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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平衡报价法
不平衡报价法就是利用施工合同在报价时是“单价合同”,而在实施时是“复测合同”的特点,在总标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工程量清单中有些单价调整到略高于正常水平,另一些则略低于正常水平。争取做到“早收钱,多收钱”,尽量创造最佳经济效益。不平衡报价法是一个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投标技巧,如果不平衡报价法应用得好,企业就能取得较好的效益。
(1)对先期施工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开挖、基础工程、桥梁的下部结构工程等),单价可定得高些,有利于施工企业的早期结算收入,减少资金占用;对后期完成的项目(如水利工程的水上结构物,桥梁工程的上部结构工程、桥面铺装,公路的道路面层、交通指示牌,房屋建筑工程的粉刷、油漆、电气、屋顶装修以及清理施工现场和零散附属工程等),单价则可定得低些。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财务状况,力争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还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
(2)估计到以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就可以定得高些,估计到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以适当降低。
(3)招标图纸上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作修改的项目,其单价可以定得高些;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单价可以降低,这样有利于修改时的重新作价及索赔。
(4)未列出工程量、只要求填报单价的项目,其单价可以高些,因为这些项目不影响投标的总价,以后如果发生了也可以多获利。
(5)计日工的工、料、机单价可略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料、机单价,与第第3章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报价战略与策略(4)条相同,计日工在有些招标项目中也是不计入总价的,有的即使是计入总价,对总价的影响也很小,而以后如发生时也可多获利。
(6)对于暂定数额(或工程),分析它发生的可能性大,价格可定
1、不平衡报价法
不平衡报价法就是利用施工合同在报价时是“单价合同”,而在实施时是“复测合同”的特点,在总标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工程量清单中有些单价调整到略高于正常水平,另一些则略低于正常水平。争取做到“早收钱,多收钱”,尽量创造最佳经济效益。不平衡报价法是一个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投标技巧,如果不平衡报价法应用得好,企业就能取得较好的效益。
(1)对先期施工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开挖、基础工程、桥梁的下部结构工程等),单价可定得高些,有利于施工企业的早期结算收入,减少资金占用;对后期完成的项目(如水利工程的水上结构物,桥梁工程的上部结构工程、桥面铺装,公路的道路面层、交通指示牌,房屋建筑工程的粉刷、油漆、电气、屋顶装修以及清理施工现场和零散附属工程等),单价则可定得低些。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财务状况,力争内部管理的资金负占用,还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
(2)估计到以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就可以定得高些,估计到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以适当降低。
(3)招标图纸上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作修改的项目,其单价可以定得高些;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单价可以降低,这样有利于修改时的重新作价及索赔。
(4)未列出工程量、只要求填报单价的项目,其单价可以高些,因为这些项目不影响投标的总价,以后如果发生了也可以多获利。
(5)计日工的工、料、机单价可略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料、机单价,与第第3章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报价战略与策略(4)条相同,计日工在有些招标项目中也是不计入总价的,有的即使是计入总价,对总价的影响也很小,而以后如发生时也可多获利。
(6)对于暂定数额(或工程),分析它发生的可能性大,价格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