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祸后漏诊,医院或肇事者,谁应承担责任?
车祸后,病人就诊,由于车祸造成的伤害是比较复杂的,往往会由于病情比较严重遮盖了轻微的病变,或者由于患者是躺在床上,轻微的病变没有表现出来,导致临床上漏诊的情形是有发生。车祸后发生漏诊,受害者应该找医院赔偿呢?还是肇事者来赔偿?下面,医疗纠纷律师以实际案例来阐释相关问题。
【简要案情】
2017年5 月,广东清远的居民李某在驾驶摩托车时,与步行的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头部、腿部等多处受伤。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肇事者李某应承担全部责任。随后,张某到当地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 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陈某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4 万元,并协议就此结案,李某不再支付张某其他任何赔偿要求。8 月中旬,张某因肩部疼痛再次入住当地医院,经检查发现该次发病属于第一次住院诊治时的漏诊项目。张某便向肇事者李某交涉,要求再次支付医药费,而李某以协议为由拒绝陈某要求。张某遂将当地医院与李某共同告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