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修改后的病例资料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9-10-20 19:30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774698150 基于修改后的病例资料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案情介绍 2002年7月8日,7岁幼童许某到某眼科医院进行先天性白内障(右眼)外摘除术,术后发生角膜损伤等,右眼视力丧失。患方复印了全部病历,医院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属实。 依据医院提交的住院病历资料,Z市医学会和省医学会先后作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均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在第二次鉴定过程中,患者发现医院提交的病历有修改现象,省医学会也确认病历有涂改, 但认为医方的违规行为与患儿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 许某后到其他医院进行了角膜移植手术。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