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d.chinanews.com.cn/2010/2010-09-11/2/56795.shtml
中新广东网9月9日电 题:拾金不昧无须迟疑 无心之失切勿卸责
作者 罗爱红
9月7日晚,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栏目播放了一期名为“一枚钻戒引发的案件:捡还是不捡?”的节目。 讲述了一名女士王某丢了一个钻戒,一男士张某在路上捡到了,看了看认为是假的,就随手又扔了,被法院判决张某赔偿4.6万元。法律解释,捡到后没有履行妥善保管的义务。
最后的节目结论是,律师建议,不捡是最好的选择!
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此事一出,人们下次看见他人遗失的物品时,不禁迟疑,是该捡还是不该捡?拾金是否不昧的问题可能得远远退到是否拾金的问题之后了。
纵观整个案件,无非有以下几个疑点。一是失主遗失证据模糊,证明其遗失钻戒的视频里,用一道亮光说明她遗失的这个行为,视频模糊,证据不够确切。二是,女士虽然提供了发票及销售商开具的证明,但无法证实她口中所谓遗失的戒指凭就是那枚价值4.6万元的戒指。三是该男子捡到钻戒,说自己以为是假的,随手丢了。为自己喊冤,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心之失,就存在故意丢弃的嫌疑。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后法院依据这项条例来判决张某赔偿王女士4.6万元。
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张先生表示,法院的判决不能说正确与否,但是在责任承担上让张某全部承担确实有待商酌。一方面,张某拾得他人财务时,既没有联系失主,也没有移交相关部门,随手扔之,个人确实存在过失。但同时,另一方面,失主也存在保管不善的过失。法院在判决时更应该从张某是否从中得到利益方面去调查考虑,调查之后或许会有更为直观的证据。
纵览整个案件,张某未妥善保管遗失物品,已经构成故意违反法定义务行为。法律依据概然性,判断哪个行为的可能性最大来判决行为是否成立,从法的角度考虑,王女士必然胜诉。
中新广东网9月9日电 题:拾金不昧无须迟疑 无心之失切勿卸责
作者 罗爱红
9月7日晚,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栏目播放了一期名为“一枚钻戒引发的案件:捡还是不捡?”的节目。
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此事一出,人们下次看见他人遗失的物品时,不禁迟疑,是该捡还是不该捡?拾金是否不昧的问题可能得远远退到是否拾金的问题之后了。
纵观整个案件,无非有以下几个疑点。一是失主遗失证据模糊,证明其遗失钻戒的视频里,用一道亮光说明她遗失的这个行为,视频模糊,证据不够确切。二是,女士虽然提供了发票及销售商开具的证明,但无法证实她口中所谓遗失的戒指凭就是那枚价值4.6万元的戒指。三是该男子捡到钻戒,说自己以为是假的,随手丢了。为自己喊冤,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心之失,就存在故意丢弃的嫌疑。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后法院依据这项条例来判决张某赔偿王女士4.6万元。
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张先生表示,法院的判决不能说正确与否,但是在责任承担上让张某全部承担确实有待商酌。一方面,张某拾得他人财务时,既没有联系失主,也没有移交相关部门,随手扔之,个人确实存在过失。但同时,另一方面,失主也存在保管不善的过失。法院在判决时更应该从张某是否从中得到利益方面去调查考虑,调查之后或许会有更为直观的证据。
纵览整个案件,张某未妥善保管遗失物品,已经构成故意违反法定义务行为。法律依据概然性,判断哪个行为的可能性最大来判决行为是否成立,从法的角度考虑,王女士必然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