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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学记之我读《神峰通考》]0、神峰自立之说——“不拘月令”

2019-09-04 13:27阅读:
文/KrSpirit·行思 20190710
  近代谈神峰多是提及“病药说”,但“病药说”只是神峰阐发古人论命之奥,并不能算神峰自立之说。要说神峰自立之说,最重要行思觉得是“不拘月令”,此说违反了子平正论以月令为纲,但却能对其后古籍产生技法影响,可见其不简单。
  只是但现代偶尔提及“不拘月令”,要么全部依赖食伤专言泄秀不言格局,要么说神峰是日元旺衰论命,实际并非神峰书中所写的内容。

  后世人们觉得神峰不是格局论,或是执于“不拘月令”字眼误会了神峰,或是月令取用对不上命例而觉得神峰不论格局。但实际上神峰取用定格是明代传统的月令取用立格论,在《病药说》中就有很明确的提及:“如八字中先看了日干,次看了月令,且如月令中支所属是火,先看月令中此一火字起……”,此段很明确的说明用神从月令中取,从命例中亦可验证(这段在子平古籍或同时代的《三命通会》能找到相似的论述,皆是以月令立格为重)。
  但行思在初读神峰反推命例时,往往遇到许多不符合规则的案例,行思读《神峰通考》时有一大半的时间就在此打转,无法将各个命例立用串联。后来在细节上反复摸索,联系前后文了解了“不拘月令”的概念,将两者融合起来才明白,神峰论格是从子平法中另打补丁增加了“不拘月令”。所以才会出现按传统的也不对、用日元旺衰也不对,至行思明白了神峰取用立格有这块补丁之后,之后便很顺利的串联起取用立格逻辑来。
  说“不拘月令”是补丁而不是主论,是因为并非任何时候都可以不拘月令,而是在传统子平技法下有提条件的使用,不然则真的是日元旺衰论了。下面就行思就来谈谈“不拘月令”,以免同好于此再浪费时间摸索。
  实际上提及“不拘月令”的命例就两处,初看未注意时往往容易迷惑,甚至误以为神峰有所保留未写明其义,但将两处联系起来,实际上神峰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旴江夏良胜吏部郎中命(庚子、己丑、壬寅、辛亥):“壬水日干,生于十二月初旬,水气犹旺,再加年上庚子,俱是水乡,时上金水气旺,壬水旺甚,多好泄也。如人血气旺盛,
多好淫媟也……盖因寅亥二字相联,木神有气,两点食神遂作假伤官格,正谓“假伤官行伤官运发”也。如甲木散乱,原非类聚,亦不作此格……大凡看格,不拘月令,只看动静,归秀气在何处,十有八九验也”。
  与另一处联系起来看:“凡日干旺者,见有食神伤官,虽在日时亦只作伤官看,何也?凡日干旺,精气满畜,见有通泄血气之处,则秀气从之,不可泥执子平只以月令上作用神。如日主衰弱,见印星及阳刃,身弱则亲印绶、阳刃也,身旺则自亲食神、伤官也。如用食神、伤官,只要食伤类聚一处有情,不宜间隔,如前夏良胜命用木类是也”
  夏良胜命不取己土官星,因生初旬尚未至土气旺时(原文有言“生于十二月初旬”故知是于月初),己土官星在四柱内气弱难成,这时理应补官星之气,但因为神峰的“不拘月令”论法,身旺而见食神类聚一处即以食伤取之,故见寅亥合而食伤气聚,故言此命是假伤官格。
  其中有言“不宜间隔”,那有没有类似的命例参考?行思翻查发现书林杨环五公命(丙寅、庚子、壬子、辛亥)是间隔的例子,“盖喜寅亥两木,望一阳而生,两木类聚有情”恰好是合中有隔。这里地支两子间之,神峰亦论合聚取用,可见合中距离不是考虑第一因素,或许合间有克才是所忌,只是没有其他命例可以证明了。

  此法很大胆的地方是将月令为主的论命方法做了修改,侧面也体现月令地位从至高无上慢慢下降(看此前禄命法,月令地位十分重),初看令人疑惑,觉得神峰太过自信轻改古论。但若再仔细翻查古籍,在《神峰通考》同时代出版的《节解命理真机摘要》亦有类似言论:“后学论命,切不可专泥月令消详,故表而出之”、“ 世之谈命者,取用神以成格局,或泥之月令,或专以日下为言,当考究之则不然”,虽然这里的“不可专泥月令”与神峰的用法不同,但已说明命运纷繁,任何命皆执着于月令取用之法已经受后人质疑,所以修改古论并非神峰一人,更不是神峰过于自信而轻改古论。
  除了这个,行思在《神峰通考》之后的古籍中发现受神峰“不拘月令”影响的一些痕迹。
  如《子平玄珠》,陈中丞洙命(辛酉、癸巳、戊申、丁巳):“戊土建禄于巳,身旺好泄,取年上辛金伤官生财。辛金虽禄于酉,犹嫌失时,直待庚运透起巳、申中食神,然后登甲也。转入北方财旺之地,金水相涵,伤官之气益秀,仕至中丞”。此处“身旺好泄”就多有相似。当然这个命例并不是很贴切,但因为《子平玄珠》之前行思已经谈过,文中多摘录神峰中的命例,也亦有用与神峰类似言论,水土火土同用,未月炎燥、土气爱暖等。所以还是能说明,此处的“身旺好泄”是受神峰的“身旺好泄”影响的。
  谈的更明确的是在《命理约言》中,在《命理约言·看食伤法》一章:“凡日主强旺,喜泄甚于喜克,局中官煞与食伤并见,势均力敌,照常取断。若官煞轻浅,其情恒向食伤,不必当时得令,但透干成象,即可取用,反以官煞为病神矣。术家如此等局面,只泥官煞为用,所以往往不验。是亦所谓六神通变之端,不可不知也”,此段比神峰谈的更加清楚。
  《御定子平》亦有类似说法,但非专谈食伤,在《论正官》一章中有:“然而正官之格最为难得……四柱重见伤官食神克制官星,是又伤官之格也,概不在正官之例……”,有些许相似之处。
  子平一共没几本经典古籍,还有很多古籍都是抄录古歌赋,皆是神峰之前已成文的,不谈论此概念也很正常。神峰其后至清时期,出名的古籍这里就占了三本,足以可见神峰的观念对后世的影响力了。
  此观念是解《神峰通考》取用定格思路重要的概念,执着于“不拘月令”字眼,或者全然不顾皆是不行,否则只能得出神峰论命不用格局随意乱取的观念。有兴趣的同好可以借由此篇再看神峰命例反推学习,这也是行思此系列文章的本意,总结一些基础观念以辅助阅读此书。

  至此行思此系列恰好篇幅凑满十主篇,故标题行思以0代10,正是“亦终亦始”之意。《神峰通考》一书依然有可说之处,但已经脱离了此系列所要讨论的东西,而且有的概念行思自己也在慢慢实践以把握其使用细节,故等之后有机会再谈。
  行思这个系列主要是分享自己还原古籍论法的一些心得,提供剖析古籍思路的一些概念,希望对感兴趣的同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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