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进行时有何程序要求? 2019-12-25 11:27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774698150 尸检进行时有何程序要求?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的明确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具有相 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纠纷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与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尸体应当立即转移至太平间保存,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尸体的,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为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但考虑到家属往往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对解剖过程是否符合医学解剖程序难以作出专业判断,且对死者进行身体进行解剖,其家属在情感上往往难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