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我校“合格+特长”的办学思想,努力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学生特长评定方案。
一、评定方式、时间
学校特长考级定为每学年一次,于每年下学期12月进行。特长成绩一年内有效,第二学期可进行特长分累加。特长评定分为套级和考级两个方面。每个考级项目高级为3分、中级2分、初级1分。每年特长评定总分为套级与考级分数总和,最高级为6分,超过部分不计,
6分以下计实际分数。
(一)套级:获奖证书套级,每年7月份至12月份的获奖证书作为第一学期的套级依据,每年1月份至6月份的获奖证书作为第二学期的套级依据(最多选两项最高分套级)。套级标准如下:
(一)套级:获奖证书套级,每年7月份至12月份的获奖证书作为第一学期的套级依据,每年1月份至6月份的获奖证书作为第二学期的套级依据(最多选两项最高分套级)。套级标准如下:
| 级别 |
国家级、省级 |
市级、区级 |
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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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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