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诺希克关于心理危机理论的概括
2013-08-05 20:53阅读:
西方流行的众多心理危机干预理论,既是关于危机现象的,也是关于危机干预反应的。亚诺希克(Janosik)把这些理论概括为以下三类:
1、基本危机理论
基本危机理论强调人们在创伤性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普遍反应是正常的、暂时的,并可以通过短暂的危机干预技术进行治疗。治疗的关键在于帮助危机者认识和矫正创伤性事件引发的暂时的认知、情绪、和行为的扭曲。基本危机理论认为所有的人都会在其一生的某个时候遭受心理创伤,但应激和创伤两者本身都不构成危机,只有在主观上认为创伤性事件威胁到需要的满足、安全、和有意义的存在时。个体才会进人应激状况,危机是应激障碍的结果。
(1)
林德曼的观点
基本危机理论是由林德曼(Lindeman)在对丧失亲人所导致的
悲哀性危机研究中提出,他认为悲哀的行为是正常的,暂时的,并且可通过短期危机干预进行治疗。而这种“正常”的悲哀行为反应包括:1)总是想起死去的亲人;2)认同死去的亲人;3)表现出内疚和敌意;4)日常生活出现某种程度的紊乱;5)出现某些躯体表现。林德曼在对创伤进行危机干预时,采用了平衡/失衡模式。这一模式分为如下的四个时期:1)紊乱的平衡;2)短期治疗或悲哀反应起作用;3)求助者试图解决问题或悲
哀反应;4)恢复平衡情况。
(2)
卡普兰的观点
基本危机理论的另一代表人物卡普兰(Caplan)认为,危机是一种状态,而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是生活目标的实现受到阻碍,且用常规的行为无法克服。阻碍的来源既可以是发展性的,又可以是境遇性的。卡普兰在进行危机干预时同样采用平衡/失衡模式,并且发展性的将林德曼的概念和对危机的分期应用于所有的发展性和境遇性事件,同时将危机干预的对象扩展到会促发心理创伤的认知、情感和行为问题。
2、扩展危机理论
随着危机理论和干预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在社会、心理、环境等因素的共同
作用下,任何人都可能出现暂时的病理症状。但基本危机理论没有适当的考虑使一个事件成为危机或主要因素,这显然是不够的。扩展危机理论应运而生,这一理论主要包括心理分析理论、一般系统理论、适应理论、人际关系理论和人格理论五个方面。
(1)
心理分析理论
心理分析理论的基本观点是:通过分析进入个体无意识和过去情绪经历的心理成分,可
以帮助理解为什么一个事件能够发展成为危机以及个体处于危机时所表现出来的不平衡状态。例如:关于为什么一个事件发展成为危机,心理分析理论假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某些儿童童年经验中的固着;根据危机时所表现出来的不平衡状态,这个理论可以帮助求助者理解其行为的动力和原因。
(2)
系统理论
系统理论的基本概念为“一个生态系统,所有的要素都相互关联。而且在任何相互关联
水平上的变化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改变”。系统理论主要关注人与人、人与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而不怎么强调处于危机中的个体的内部反应。贝尔金进一步指出,该理论“涉及到一个情绪系统、一个沟通系统及一个需要满足系统”,所有属于系统的成员都对别人产生影响,也被别人所影响。
(3)
适应理论
适应理论认为,适应不良行为、消极的思维方式和不健康的防御性机制对个体的危机起
维持作用。危机干预就是要将适应不良行为改变为适应性行为,促进积极的思想以及构筑防御机制以帮助求助者克服因危机而导致的不平衡,并向积极的功能模式发展。在危机干预工作者的帮助下,求助者能够学会将旧的、懦弱的行为变化为新的、自强的行为。这样的新行为可以直接在危机条件下起作用,最后将导致危机的成功解决或强化解决危机的努力。
(4)
人际关系理论
人际关系理论以科米尔等提出的增强自尊的诸多维度为基础,如开放、诚信、共享、安
全、无条件的积极关注等,认为如果人们相信自己、相信别人,并且具有自我实现和战胜危机的信心,那么个人的危机就不会依赖于别人才能获得信心。因此,个体控制权的外失与他的危机持续时间相等。人际关系理论的最终目的在于自我评价的权利交回到自己手中,使个体获得对自己命运的控制,重新获得能力以采取行动应付危机。
(5)
人格理论
人格理论是由G•W•布洛克普提出的,他认为心理创伤的发生除了客观环境作用外,还
涉及面临危机事件时个体人格方面的问题。布洛克普对于不同的人对危机事件的不同反应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危机人格论”。该理论认为,容易陷入危机事件中出现创伤的个体在人格上具有一定的特异性:1)注意力明显缺乏,日常生活中不能审时度势,看问题只看表面,不看实质,出现应付处理不当;2)社会倾向性过分内向,这种过分内省的人格特征,使他们遇到危机情况时往往瞻前顾后,总联想不良后果;3)在情绪感上具有不稳定性,自信心低,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极差,常依赖他人的援助;4)解决问题是缺乏尝试性,行为冲动欠思考,经常出现毫无效果的反应行为。具有以上体征的人容易出现心理创伤,是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3、应用危机理论
应用危机理论将基本和扩展危机理论应用于实践,认为实施危机干预需要有一个灵活的态度。由于每一个个体和每一次危机都是不同的,所以,危机干预者应该将每一个个体和每一次危机都是不同的,所以,危机干预者应该将每一个个体和每一个危机事件都看做是独特的。布拉默(Brammer)指出,应用危机理论包括发展性危机、境遇性危机和存在性危机三个方面。
(1)
发展性危机
发展性危机(developmental
crisis)是指在个体正常成长的发展过程中,急剧变化或转变
所导致的异常反应。例如,小孩出生、大学毕业、中年生活改变或退休都可能导致发展性危机。发展性危机被认为是正常的,但是,每一个个体、每一个发展性危机都是独特的,因此,必须以独特的方式进行评价和处理。
(2)
境遇性危机
境遇性危机(situational
crisis)指出当出现罕见或超常事件,且个体无法预测和控制时出现的危机。交通意外、被绑架、被强奸、集体抵制和失业、突然的疾病和死亡都可以导致境遇性的危机。区分境遇性危机和其它危机的关键在于它是随机的、突然的、震撼的、强烈的和灾难性的。
(3)
存在性危机
存在性危机(existential
crisis)是指伴随着重要的人生问题,如关于人生目的、责任、独立性、自由和承诺等出现的内部冲突和焦虑。存在性危机可以是基于现实的,如一个40岁的人从未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从未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或所在组织产生独特的影响;也可以基于后悔,如一个50岁的人从未结过婚,从未离开过父母,从没有过独立的生活,而到现在却永远丧失了机会;也可以基于一种压倒性的、持续的感觉,如一个60岁的人觉得自己的生活是毫无疑义的,这种空虚无法以有意义的东西来填补。(顿祺心理
郭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