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是反社会人格表现之一
2010-09-07 16:42阅读:
黑客心理研究
刘黎明 龙玉川
摘 要:
黑客是指手法巧妙、技术高明的电脑使用者或爱好者,以是否有利于网络安全为标准可分为两大类:即
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和网络入侵者。本文以黑客的动机行为为主线来研究网络入侵者的心理特征。主要有:
自我实现心理、好奇探秘心理、义愤抗议心理、贪财图利心理、报复怨恨心理、政治利益心理六种。
青少年黑客的心理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研究
第25卷 第2期 2003年 4
月 宁 波 大 学 学 报
(教 育 科 学 版)
JOURNAL OF NINGBO UNIVERSITY
(EDUCATIONAL SCIENCE)
收稿日期:2002-12-13
第一作者简介:王克,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杭州 3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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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黑客的心理成因探微
黑客,又
被称为电脑时代的牛仔,《公安辞典》将其定义为“采取非法手段躲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访问控制,进入计算机网络的人”。这些人多是电脑程序的设计者,他们一般都有较好的计算机软件知识基础;都具有执着和忍耐、聪明和冷静的内向性格特质;对网络技术的情感一般都较为复杂,对网络技术的爱与恨成为他们的主要生活;
他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都在奋斗中度过,他们试图通过网络黑客行为来弥补现实生活中的挫折。
正如世界上没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样,任何一件事情都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青少年黑客所实施的黑客行为
当然也是有其动因的。青少年黑客的心理成因是相当复杂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好奇心理
2、表现心理
3、技术崇拜心理
4、寻找社会归属感的
心理
很多黑客特别是青少年黑客都曾痛苦地发现,自己和其他人格格不入。这种发现曾一度刻骨铭心,使他们认为自己是孤独的人、是失败者。他们的内心充满了自卑,他们强烈地渴望自身的存在价值能够得到充分的肯定,但他们却往往缺乏足够的信心和勇气去把握和评价自己在现实社会中的行为。而在网络世界里,情形则完全变了样。当他们成功地闯入别人的计算机系统后,他们发现自己可以对计算机中的很多东西进行控制,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计算机发号施令。 在网络世界里,他们感到自己是“绝对的强者”,至于其他的人,则只能对他们俯首称臣。他们发现,只通过操纵键盘和鼠标就可以找到最“完美”的自我,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巨人”梦想,而却没有了在现实社会中那种遭人讥讽嘲笑的感觉。他们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那种寻求已久的社会归属感。
黑客与计算机的亲密关系,对那些寻求逃避人群的青少年来说,具有诱人堕落的魔力,黑客把计算机当作一个安全的伙伴,他们从与机器的交互中获得了满足感。于是他们宁愿与机器待在一起,而不是与人,因为他们害怕现实社会的复杂关系。黑客与机器间的这种亲密关系就如同吸毒一样,对计算机的狂热使他们自绝于社会,沉溺于网络中而不能自拔,将生活的意义狭窄化、片面化。
5、贪婪的谋利心理
6、破坏和报复心理
那些利用计算机作为工具而进行各种破坏活动的青少年黑客,往往具有强烈的破坏心理和报复心理,
黑客行为往往只是为了发泄对社会或对他人的不满,在破坏网络数据、系统信息以及在网络上散发恶性病毒等黑客行为中,他们获得了精神上的快感,并将其视为人生一大快事。这些青少年
黑客之所以有这样的心理,往往与个人经历密切。如有个别的青少年黑客从小就遭受家庭变异,受到不公平待遇,致使他们的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从而产生一种强烈的渴望报复社会的变态心理。他们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利用电脑所提供的自由空间的存在进行各种破坏活动。这种行为方式可以使
他们的报复活动更加具有隐蔽性,同时这种报复活动也更加带有危险性和刺激性,更能使他们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和仇恨,从而满足他们的报复心理。美国最大的电脑流氓莫尼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很小的时候他就遭受父母离异的打击,而且经常受到同学的嘲笑与欺侮,加之父亲和母亲的歧视和虐待,莫尼柯从小就性格孤僻、心理变态,对社会充满了仇恨。当他刚刚跨入中学大门时,在他的笔记本上就写下了“我一定要以恶抗恶”。他实践了自己的诺言,在成功地破译了“北美防空中心”的密码之后,不久又破译了美国著名的太平洋电话公司在南加利福尼亚洲通信网络的改户密码。他在日记本上写到:“我要让大人们,特别是那些有权有势、名声显赫的人,知道我的厉害!”于是,他随意纂改该公司的计算机用户,特别是知名人士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令通讯系统大乱。
7、缺乏罪恶感的心理
青少年黑客的
心理特点是
几乎都没有罪恶感。
在他们看来,黑客活动只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犯罪。
网络是虚拟的世界,一切行为都是在极其隐蔽的个人小环境中进行的。同时,许多网络在建网初期较少考虑安全防范措施。网络交付使用后,
网络系统管理人员水平又不能及时提高,给黑客入侵造成可乘之机。
黑客只需要一台计算机、一条电话线、一个调制解调器就可以远距离作案。而且,黑客活动
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现有的
科技手段也不易侦察到黑客的行踪。加之在不少
黑客看来,他们的黑客行为是一种智慧的表现,
它不像抢劫、强奸等传统性犯罪那样凶狠残暴,因此,黑客活动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与
公众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发生强烈的碰撞,其行为往往能够得到公众的包容,公众舆论并不把黑客行为视为‘真实的、日常的、一般的’犯罪。所有这些都
使得黑客们失去罪恶感,从而他们更加纵容自己的黑客行为。
法律性规范
黑客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在对互联网的安全防范方面也都存在着诸多的空白点,只有在这些方面尽早取得突破并加快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只有充分发挥了法律的规范约束作用,通过这样一种外在的强制性的控制,才能使得那些不法黑客不能也不敢利用计算机进行黑客活动,以净化人类共同的计算机网络空间。
道德性自律
在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计算机为中介的,是间接的,因此
网络社会中的道德不象传统道德那样,主要依靠舆论监督来规范个人行为,而
主要是靠网民的道自律。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在网络虚拟社会中往往会失效。
对传统道德的蔑视
对技术理性的过分崇拜,将会导致
人文精神的缺失,因为科技只能保证手段的正确,却不能反省、思考其追求的目的。沉迷于技术理性的追求,引致黑客道德观的势微。
他们出于对社会或政治上某种见解的不满,通过黑客行为来表达自己的主张。
一种是泄愤报复,
出于对被害者的怨恨,通过
黑客行为造成对被害人的损害,从而宣泄自己的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