据《辞海》的解释,含镍量低于50%的铜镍含金称为白铜,我国用铜镍合金白铜铸制的货币除1914年北洋政府时期制铸的袁世凯像五分样币外,广东省于1919年铸制的“伍仙镍币”是我国最早用铜镍合金白铜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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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于1914年(民国三年)2月7日以大总统令公布的《国币条例》规定:五分辅币为镍币,重7分,成色为镍25%、铜75%。天津造币厂只铸造了样币,并未投入流通。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后,于1936年1月11日公布的《辅币条例》,规定法币的辅币有镍币和铜币两种。镍币有二十分、十分和五分三种,重量分别为6克、4.5克和3克。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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