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每一病例中都出现相同的微生物,且在健康者体内不存在;
2 要从寄主分离出这样的微生物并在培养基中得到纯培养(pure culture);
3用这种微生物的纯培养接种健康而敏感的寄主,同样的疾病会重复发生;
4 从试验发病的寄主中能再度分离培养出这种微生物来。
柯赫法则(Koch postulates)又称证病律,通常是用来确定侵染性病害病原物的操作程序,其具体步骤为:⑴ 在病植物上常伴随有一种病原生物的存在;⑵ 该生物可在离体的或人工培养基上分离纯化而得到纯培养;⑶ 所得到的纯培养物能接种到该种植物的健康植株上,并能在接种植株上表现出相同的病害症状;⑷ 从接种发病的植物上再分离到这种病原生物的纯培养,且其性状与原来分离的相同。如果进行了上述4个步骤,并得到确实的证明,就可以确认该生物即为该病害的病原物。
第三条原则也同样不尽完美,柯霍本身也在1884年发现霍乱、结核等疾病未必能在不同个体产生相同表现,以今日之观点,爱滋病毒无法感染CCR5 Δ32基因删除的个体。
柯霍氏法则发展于十九世纪,是以当时技术水平能用来辨认病原体的技术通则。但柯霍生活的年代,已有许多疾病明显和某些物质相关,却无法符合这套法则的检验。而过于信任这套研究方法的学界,也在无法透过培养基分离培养病毒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