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尸检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区别
医疗事故律师认为:尸检不同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由于尸检在解决患者死亡引起的医疗纠纷中非常重要,不少患方认为做了尸检就不用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医疗事故律师认为:尸检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完全不同,尸检不能代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两者的鉴定机构不同
尸检机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这些机构必须具有独立的病理解剖能力,参加尸检的人员仅限于病理解剖人员。而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是各级医学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员是不同专业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临床各科室的医生,护理人员以及其他技术人员及法医。
二、时间的要求不同
由于尸体的特殊性,对尸检的时间有严格的要求,尸检必须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要案件没有超过行政处理的时限及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