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检报告未提示异常指标,体检机构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情介绍:
2009年8月,石某至明基医院检查。一个月后,该院出具体检报告。在体检报告的肿瘤标志物栏内,甲胎蛋白的检测结果为阴性,CEA指标的检测结果呈阳性。在总检结论中,明基医院的建议为:1.胆囊息肉:建议定期(每半年左右)复查……2.过敏性鼻炎;3.窦性心动过缓;4.血压高;5.空腹血糖偏高。此后,石某某并未对身体进行任何检查或复查。2011年8月31日,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确认石某某患肺癌。石某某因治疗肺癌支出医疗费235 473元。
原告石某某在起诉时认为该报告的“感染免疫”项目和“肿瘤标志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