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损害鉴定的启动,鉴定费的预交和承担
由于医学本身的专业性、复杂性、探索性等特点,以医学为基础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及其与患者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原因力的大小等都需要通过鉴定程序来解决。医疗损害鉴定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审判实践中,是否必须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申请鉴定以及如果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不申请鉴定,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委托鉴定的问题,存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最髙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申请鉴定应当是承担举证责任一方的义务,如承担举证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应当注意向承担举证责任一方进行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