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宝玉结局——赏析
2010-07-02 17:05阅读:
引子:以刘大爷、蔡大爷、周爷爷和很多自以为是爷的读者为代表的“大批判”者,(注意,并不是不能批判
后四十回,而是批评要立足事实、逻辑。因此在不顾事实逻辑的批判者前加个“大”,以示区分)似乎
以为批倒高鹗就可以证明自己的高明正确,于是他们推出了“真结局”。但是,将后四十回彻底否定,
就可以证明“真正结局”(现在存在很多“真正结局”)正确、精彩、优秀吗?还有一些不“大”的批
判者或研究者,也推出了精心考证的“真正结局”(这种认真钻研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那么这些结
局和原有的后四十回结局比较起来又如何呢?笔者将一一析之:
宝玉出走——人生的绝望
宝玉的出走,不仅是宝玉人生的结尾,也是全书故事的最后一个高潮。笔者将首先对第一百一十九回和第一百二十回的文字本身进行赏析,然后再就宝玉出走这个结局所达到的思想高度与其具有的艺术价值作出分析:
第一部分,对“宝玉出走”本身的赏析:别母,别妻,别父。
宝玉终于走上了“仕途经济学问”的“正道”,全家都为他高兴。尤其是他的“贤妻”薛宝钗和“良母”王夫人,都指望他能够为家族复兴而考取功名,好重新得到失去的一切。
但是,宝玉根本就不是一个能够“悔过自新”的人。狼究竟是狼,狼是永远都不能作狗的。谁也无法让他的内心真正屈服。在爱的绝望,情的绝望之后已无比清醒的他,早就预料到一切。他早就知道自己会中举(“嫂子放心.我们爷儿两个都是必中的.”),也早就想好了抛弃一切的出走。
于是,进京赶考临上路的时候,宝玉别母别妻。他心知一去即成永决。
先是别母:他毫无欢容地对王夫人说:“我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的事也完了,
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
几句轻轻的话,多么的痛切,多么的绝望,多么惊天动地。那相当于说,举人是给你们中的。与我无关。你生我一世,不就是为了这个功名吗?你们在乎的不是“我”,而是这个“举人”。除了这个“举人”以外的“我”的一切,何尝有人在乎过?我把你们要的还给你们,我也就可以永远地离弃了。这是怎样的酸楚与悲凉。
再是别妻:“只见宝钗的眼泪直流下来。……宝玉说道:
‘姐姐,我要走了,你好生跟着太太听我的喜信儿罢。’”
“姐姐”。宝姐姐。她也是薄命司当中的可怜女子。她应了宝玉的话,成了“女儿三变”中那颗出嫁后无法幸存的宝珠。她幸存了下来,人格却畸变了。她并不坏,却无法再成为那朵艳冠群芳的牡丹。这是一场多么错误和痛苦的婚姻啊。它毁灭的是三个人的幸福。
而今,这一句“姐姐”,与前文柳湘莲的“我并不知是这等刚烈贤妻!”形成了太鲜明的对照。柳湘莲明明并没有迎娶尤三姐,甚至在她自尽前的一刻还一直怀疑她。但是三姐刚烈凄丽的爱情使他立即承认她是他堂堂正正的“贤妻”!即使,已经阴阳永隔。对比宝玉和宝钗,已经是多年的夫妻,(笔者推算过,起码三四年)宝玉在永别之前却只是叫她“姐姐”!不是夫人,不是娘子,更不是贤妻!他根本就不承认这场毁灭所有幸福的婚姻!“姐姐”两个字,体现出宝玉对这场婚姻最沉痛的抗议,这是一副如何悲哀惨伤的“辞家赶考图”啊。没有当时社会一贯的对功名利禄的醉心和渴望。只有在一片送别期待声中宝玉的清醒和绝望。众人皆醉,唯宝玉独醒。
最后,是中举后失踪的宝玉突然在一个白茫茫大雪覆盖天地的日子里,忽然出现在贾政泊船的江边,跪父告别。
原文是:“贾政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
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不是别人,却是宝玉.贾政吃一大惊,忙问道:‘可是宝玉么?’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只听见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游兮,
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贾政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
这一段描写不知道被多少红学家大加口诛笔伐,全盘否定。认为这就是对父权的屈服和对于宝玉自己人生理想的背叛。还有诸如刘心武之类的人甚至指责那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脂批说的是雪夜围破毡,哪来这么阔气的斗篷?!”“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是非常华贵的,是贵族家庭的那种遗物,这就写得不对头。你已经出了家了,怎么还忽然跑到河边,去跟自己的父亲贾政,本来是他最不喜欢的一个人,父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跑去给贾政倒头便拜。”“曹雪芹他自己在前面已经预告你,最后它会是一个彻底的悲剧,怎么会是以这样一个甚至是喜剧的收场呢?”
但笔者却从宝玉的这最后一次出场中,品味到了文字蕴涵的深意。铺天盖地白茫茫的一片大雪之中,远方隐约出现了一点鲜红色,那是已却尘缘的宝玉。大家在脑海中设想一下这个“白茫茫中一点红”的场景,会不会品味到笔者所指的深意呢?
笔者认为,首先,从美学上,白茫茫的大地之中一点红色,富有视觉美感。符合《红楼梦》全书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氛围。《红楼梦》是一部美学价值极高的作品,因此这样的结局从美学方面算得上是不辜负全书的。(而依据某些据说“符合原意”的说法,非要让宝玉宝钗湘云他们当乞丐,我认为在美感上就不敢恭维了。虽然也许必须“表现出封建大家族必然衰落的历史规律”,但是是否可以全然不顾原著本身的气氛和韵味呢?是否古典文学必须负担“反映历史规律”这一史学任务呢?)
其次,从内容上,与前文的“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以及“宝琴踏雪”、“《双艳图》”(那时从宝琴的身后探头的正是“披大红猩毡”的宝玉)相对应,产生强烈的反差。相似的雪,相同的“大红猩猩毡”,但是大观园极盛时期一切美好的人物和气氛都灰飞烟灭,为单纯的寒冷和凄凉所取代。昔乐景与今哀情,令人不胜唏嘘。
最后,从情节设置上,宝玉出走这件事应该怎么写?如果不直接描写他怎样出走,通过甄士隐贾雨村等
局外人转述,就不符合行文风格,显得乏韵味,草草了事,感染力差。如果要描写他一个人出走了,但
是没有遇到贾府的任何人,那贾府的人该怎么办,一直寻找宝玉吗?因为醉心于“沐皇恩延世泽”的贾
府决不会放弃找到宝玉的希望。再添出很多徒劳的情节,结尾就会拖泥带水,累赘罗嗦。所以必须让贾
府的人见证宝玉的出走以及他为什么出走,怎样出走。那么让宝玉的父母妻子来见证最合适,因为如果
只是家奴或亲戚看到,宝玉的父母妻子是不会甘心的。只有让他们这几个与宝玉关系最密切的人亲眼见
到。而妻子母亲已经作别,不能再作别一次,所以贾政是唯一合适的人选(“贾政知是古怪,只得回来。
”“贾政坐下,……将见宝玉的话说了一遍。众人回禀,便要在这地方寻。贾政叹道:'你们不知道,
这是
我亲眼见的……岂知宝玉是下凡历劫的……如今叫我才明白。”)
于是,在漫天漫地的大雪之中,出家的宝玉沉默地来到父亲贾政的面前,猛然间跪了下去,没有抗议,
没有眼泪,没有愤怒的表情,没有一句质问——还有必要去作这些吗?还有什么能让他们觉醒吗?!之
后,他与一僧一道决然离去。天地一片苍茫。
宝玉的别父,是以“跪”的形式宣告了自己最终背叛的事实。在贾政这个旧秩序维护者的面前,宝玉彻
底地弃绝这个令他无所留恋的黑暗世界。他的心比这场大雪还要寒冷。他终于作出了最后的反抗:出走
。他使这个黑暗世界中的压迫者再也不能对他为所欲为。他宁愿抛弃一切,也要忠于自己的内心。他就
这样走了,皇恩浩荡,功名利禄,荣华富贵,贤妻美妾……这一切都收买不了他。他在苍茫天地间消失
的背影,折射出旧世界瓦解之前的觉醒和来自伟大灵魂的深刻悲哀。
第二部分,笔者对“宝玉出走”这个结局的思想高度与艺术价值的分析:
第一,为什么要“中举”:
在现有的后四十回文字中,宝玉是在高中举人之后毅然出家而后出走的。有很多红学家以及一些读者不
理解,进而大骂高鹗带有“封建腐朽思想”“粉饰太平”:都中了举人了,还是什么悲剧?明明是“兰
桂齐芳,家道复初”嘛!他们说既然是悲剧,就必须是在贾府败落,四大家族的人都到了饥寒交迫,濒
临死亡之时,宝玉再“悬崖撒手”去出家。这样的贫贱惨苦,才是彻底的悲剧。但是,笔者认为,这样
的说法细细想来反而“封建腐朽思想”更重:凭什么中举了就不可能是悲剧了呢,难道高官厚禄才是幸
福?写中举,未必就是落俗地将“中举”作为把结尾变成大团圆的手段。《儒林外史》里范进也中了举
,他怎么样呢?难道也是为了粉饰科举制度?不。范进无非是一出讽刺喜剧的丑角而已。
真巧,“范讳进老爷”也是“高中乡试第七名亚元”,和宝玉中举的名次居然一模一样。《儒林外史》
成书早于《石头记》二十余年,早于《红楼梦》近六十年。是否《红楼梦》的作者故意安排这个名次与
脍炙人口的《儒林外史》相对比,已经不得而知。但是一经比照,同样是中举后,贾宝玉的清醒和弃绝
与当时社会上的无数范进们形成了太鲜明的反差。这是真正的“众人皆醉唯我独醒”。亘古未有。
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在贾宝玉之前,没有一个人能够抵挡住功名的诱惑。无数的书生士子,平庸奸佞的
不必说,即使是其中的优秀分子,也是“臣事君如妾事夫”,从来就没有人怀疑过“读书——仕进——
忠君”的价值:仕途顺利的,无一例外地叩谢皇恩浩荡,为王前驱。只有求之而不可得了,才会酸葡萄
几句,或干脆逃避现实,作缩头乌龟。从来就没有人真正可以将功名视为浮云。——那只是士子们失败
时自解的遁词,达则鸿儒入世,穷则色空无为。“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不爱风流高格
调,共连时势险梳妆。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画斗长。”……弃妇般的幽怨泣诉,还是渴望着皇权
的垂青。所以,一个“嘻嘻,我中了!”的疯子范进,实际上是千载而下士人的共同缩影。全社会,没
有人不把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做为最终的人生目标。而宝玉的清醒,却刺痛了国人麻木的神经。
不要忘了,《红楼梦》成书于清朝,它首先要感染,要说服的是封建社会的读者。而在当时的许多人看
来,贾宝玉无非是个“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的公子哥儿,偏又有些痴病,再加些奇怪的不读
书理论罢了。他的“极恶读书”,如果不用“应试中举”这个情节最终诠释,就不免会真的被理解为“
腹内原来草莽”“于国于家无望”。而他居然高中第七名举人,从客观上证明了宝玉的能力——他不是
“天下无能第一”。但中举之后毅然出走,则从主观上证明了宝玉的傲骨——他的确是“古今不肖无双
”。他是那个众人皆醉的社会中唯一清醒的逆子贰臣。这个“中举——出走”的结尾,多么地不可或缺
,又多么地深刻啊。宝玉真正是“为人所不能为”,作出了当时社会所有人都意想不到,也都无法作到
的事。惟独这个拥有了一切却仍然出走的人,才是真正的叛逆者,真正的“反英雄”。
第二,为什么要“出走”。
许多红学家煞有介事地说,既然第五回已道“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兰桂齐芳,家道复初”就是
伪饰之词,“贾宝玉就算出了家,也很古怪”(刘心武在〈百家讲坛〉的讲话),没有在家败的“飞鸟
各投林”后出走来得自然、合理。的确,贾家若真的败到了或死或离,一无所有,饥寒交迫的地步,宝
玉的出走也就太“合乎常理”了。都到了这份上,出家作和尚已经是最好的选择——总比作乞丐饿殍强
。就算薛大爷、环三爷落到这个份上,也会考虑作和尚的。但是,“合乎常理”的选择同样也是迫于无
奈的,没有选择的选择——这样,宝玉与其他的凡夫俗子又有什么区别呢?总不能因为宝玉作了某些红
学家以及自封“红学家”不能理解的事,就怪他“古怪”吧!倒是有的人应该反思自己用来度宝玉之腹
的那颗“常理”之心了。
而宝玉,经历了所有大欢喜与大悲凉之后,在本可以留下来享受一切浩荡皇恩、繁华富贵的时候毅然决
然地走了。他终于以实际行动背叛了这个吞没了他的青春、梦想、爱情和所珍爱的一切的“家”——我
不是得不到,我是不想要。须知,科举功名不仅是发迹的本钱,也是皇权对一个人最正式、最隆重的承
认与垂青。它意味着谁也抵御不了的诱惑,更意味着背后隐藏的可怕威胁(明君昏君都要野无遗贤,要
士子作官是笼络也是监视和防范。看历史上不愿作官的读书人是多么害怕皇帝的报复就知道)。
但是,宝玉却清醒地拒绝了。从走出家门告别妻母的一刻起,他早已料到了此后发生的一切。极度的繁
华与至高的尊荣收买不了他。在别人的眼中,那是失而复得的家道中兴,品尝过潦倒滋味的他本应倍加
珍惜。在宝玉看来,所谓的失而复得,无非是物质上的皇恩浩荡,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歌台水榭,父
慈子孝,贤妻美妾。而精神上的“情”,已变成永远无法释怀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晴雯死了
,黛玉死了,理想中的乐园倾覆了,一切皆灭,何用此生为。两句回目,说得多么明白:“中乡魁宝玉
却尘缘,沐皇恩贾家延世泽”。沉醉于“沐皇恩”、“延世泽”的是“贾家”,而宝玉清醒地“却尘缘
”。顽石已心碎而去,永不复归。
宝玉走了,留在雪地上的,是一串崎岖的怪异脚印,又像一串黑洞洞的问号,拷问着人们业已麻木的灵
魂。如托翁晚年最后的出走,旧世界的一切,从此抛弃在身后。而新的世界,还没有到来。天尽头,何
处有香丘?最后的出走,多么黯淡而辉煌的出走。而留给读者的,是一把惊醒后的辛酸之泪。
出自:浮生《缅怀高鄂,赏析红楼梦后四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