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解读《道德经》(第3章)
2024-01-11 12:42阅读:
卷 二
思域之王(炼 尘)
致虚极,守静(1)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2),公乃王(3),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字典先秦注释】
物——(
1)杂色牛。(2)物体。(3)实质。(4)形色。(5)标记。
芸芸——(1)花草枯黄的样子。(2)除草。
归——(1)归还。(2)结局,归宿。(3)属于。(4)通“馈”。赠送。
根——(1)植根,札根。
曰——叫做,称为。
命——(1)指派。(2)命运。
知——(1)表现,显露。(2)知道,了解。(3)认识,识别。
明——(1)明了,通晓。(2)明亮,光明。
妄——(1)胡乱,随便。(2)不法,非分。
容——(1)宽容,原谅。(2)修饰。(3)容纳。
(2)公——(1)共同的,大家公认。(2)公正,公平。
《吕氏春秋·贵公》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
故老聃则至公矣。
(3)王——同类中最强,最大的。(不译作天下间的王。)
久——(1)时间长。(2)久留,滞留。
没——(1)放弃。(2)没有。(3)沉没。
【直译】
达到虚弱的极限,〖在山顶(思维)〗存在成为废墟的危急状态。奉行平静只会让危机加重,而治理需坚定平定。
进入区域的万物屏弃振作,(认为生命是宇宙中的一个要素的)我运用审视(内视)的眼光,看(万物)的履行。
作为个人的见解:(生命形体实质)形色已经枯黄,须除去杂草,让分别归还其中扎根所得。
归还扎根称为平静图谋。平静图谋称为履行指派。履行指派(生命的本意)称为固定不变的、有规律准则的、有适度空间范围的常。能够由知道、了解、识别对区域固定不变的、准则和规律应对而有所表现称为通晓洞察明了,形成自身的明亮和照亮局部的光明。
不了解、识别应对固定不变扭曲的规律、准则,执法尺度差异,各种人的底线和执着不同的常而随便奋起就会生成祸殃。
明了变化扭曲的因果,了解固定不变的根源,掌握客观规律、准则和尺度,进一步就是自我调整和修饰言行,并原谅一些过往加在身上不好的行为,开始容纳一些其他思维力量形成自我能力。
对客观规律和标准、原则的把握,从而确定对敌对力量作有尺度的回击,并适当修饰于是生成共同认知。
生成区域共同的资源,展示出公平公正。形成自我掌控的空间,成为群体中最强最大的。
群体中最大、最强的确立于是一种新奥义的中心和适度的范畴的产生(自我的天道,认为生命是宇宙的一大要素)。新奥义的中心和范畴的形成于是产生自我的道理、道义、道路,形成引导、开导和疏导。
自我道路的形成,奉行引导、开导和疏导于是有长时间的滞留。即使被认知的洪流淹没也不会陷入危亡,也不会疑惑困乏。
【个人视角】
(1)个人认为这章作者点出“道”呈现的因由是危机的出现,(物)生命体系的警报,因此有用兵的讲法。
(2)虚,我个人理解为虚弱、废墟,这样对理解“不可得而害”、“师之所处荆棘生焉”、“死而不亡者寿”有一定帮助。在佛教《维摩诘经》有相似的讲法。
(3)“常”思维的重点涉及短距离的干扰、固定不变的规律和标准、原则。理解这章对“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贱”、“勇于敢则杀”的理解有启迪作用。
(4)明,有自结明亮,不为浊世法则污染的意思。有自身光亮穿透覆盖明亮四周的意思,还有激发四周使其自明的意思。
(5)天,指在独立事件中大家公认、公正而生成的特定中心和范围。不要理解为在融入所在区域的“天地”范畴中。
(6)没身,可以理解为放弃身份地位。而我个人倾向是心识被认知的洪流淹没,对应有——沌沌兮。
(7)对于指派的针对,需要作出对常法的认知去观察其规律后回归到标准和原则的判断上。
(8)可以这样讲,《道德经·道篇》除前面两章外都是围绕“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去展开写的。我个人把“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划为卷二、“王乃天”为卷三、“天乃道”为卷四,只是为方便阅读思考。能力强的读者可忽略这些划分,贯穿阅读收获应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