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直衣
小直衣是中和了狩衣的簡便和束帶的威儀這兩方面因素的產物。
這種從鎌倉時代開始使用的簡便袍服又叫做「有襴狩衣」。如圖所示,它在通常狩衣的基礎上於裙裾處田添加了襴和蟻先。
原本,為了方便脖頸轉動,狩衣被設計成前、後身分離的式樣;而小直衣則將前、後襴部分縫合起來,胸以上的部分則以最初計算好的形狀縫製而成。
小直衣本來只有上皇、親王、大臣和大將品階以上的人才能穿著,其餘人等不得使用。但到了江戶時代,天皇也穿著小直衣,此時,它已經失去原有的象徵意義了。
現在,天皇、神宮祭主(限男子),延及皇族都可以穿著小直衣。天皇在6月和12月的「節折」、宮中神宮、神社舉行禦奉納和禦靈代御覽時使用小直衣;皇族則在修習神道時穿用。另外,出雲大社的神職人員也使用小直衣。
如上所述,小直衣是上級貴族所穿著的特殊裝束,所以紮袖也有特別規定的式樣。紮袖的規定基本上與狩衣相同,即按照年齡大小使用相應的式樣。但在現實中,使用薄平形紮袖的情況很少,一般只使用厚細形的紮袖。這大概是因為如果已位至大臣、大將,仍使用薄平形紮袖便顯得不大莊重的緣故吧。因此,實際上使用薄平形紮袖的人只有年幼的親王。
襴和蟻先
襴和蟻先:橫繞於裾下的部分被稱作「襴(
らん)」,這樣的設計使得雙腿左右能夠留有一定的餘裕。由於身著袍服,官員們經常會感覺行走不便,為了確保步行的輕鬆舒適,這種寬鬆的設計便應運而生。那兩片餘裕的部分做'蟻先(
ありさき)',也稱作「餘り先」。現在,這餘裕部分的蟻先一般是露在外面的,但直到平安中期為止,也有向內折成'百褶'的樣式,這稱為「入襴(にゅうらん)」。不過攝關時代的文官,似乎很少有人穿著入襴的袍服呢。
自院政時期開始,幾乎所有的袍服都漸漸地蟻先化。外記的官人原本穿著入襴袍服,但也開始改用蟻先了。另外,神事時所穿的白袍--「齋服」本來也是入襴袍服,近年來也開始使用蟻先袍服了,我想,是因為比較方便吧。

進行禮祭儀式時,狩衣裏還要穿著單衣(也可以用衵衣代替),但平時是可以不穿的。狩衣的色彩和紋樣除了禁色(天皇的專用顏色)以外,通常可以自由選擇,因此在近世便可以看到各種設計和色彩的狩衣。
本來是日常穿著的狩衣,隨著時代的變化,也漸漸地公服、禮服化。江戶時代狩衣作為武士禮服的出現,標誌著“直垂階級”的誕生;當時的公家也普遍穿著狩衣。而今天,狩衣則成為神社神職人員的通用服裝(在這種情況下,所用的袴是差袴)。
淨衣和半尻
淨衣和半尻都可說是狩衣的衍生物。
淨衣是神官所穿的神事服,最早的時候與狩衣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但是到了現在,已經完全變成白色無紋的狩衣了。
半尻則是兒童服裝,基本上與狩衣沒有什麼區別。不過為了便於兒童活動,特地將後身的長裾剪短到一尺左右。此外,紮袖的樣式也較為華麗。總之,半尻是一種非常可愛的衣裳。
水幹
水幹與狩衣同源,最早是平民的日常著裝。
與狩衣的式樣不同,水幹在前、後身的縫合、連接處,都以「菊綴」進行加固;另外,水幹沒有狩衣的頸扣(とんぼ),而是以細帶接系領口。
隨著時代的推移,水幹逐漸成為武家及一部分公家的日常服裝,並很快成為了禮服的一種。現在,女性神職人員有時也穿著沒有菊綴的水幹。
水幹的穿著方法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像穿狩衣一樣,只系頸扣不系帶子;另外一種則是將領口內折成為V字型,把領口的長帶自右肩向後繞,經左脅拉到胸前與胸帶相結——這種情況下,要將後裾塞入裙袴(水幹的裙袴被稱為水幹袴)中。不過,按照高倉流的穿法,後裾是不需要塞入袴中的;現在的女性神職人員所使用的穿著方法也是這樣。
冠帽方面,五品以上的官員配戴烏帽子,六位以下則用風折烏帽子。
此外,水幹也是平安和鐮倉時代的平民服裝。在大部分繪卷中,平民穿著的水幹上,菊綴通常會被省略;而下級武士所著的水幹上,菊綴卻比較清晰。
後來,由於公家也開始穿著水幹,因此便逐漸產生了一系列的服制規定。
對於攝家而言,必須使用V字垂領的穿著方法。而庶民則不能這樣著裝——特別是與上級人士見面時,穿著方法被視為一種身份和等級的象。
地位低於攝家的清華家也是不系菊綴和紮袖的——這同樣是為了強調與貧民之間的區別。反過來說,一般的平民在穿著水幹時,都是要系菊綴和紮袖的。
不過,在鐮倉時代也有“衛府官人、檢非違使使用菊綴”的記錄,不過由於沒有確鑿的史料證據,這也只能算是一種臆測了。
退紅和白張
這兩種服裝都是貴族仆屬的裝束,形式類似狩衣,總稱為召具。
退紅是由叫做「あらぞめ」的薄紅染布所製成的上裝和黑袴構成的,最早是親王家僕人的專用服裝。之後為攝關打傘、提鞋的僕人也穿著這種衣服。現在,石清水八幡宮的駕輿丁穿著的退紅是上下同色的。
退紅的式樣最早與狩衣大抵相同;不過,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它的上裝開始轉化成像下級武士所穿的褐衣一樣,將雙肩部分縫合起來的樣式。另外,與其搭配的帽子叫做平禮烏帽子。
白張是更為簡化的狩衣。因為布料中有吳粉的成分,因而得名。與它搭配的烏帽子叫做張烏帽子。褲子則叫做「白丁」。持火把和趕車的僕從要穿著這種衣服。
束帶
束帶在日本的服制中被稱為「朝服」,即官員的制服。隨著時代的變遷,束帶的式樣漸漸向寬大舒適的日本國風化方向轉變。不過褲狀的下袴和革制腰帶則還殘留著唐風的痕跡。
作為正式禮服,文官穿著的束帶叫做「縫腋(ほうえき)袍」,而武官的束帶則稱「闕腋(けってき)袍」——這種側袖與衣身不相縫合的束帶是為了便於活動特別設計的——不過三位以上的武官也穿著縫腋袍。在穿著正裝束帶時,武官和中務省的官人,以及得到敕許、位在參議以上的公卿,都需要佩帶刀劍。因此,腰間要系上名為「平緒」的細長腰帶。
穿著束帶時,在內衣外面要披上單(ひとえ),下身穿上紅色的大口袴和表袴(うえのはかま),上身再穿上「衵(あこめ)」,下襲,之後套上長裾,最後穿上外袍。另外,腰間要以上飾玉石、名為「石帶」的皮帶加以固定——總地來說,穿著方法是非常複雜的。袍的色彩按位階的劃分有所不同,因此正式的袍服又被稱為「位袍」。武官的闕腋袍又叫做「襖」,所以也稱「位襖(いおう)」。而不辨官位、任意選色的直衣則叫做「雜袍」。
官員們在入朝時,懷中需放置檜扇和貼紙;手持象徵威儀的笏板;腰間掛著「魚袋(ぎょたい)」。在我國唐朝,魚袋是進入宮城的資格憑證;傳入日本後,金魚袋為公卿所佩,銀魚袋則被殿上人使用。
在單外、下襲內裏,要穿著紅色小葵紋綾(裏側為平絹)製成的衵。此外,「下襲」後面原本有很長的「裾」,但是由於穿著時極其複雜,所以漸漸演變為只有皇室使用;而其他官員所著的下襲則與「裾」分離,將「裾」的部分加上繩帶,另外系在腰間,這稱為「別裾」。由於「裾」象徵著權力和威嚴,因此隨著時代的變化多次加長。現在,通過對官員著「裾」長度的分辨,我們便可判斷出其所處的歷史時代。
由於束帶本來是入宮參見時的禮服,是權力和威嚴的象徵,所以只有在盛大的禮儀場合才能著用。不過掌權者、得勢的藏人以及太政官的官員卻一直堅持著穿著束帶參內的習俗。純中國式的「禮服」(在即位禮時使用)於明治時代被廢止以後,束帶便成為登基典禮和皇室大婚時必著的正裝。因此,今天只能在「葵祭」、「石清水祭」等古老的祭典中才能見到束帶。
衣冠
本來,束帶是出入宮廷的勤務服,但是在官員擔當夜間守衛([宿直(
とのい)])時卻十分不便。因此,人們將束帶的褲?部分作了大幅度的簡化,除去了繁複的長裾,袴也被指貫取代。這種被稱為「宿直裝束」的簡化版束帶就是最初的衣冠。雖然通常被叫做「衣冠束帶」,但衣冠與束帶卻有著很多不同——它既沒有文武官員的式樣區分,也不需要經過敕許才可著用。隨著時代的推移,衣冠漸漸由最初用於宿直的簡便制服轉變為儀式禮服,到了院政時期則正式成為宮中勤務服的一種。
穿著衣冠時,頭上要戴冠,在內衣外要披上單,下面穿指貫,最後在外面套上長袍。另外,也有連單都不穿的情況。因此,著單時特別稱為「單衣冠」、「衣冠單」。當然,入朝時懷中要備好貼紙,手中要有檜扇;不過通常情況下是用不著帶笏板的——但在神事場合就必須持笏了。
在袍的穿著方法上,衣冠與束帶也有很大不同:不用石帶而使用相同材料製成的腰帶;背後的格帶也不像穿著束帶時要塞進石帶裏,而是全部露在外面。
衣冠的外袍與束帶完全相同(近世以來,衣冠袍服逐漸變成在脅下添增便於系紮的繩帶的式樣),按照位階的不同,顏色和紋樣也有所差異(當然,指貫也是一樣)。年輕人的袍服顏色較深,隨著年齡的增長,顏色逐漸變淡,至老年則穿白色的袍服。紋樣方面則是年輕人用小而多的花式,按年齡依次變大變少。另外,近世以來,指貫也朝著簡略化發展,形成了「差
袴」,因此也就有了每月朔、望兩日穿著指貫,其餘時間使用差袴的服飾制度。
從簡便的宿制服裝開始,衣冠漸漸成為可以在幾乎所有宮廷禮儀慶典中使用的禮服。
現在人們在穿著和式服裝時,腳上通常都穿白色的兩指足袋。而古代著用束帶時則使用稱為襪的不分指足袋;如果穿指貫便直接光腳。直到江戶時代,宮廷中仍然嚴格遵守著這種服制。對於高齡者,天皇會特別敕准免穿襪,這樣,就可以著履上殿了。當然,冬天的時候如果光腳就一定會覺得冷,因此公家在家裏是可以任意選用足袋或鞋子的。
今天,按照場合的不同,也仍然有穿用白足袋或草鞋的情況。
直衣
直衣在外觀上與衣冠沒有大的區別,它的名稱來源於「直(
ただ)の衣」一詞,屬於日常穿用的便服。不過經由天皇敕許,也可穿著直衣,戴冠謁見,這被稱為「冠直衣」。一般來說,得到敕許的都是一些特別受到天皇寵愛的公卿(三位以上參議及四品官)。
在袍服的顏色和紋樣上,直衣本不需要以位元階官品加以區分。因此,相對於被稱為「位袍」的束帶,直衣常被稱做「雜袍」。不過到了攝關時期,由於官員們經常穿著直衣參內,因此它的顏色、紋樣也逐漸被固定下來。一般來說,夏天通用三重長帶紋的淺藍袍服或二藍色的直衣,冬天則穿浮線蝶紋的白色袍服。穿用冬直衣時,要將袖子和襟口向裏折回些許;另外從裾襴的部分也能看到白色的裏襯。除此以外的部分則呈現透過白袍所印出的水色。這樣的直衣因為四處顯白,故又稱「四白直衣」。
穿著直衣時,在單外還要罩上一件出衣。它是一種前襟特長、質地與單相同的裏衣。穿著時,前襟不需塞進指貫,而是自然地令其垂落,自袍服下探出衣角來。另外,出衣的顏色基本上是可以自定的。
穿著冠直衣入宮、辦理某些特定的政府事務時,下身要穿著布袴,這被稱為「大君姿」。
即使在平安時代,直衣的穿用階層也有嚴格的限定。冠直衣當然是入宮時的朝服,而日常穿著的直衣據說也需要經過敕許(關於這種說法,由於史料的不足,還存在有不同的意見);另外,還有的觀點認為五位以上官員不經敕許便可以穿著直衣。
直垂
實際上,直垂的出現年代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相對於圓形的「上領」袍服,V字型「垂領」的直垂在很長時間內都被作為平民服裝。到了平安時代後期,由於其設計簡便、易於活動,因而逐漸開始為武士階級所穿用。及至鐮倉時代,更成為出仕幕府的通常制服(此時,上級武士的制服是水幹)。直垂在鐮倉時代後期最終取代了水幹,成為武士階級的代表性服裝。另外,在室町時代,直垂也已成為禮服的一種,是武家常用的服裝之一。
到了江戶時代,直垂成為束帶以外最為高級的禮服(出席盛大典禮時,搭配直垂,下身要穿著長袴)。幕末維新時期,頭戴佩有纏頭巾的梨打烏帽子、身穿直垂已成為公家和大名們的正式著裝方式。明治初期直垂也被無官位的藩士們當作出勤的制服使用。明治五年九月,在新橋--橫濱的鐵路開通典禮上,西鄉隆盛、大隈重信等高級官員仍穿著直垂瞻禮。直到十一月太政官佈告宣佈朝廷官員一律改穿西洋禮服,直垂服制才被廢止。
現在,雅樂樂師、祭禮神官和大相撲裁判官仍然穿著直垂。
直垂自室町時代以來逐漸發展變化,大致分為直垂、大紋和素襖三個種類。與大紋、素襖不同,直垂衣內縫有裏子;而前兩者與直垂相比,則多了胸扣和菊綴結。直垂和大紋都有圓形組扣,素襖則使用革制長帶。總體而言,直垂和大紋在外觀上沒有太大區別,如同名稱所示,大紋上有印染而成的家紋文樣。
直垂是由垂領上衣和同色褲裙組合而成的一種裝束。最早只稱其中的上衣部分為「直垂」,後來漸漸將下身的褲
袴包括了進去。直垂上衣寬為2幅,采前、後身雙布縫紉,衣襟與袖腋不相縫合的設計。左右衣襟都佩有胸扣。
隨著直垂的禮服化,其材料也漸漸高級起來,袖子像公家服裝般往寬大發展。另外,直垂也像水幹一樣,在衣服背部中央及兩袖上佩飾五枚菊綴。不過直垂的菊綴與水幹不同,是結成如同8字一樣的圓型組扣——但是穿著鎧直垂時,菊綴的形狀是與水幹相同的。
至於胸扣的設計,由於受到水幹的影響,也逐漸向裝飾化方向發展。到室町時代則完全成為形式化的裝飾物。直垂的紮袖被稱為「籠括」,原則上是不露在外頭的;其末端垂在袖下的部分則稱「露」。今天,由於考慮到美觀的因素,直垂的紮袖已經變得與狩衣基本相同了。
直垂的裙袴寬約6幅,現在多用切?,不過鐮倉時代則通用腰間系帶(帶子一般為白色)的褲袴。到了室町時代就不再使用系帶而改為切袴;江戶時代的禮服則用長
袴。另外,裙袴上也有四處飾有菊綴。
一般來說,直垂的上、下身皆遵循同色的原則,不過也有因使用他色裙袴而被稱為「直垂袴姿」的情況。在室町時代,穿用禮服時也可著白色大口袴。
直垂的布料最早是布或麻,隨著其禮服化的進程,漸漸也開始使用生絹、絲綢、紗等材料。顏色和文樣則沒有特殊規定,可隨穿著者的喜好隨意變更。
最後,在正式場合穿用直垂是不著襪子而赤足的。
隨著時代的變遷,直垂由平民日常用服逐漸演變為制服、禮服,最終在江戶時代成為最高級的正裝;甚至連公家們也經常私下穿用。
素襖
素襖是在室町時代中後期由大紋發展而來的一種服裝式樣。相對於配有胸扣、露、菊綴結以及圓扣的大紋,素襖則採用皮扣(在歌舞伎服裝裏,大紋和素襖都是使用皮扣的),因此也被叫做「皮帶直垂」。另外,素襖上印染的家紋較大紋稍小,這也是它的特徵之一。
江戶時代幕府的禮服:
其他神事服裝
1、齋服:是舉行中型祭禮時著用的服裝。
為了表示潔淨,袍服選用無文白絹作為布料。冠為不分身份等級的遠文冠,裙袴則為差袴。
2、淨衣:是舉行小祭時穿用的服裝。
有色狩衣和小祭裝束都可以使用,不過在特殊規定要求清淨的場合,則必須穿著純白的淨衣。
紮袖的帶子選用不分身份的白繩,裙袴為差袴。
3、格衣:神事和典禮時穿用的服裝。
是最為簡便的裝束,在地鎮祭時也可使用。
直垂上衣兩脅相縫,外褂(羽織)的胸扣要系起來。脅部的縫合處要使用叫做「千鳥掛」的針腳花式,褂底的褶皺則確保穿用者行動方便。至於紮袖的袖露部分,雖然原則上應遵循古例使用「籠括」,但實際上卻大多採用與狩衣相同的式樣。
4、明衣:「明衣」是一種特殊的神事服裝。按照場合的不同,可作為天皇用服、伊勢神宮祭典禮服等。這裏介紹的明衣,是教派神道中舉行祭祀禮儀時穿著的簡便服裝。
概括來說,明衣由闕腋袍和短裾構成,比衣冠要輕便許多。穿著時,上身要披上白小袖和單,背後則系上當帶以顯出衣紋皺褶;當帶自背後繞至身前系緊——不過與狩衣不同,當帶是要塞入袍服褶皺內遮擋起來的。另外,明衣也可于乘馬祭禮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