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务流程表面上来看,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着相似之处,很多行业人员没有很好的区分其中本质,也没有充分理解二者差异,导致在业务开展上不合规,阻碍了公司发展。虽然两者都是融资工具,但是不能将售后回租就判定为抵押贷款。今天我们通过不同角度去全面阐述两者区别,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掌握。
20世纪80年代我国首次引入融资租赁交易模式,至今已近40年。在此期间,融资租赁业务虽历经波折,但自2004年以来高速发展已成趋势。2014年最高法发布的法释【2014】3号文件,首次明文确认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模式的合法性。从业务流程表面上来看,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着相似之处,很多人员没有很好的区分其中本质,也没有充分理解二者差异,,将二者混为一谈,严重阻碍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现从法律视角将二者异同论述如下:
1、法律关系不同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的建立有两个合同(采购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三个当事人(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售后回租是指设备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在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有资金需要客户的设备,把设备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设备租赁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设备的使用权。
在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一般至少涉及三个主体(供货人、出租人、承租人)及两个合同(买卖合同以及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看似只涉及了两方,是因为供货人与承租人为同一人,所以售后回租仍然是融资租赁。
而抵押贷款,建立的是更为简单借贷的法律关系,一般只涉及有贷款合同和从属于贷款合同的抵押合同。
所以售后回租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出租人参与的最全,参与的环节最多。而抵押贷款的关系更简单,只有一个合同(借贷合同)、两个当事人(借款人和贷款人)。
2、债权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同
在售后回租中,双方建立融资租赁法
20世纪80年代我国首次引入融资租赁交易模式,至今已近40年。在此期间,融资租赁业务虽历经波折,但自2004年以来高速发展已成趋势。2014年最高法发布的法释【2014】3号文件,首次明文确认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模式的合法性。从业务流程表面上来看,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有着相似之处,很多人员没有很好的区分其中本质,也没有充分理解二者差异,,将二者混为一谈,严重阻碍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现从法律视角将二者异同论述如下:
1、法律关系不同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的建立有两个合同(采购和融资租赁两个合同)、三个当事人(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售后回租是指设备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资租赁。在回租中,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有资金需要客户的设备,把设备所有权转移给融资租赁公司,并获得资金。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再把设备租赁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继续保留了设备的使用权。
在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一般至少涉及三个主体(供货人、出租人、承租人)及两个合同(买卖合同以及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看似只涉及了两方,是因为供货人与承租人为同一人,所以售后回租仍然是融资租赁。
而抵押贷款,建立的是更为简单借贷的法律关系,一般只涉及有贷款合同和从属于贷款合同的抵押合同。
所以售后回租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出租人参与的最全,参与的环节最多。而抵押贷款的关系更简单,只有一个合同(借贷合同)、两个当事人(借款人和贷款人)。
2、债权人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同
在售后回租中,双方建立融资租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