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代《一百年有多长——奥姆斯特德》:第一部分传奇人生
2010-11-03 09:22阅读:
“将来你会发现,你最在乎的并不是你有多大的成就,而是你曾经真真切切地活了一辈子。”晚年的弗雷德里克里克·劳·奥姆斯特德回首往事时,曾经这样对儿子说。他最为得意的似乎并不是自己在景观设计领域所作出的公认的贡献,而是他率性而为、跌宕起伏的人生阅历。
第一章
少年时代(1822-1840)
1822年4月26日,弗雷德里克里克·劳·奥姆斯特德出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的一个富裕的家庭。在这个风光旖旎、靠近大海的小城,奥姆斯特德家族已经繁衍了整整七代人。
奥姆斯特德家族最早生活在英格兰东南部的艾塞克斯郡,从1399年的玫瑰战争到1485年的都铎王朝,再到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1660-1714),连续三个世纪,他们一直生活在战争的巨大阴影中。弗雷德里克里克的先祖杰姆斯·奥姆斯特德(James
Olmsted)在战乱中陆续失去了妻子和四个孩子,心力交瘁,对英国的生活彻底绝望。
1632年,52岁的杰姆斯带着两个儿子和侄儿、侄女们乘坐“里昂号”来到美国。他们首先抵达波士顿,但不太喜欢那里炎热的夏季,于是又在1634年举家迁移到康涅狄格州的小镇哈特福德。
那时候,哈特福德还只是一个荒凉的小山谷。由于生活环境极端恶劣,不少先行者纷纷打了退堂鼓。但是老奥姆斯特德希望能在这里忘掉伤痛,重新开始,因此,这种艰苦的生活条件对他来说反而不算什么。于是他们很快在这里扎根下来。
1639年,作为哈特福德地区最早的经营者,杰姆斯被分配到七十英亩地,这里后来成为弗朗特大街,他的儿子尼古拉斯在那里建造的房子一直使用到19世纪30年代。尼古拉斯将自己的殖民领地经营得井井有条,到1684年逝世前,他已经拥有了康涅狄格河两岸相当广阔的一片土地。
当弗雷德里克里克出生的时候,哈特福德已经发展成了一个繁荣、热闹的小城市。这个方圆三十英里的地方到处都有奥姆斯特德的家族成员和他们的朋友,因此,小弗雷德里克里克无论去哪里,都会受到欢迎和关爱。虽然弗雷德里克里克的母亲早在他四岁的时候就因患上绝症去世,只留
下弗雷德里克里克和他的弟弟约翰相依为命,但童年的生活依然充满了阳光和欢乐。
父亲约翰是位成功的布料商人,喜欢四处旅行,饱览风景名胜。弗雷德里克里克回忆道:“十二岁以前,我已经跟着父亲和继母游历过很多地方。我们坐着马车,乘着汽船,穿过运河,先后参观了西点军校、特伦顿瀑布、尼加拉瀑布、魁北克省和乔治湖。”
这些早期的旅行给弗雷德里克里克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但他却并不喜欢自己的学生生活。1831年,弗雷德里克里克被送进康涅狄格州纽因顿寄宿学校学习。他的老师布莱斯先生是个爱发号施令、非常苛刻的人,他“从来不生病也不休假”。和大多数顽皮的小男孩一样,弗雷德里克里克能回想起来的并不是学了些什么,而是做了些什么,比如跟着小伙伴一起捉水貂、洗绵羊、捅蜂窝、掏鸟蛋……
不过,在公理会教派老师们的引导下,弗雷德里克里克对清教的意识逐渐淡薄。在祖父、父亲和两个伯父的影响下,他的爱国意识也越来越强烈。
1840年4月6日,弗雷德里克里克高中毕业,回到家里,和弟弟形影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