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出庭作证或发表的意见,能否被法院作为证据釆信? 2019-12-27 15:31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774698150 医生出庭作证或发表的意见,能否被法院作为证据釆信? 关于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针对医疗纠纷中的事实问题提供的证人证言,能否作为证据认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是涉诉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那么他们对医疗损害事实中的一些关键事实的陈述和作证是可以作为证人证人提供的,因为 《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 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由此可见,证人证言是一种客观事实的陈述,只要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能够正确的表达就可以成为证人作证。 但是证人证言也存在一个证明力的问题,《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