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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习题

2011-06-25 14:35阅读:

AB两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各自宣布了从其领海基线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它们还是《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缔约国。A国一架高性能军用侦察机在距离B国东南海岸135公里海域上空抵近侦察飞行,被B国一架军用飞机跟踪监视。当两架飞机靠近平行向西南方飞行时,A国军用飞机突然转向,朝东北方飞行,其左机翼撞上B国飞机,致使其失控坠海。受损的A国飞机进入B国领空,并降落最近的一个军用机场。事件发生后,A国指责B国侵犯了它在国际空域的飞行自由,应对事件负责;其飞机进入和降落B国是出于紧急情况,无需它的同意;降落飞机享有主权豁免,B国无权扣押和检查。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A国主张的合法性。
首先,A国滥用飞越自由。一国飞机在另一国专属经济区上空行使飞越自由时,必须尊重沿海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危害沿海国的国家安全与和平秩序,否则是对飞越自由的滥用。在此次撞机事件中,A国飞机是军用侦察机,它在B国的专属经济区上空从事的是针对B国的军事侦察。在和平时期,A国从事这类军事活动明显是对B国国家安全与和平秩序的威胁和国家主权的挑衅,并且它违反了国家间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A国辩称,是出于紧急避险的需要。因为对在紧急避险情况下的降落,国际法只对民用航空器作出了有关规定,而对军用航空器,国际法上并没有任何规定。如果需要紧急降落,外国军用飞机必须遵守有关国家的国内法规定,得到明确同意才可降落。更何况A方飞机所处的危难状态是其本身的行为造成的。A方飞机在撞毁B方飞机后,未经B国方面的允许擅自进入B国领空并在B国的军用机场降落,严重地侵犯了B国的领土主权。
A国称其享有主权豁免。国际法原则是,外国军事力量未经一国同意而擅自进入该国,外国军事力量在该国则绝对不得主张主权豁免。因此,在该事件中,B国作为撞机事件的受害国、违法行为发生地国、以及肇事飞机降落地国,完全具有对处理A机和整个事件的管辖权,完全有权对飞机进行必要的检查
  综上所述,A国军用侦察机已构成一起严重的违反国际法的事件。根据国际法,A国应当为其不法行为承担包括赔偿损失、保证不再重犯及向B国道歉等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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