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服务合同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区别: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有时候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由,有时候选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由,那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医疗服务合同的特点:
医疗服务合同是无名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除某些特殊的医疗服务可以合同约定(明示)外,大多数情况下是以医疗服务行业的习惯默示由于医方相对患方而言对服务的理解和信息的掌握拥有更大的主动权。因此,医疗服务合同中医方的约定义务和患方的权利并不总是清晰、明确的,诉讼中对医方的违约认定存在一定困难。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特点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等,对患者造成损害而引发的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医疗纠纷案件常选的案由,基本上,大部分的医疗纠纷案件都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