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王汉政律师:“假钦差”赵锡永,这样的人真有罪吗?
王汉政
文
2013年3月29日傍晚,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曾冒充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司长等身份,赴湖南、云南、辽宁、山东四省多地考察调研的“假钦差”赵锡永已于3月22日在辽宁省被抓获。赵锡永对自己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
从网络中得知,从2010 年开始,一个叫赵锡永的人自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司长”,在湖南娄底、云南昆明、玉溪等地行骗,不少政府官员信以为真,甚至聘其为政府顾问。近日国务院研究室下发通知,称没有此人,请云南省办公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揭露赵锡永的诈骗行为”。云南各地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对于来自公安和媒体的以上信息,可以肯定,赵锡永必会在云南昆明接受审讯,作为一名在云南执业的律师,故对此案非常关注,现针对以上信息,分析一下:
一、赵主观目的是什么?
据报道,一、赵不惑之年执掌过亿国有企业,家底非常丰厚,所谓被骗单位均称未遭受任何损失,故骗钱难以成立。二,赵每次到云南都是一人,接待也是一般接待,住普通住房,现调查并不存在小三、小姐服务,故骗色同样难以成立。三,云南属于偏远地方,工作仅限于调研、研讨会聘请为顾问而已,不存在谋求一官半职,故骗权也难以成立。四,据报道,赵行事低调,工作出色,对汽车行业政策等等也非常了解,具有真才实学,有魄力,有责任感,快到六十的人了,故骗取名也难以成立。
骗,无非就是以上四点,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嫌招摇撞骗罪的主观目的就是获取非法利益,但非法利益的界定,刑法以及司法解释也没有明确界定。根据社会常识分析可知,非法利益就是本律师分析的以上四点。即钱、色、权、名。不知道赵跟公安机关供述的时候,如
2013年3月29日傍晚,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曾冒充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司长等身份,赴湖南、云南、辽宁、山东四省多地考察调研的“假钦差”赵锡永已于3月22日在辽宁省被抓获。赵锡永对自己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刑事拘留。
从网络中得知,从2010 年开始,一个叫赵锡永的人自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司长”,在湖南娄底、云南昆明、玉溪等地行骗,不少政府官员信以为真,甚至聘其为政府顾问。近日国务院研究室下发通知,称没有此人,请云南省办公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揭露赵锡永的诈骗行为”。云南各地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对于来自公安和媒体的以上信息,可以肯定,赵锡永必会在云南昆明接受审讯,作为一名在云南执业的律师,故对此案非常关注,现针对以上信息,分析一下:
一、赵主观目的是什么?
据报道,一、赵不惑之年执掌过亿国有企业,家底非常丰厚,所谓被骗单位均称未遭受任何损失,故骗钱难以成立。二,赵每次到云南都是一人,接待也是一般接待,住普通住房,现调查并不存在小三、小姐服务,故骗色同样难以成立。三,云南属于偏远地方,工作仅限于调研、研讨会聘请为顾问而已,不存在谋求一官半职,故骗权也难以成立。四,据报道,赵行事低调,工作出色,对汽车行业政策等等也非常了解,具有真才实学,有魄力,有责任感,快到六十的人了,故骗取名也难以成立。
骗,无非就是以上四点,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嫌招摇撞骗罪的主观目的就是获取非法利益,但非法利益的界定,刑法以及司法解释也没有明确界定。根据社会常识分析可知,非法利益就是本律师分析的以上四点。即钱、色、权、名。不知道赵跟公安机关供述的时候,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