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妇因双侧输卵管积脓被误切除双侧卵巢,获赔18万元
【案情】
患者,32岁。1996年春节过后,因身体不适,于当年5月12日到县某医院就诊。诊断为“盆腔肿块,性质待查”,于第2天实施了手术。手术3个月后,患者一直未来月经,自感全身乏力,心情烦躁。她便来到盐城市某医院进行B超检查,诊断结果为“双侧卵巢缺失”。原来,该院医生为患者手术时,见盆腔内两个肿块与子宫、直肠粘连,考虑可能是恶性,未征得患者及其家人同意,便将肿块及双侧卵巢一起切除。而手术病理诊断为“双侧输卵管急慢性炎症,管腔内积脓”,并非恶性肿瘤。
【法院处理】
患者悲愤之余,向滨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医院赔偿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20万元。经省、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后经过双方协商,由某医院一次性赔偿受害人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计18万元。
【医疗纠纷律师提示】
盆腔附件炎性包块与周围粘连、不活动,有时与卵巢癌相混淆,一般炎性包块为囊性而卵巢癌为实性,术前B超有助于鉴别,术中主要靠有无腹水及术中快速冰冻病理检查来确诊。本案例在未能确诊为恶性时,未鉴字,在家属和患者未知情的情况下,乱行卵巢切除术,属违章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