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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二)

2010-12-12 21:02阅读:

二、现象

(一)生于斯,死于斯

《乡土中国》虽然写于大半个世纪以前,但我小时候生活的情景跟作者书中描写的很像,我生于1988,改革的春风才开始吹到乡下,农村的生活还保有原有的味道。
我在上小学之前家里还种地,我们家算是比较早将土地承包出去了的。我们村背靠西山,西山脚下便是成片成片的旱地,一年四季黄绿相接,一阵风过,青草伴着泥土的香气,我至今不忘。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作者的这句话到我的父辈还是正确的。近几年很多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他们大多从生到死都待在这个村里,年轻的时候守着地,老了守着院子,死了埋进地里。到了我父辈,他们中个别读书好的都出去了。爸爸和叔叔不爱学习便又留了下来。他们对这块土地有着很深的感情,就算他们现在都不种地了,还是常常会说起二十四节气,说起该收玉米了、该收红薯了这样的话,搬家还是要“谢土”。他们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也满意现在的生活:有自己的院子,可以就近赡养父母,亲戚朋友都在身边,享受城里人花钱也享受不到的悠闲和宁静,像书中所说的“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他们对于乡土有特别的热爱,乡土是他们的根,根连着心。
但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富裕了,物质追求提高了,很多乡下人跑来城镇买房,我们家现在也被划入了县城,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搬了进来。原有的土地被政府征用,用来建商品房,原来举目皆是熟人的社会越来越遥远,我童年记忆中的安定祥和也渐渐归入了历史。
人往高处走,有人搬进城镇,就有人从城镇搬进城市。农村的人口逐渐地向城镇与城市转移,这是城市化的过程,但同时也是乡土社会逐渐消解的过程。乡土社会是一个客观存在,现在它的消亡也是客观存在,我无法说这样的存在是好是坏,有的是专家分析
,但我总是觉得有点点可惜,像是根没了,人漂了起来。

(二)熟人社会

乡土社会流动性很慢,与外界的交流也不是很多,同辈的都是光着屁股一块儿长大的,父辈们看着小辈们成长,小辈们瞅着长辈们变老,附近的邻居没有不认识的,男人们称兄道弟,有空就会聚在一起喝酒,聊发财之道,聊村里的新发展,家庭主妇们每天聚在一起打麻将、侃大山,嘻嘻哈哈,日子就这样过着。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不仅对人熟悉,对物也异常熟悉。换句话说,乡土社会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社会,这个社会下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与专业知识。有种地的,有卖醋卖油的,有盖房子的,有木匠,有瓦匠,有电工,在物质生活较为单纯的过去,这些人便可以解决一个人生活中的所有问题。他们的这种知识是数代人的经验积累,是书本上学不来了。
作者在书中说,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熟到不需要文字沟通甚至语言沟通的地步,他们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者是双方约定俗称的细节,便可以领悟所有。乡下更看重经验多过知识。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乡下学问好的人不一定混的最好。我同学的爷爷以前是会计,爸爸是高中生,但现在家里穷的叮当响,比那些目不识丁的人混的还不如。父母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读书好,可以出去见大世面。但如果书实在读不下去,被迫留在乡下,那他就一定要有好人缘,要有兄弟帮衬,要有熟人的支持。乡下是一个人情味很浓的地方,很多时候不讲理,不讲法,只讲礼,只讲情。各种利弊自然清晰明白。你身处这个社会,就要守这样的游戏规则。
我不知道这样的氛围是不是就造成了大多数的乡下孩子不太喜欢读书的原因。我很多的同辈以及比我小的人,上完初中就辍学的非常多,除了学校硬件、师资较差之外,乡土社会对知识的需要程度也就是知识在他们生存中所占的重要程度也决定了他们对读书的动力,这样的社会氛围不易养出读书人?
熟人社会有熟人,自然就会很明显地分出陌生人或者外来人,这在大城市是很难见到的。大城市本来就是由无数“陌生人”根据需求组建起来的集体——“法理社会”,而乡土社会则是相对封闭的世代因袭的地方,没有具体目标,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礼俗社会”。有些人因为生活从自己的村里搬到别的村里,沦为了外地人。这个标签可能数辈都揭不掉。我记得我家以前对门住着一户人家,奶奶就管他们家叫“外地户”,就算他们在这个村里已经繁殖了三代,他们的孙女——我的同学,还是会被人叫做“外来户”。外来户在我们村没有土地,也享受不到本地的福利,跟本村人不太打交道,不能分享村里的八卦与秘密。

(三)嫁娶之道

说到嫁娶,乡下人也越来越开放了,尤其对于出外读书的子女,他们并不排斥自己的儿子娶个外地媳妇,或者将女儿嫁到外面。对于寻求配偶的范围,也不局限在邻村了。但是如果可能,他们还是尽量要求找个“知根知底”的。现在我们那里还流传着这样的风俗,男女两个自由恋爱,到了谈婚论嫁的那一步,男方的父母就会托人打听女方的家境,除了身份财富之外,更重要的是打听有没有家族遗传或者狐臭啥的,女方的父母也同样会这么做。这个男方拜托的熟人可能是男方的亲朋好友,而且跟女方一个村,或者是倒几把手,朋友再问朋友,通过撒开的人脉网打听到的。这个步骤是必不可免的。我们这里不流行婚前体检,托熟人打听反而比较容易。
除此之外,一旦谈论婚嫁,说到彩礼,双方父母总不便公开出面谈论价码,所以便从他们双方都认可的熟人中找出一位来当媒人,这跟传统保媒拉纤的有点不同。这个媒人就像是传声筒,将两家的价码、要求互为转达,力求双方都满意;这个媒人又不仅仅是个传声筒,他需要极高的情商用于在两家之间调停、斡旋,一旦谈崩,误了的可是终身幸福。
中国人的婚姻往往不是单纯的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家庭甚至家族的结合。媳妇嫁过来一般都要跟公婆住在一起,跟公婆一起吃住。如果男方这边还有年纪更小的兄弟姐妹,嫂子就需要照顾自己的小叔子和小姑子。媳妇在家里的地位低下,只有等到熬成婆的那天才算是出头。如果婆媳不合闹到分家,在村里就会变成丑闻。村里的领导调停无效,儿子媳妇搬出去住了,这个媳妇会在村里落下不好的名声,是一世都会被人记得的。婆婆固然不讲理,但埋怨总会落在晚辈的头上。同时婆媳不合,常常会导致两个家族的不相来往,原本的亲家成了仇家。不过这种现象也在逐渐改善,随着农村人文化程度的提高,思想也变得开放与平等,妇女的地位有了转变,尤其是那些职业女性,赚了钱在家里腰板也直了,跟婆婆分开住,矛盾也少了很多。

(四)赊账与借钱的麻烦

在农村生活的一个好处就是你买东西可以赊账,因为彼此都是熟人,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借方有起码的信誉,双方也有起码的信任,何况“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行可以去他家里面要账。这样的情况在城市是很少发生的,陌生人之间没有信任,只有契约,现买现付,彼此两清,省得麻烦。
在农村生活的一个坏处就是朋友或亲戚之间的钱算不清。你借给我,我借给他,你又欠着他,兜兜转转,一环扣一环,密密麻麻的结绳,难解难分。谁家里没有一两笔糊涂账?借了的钱收不回来,又不好意思跑去要。要了,给不了,撕破脸,朋友也反目成仇。 借钱的时候迫于人情又不好意义不借,借了又怕还不了,农村人在金钱上讲人情最是纠结,麻烦一大堆,但又迫于人情与脸面,继续无奈下去。
乡土社会有浓重的烟火气,清晨房顶的炊烟,中午知了的喧闹,黄昏儿童的嬉戏,夜晚院子里的新闻联播,这些构成了我的童年生活与成年梦中的图景。沉沉的岁月悠悠地度过。我将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八年所熟悉的景象叙述了出来,还有很多值得描写与研究的地方,譬如乡土社会的丧葬制度与节日风俗,但我所知不全,在这里就略过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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