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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熙“语文教学法”研究

2014-03-21 16:37阅读:
摘 要:黎锦熙,现代著名语言文字学家、语文教学法的奠基人之一。在语文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语文教育实践中做出了重大贡献。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教学法》,是我国第一部语文教学法专著,系统地提出了改革国语教学的理论主张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计划。作为中国现代语文教育思想的集大成者,其语文教育思想涵盖了语文教育的性质观,语文教法观,语文教材观等各方面,尤其是语文教法观方面,提出来自己富有建设性的主张,把语文教学的基本训练归并为话法、读法、作法、书法四种,为语文教学做大了伟大的贡献。
关键词:黎锦熙,语文教学法,意义

黎锦熙(18901978),字劭西,湖南湘潭人,现代著名语言文字学家、语文教育家。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诗、书、画、印均有很好的功底。上个世纪初步入语文教育界,从事语文教学和科学研究近70年。涉及的领域包括语法学、修辞学、音韵学、训诂学、目录学、辞书学、教育学、方志学、史学、文言教学、辞典编纂等。在国语运动史和语言文字改革的研究方面,他是努力最久、建树最多、影响力最大的学者之一。
他在教育实践中先后提出了言文一致国语统一大众语文等口号,并亲身投身到语文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当中,1924年出版了《新著国语教学法》,是我国第一部语文教学法专著,系统地提出了改革国语教学的理论主张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计划。同年又出版了《新著国语文法》,是我国最早、最系统研究白话文法的专门著作。其他教育理论著作像《国语学讲义》(1919)、《新著国语学概说》(1922
)、《比较文法》(1933)等,在汉语研究史上同样具有重要影响。
同时,黎锦熙先生还积极投身到语文教育实践当中,推进国语运动、普及白话文,参加汉字汉语语法研究实践活动、从事辞书编纂工作以及语文教材和教学法改革的探索活动。这一系列的语文教学思想研究和教学实践活动,顺应了历史的潮流,推动了中国语文教育的发展。
黎锦熙作为中国现代语文教育思想的集大成者,其语文教育思想涵盖了语文教育的性质观,语文教法观,语文教材观,在语法教学、拼音教学领域内也不断开拓,为现代语文学科的建立做出了巨大贡献。我要研究的主要是黎锦熙的语文教学法,现在,就让我们走进黎锦熙,一起追寻一代伟人的思想脚步。
黎先生的教学法专著为我国语文教育学学科体系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极为重视实践, 从中国的语文教育现状出发, 几十年来亲自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实验不断进行总结、改进、提高。同时吸纳了同时代语文教学改革的新成果,继承并发展传统语文教学的经验使自己的理论既有实践基础,又有理论支撑,既接受时代的新知识,有吸收传统的精华。黎锦熙先生还广泛借鉴了外国教育家的科学理论和外国学校的经验。力争以当时较为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解释和研究我国的语文教学实践, 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 而避免生吞活剥。
教师是教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而教法是教师教学的一个关键。所以,黎锦熙非常重视教法的改革。1920年以后,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论著,就语文教学的方法提出了自己的革新主张。在《新著国语教学法》和《新国文教学法》中,黎锦熙先生把语文教学的基本训练归并为话法、读法、作法、书法四种,下面我对其进行简单归类:
,关于“话法”(说话)
1922年黎锦熙发表了《国语科话法教学的新案》,首创话法教学新案,强调听与说的合二为一。也就是我们现在所提倡的口语交际教学。目的在于训练儿童“学习普通语言”,达到“能听”,并且“用语言发表己意”即“能说”。黎先生指出: “说话教学, 以前殊不重视。”“在学习之正当过程上, 不复能徒持眼看、手写, 必须兼作口说、耳听之训练, 故说话一项, 实已为本国语文教学之中心。” 他认为儿童运用语言的本能和经验,比文字来得早而且多,所以十分重视语言的运用。“话语教学”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听力和表达水平,培养他们运用语言的能力。黎锦熙先生认为“话法教学”是一切教学入手的基础,体现在各种教学的方方面面。
“话语教学法“密切了“听”与“说”的关系,改变了“重文轻语”的弊病,创制了标准语,同时还有助于写作。“话法教学“的提出,敏锐地抓住了语文教学的规律和趋向,体现了很强的时代气息。他根据学生年级的高低采用不同的训练形式:低年级的可以从实物或图画上进行回答或谈话,高年级的可以通过诵读、演讲、表演手段来提高口语。现代社会是一个交际社会,语言是交际的通行证,所以黎锦熙先生的话语教学在现代的教学仍然具有实践意义,新课标的口语交际教学在此基础上,增添了除言语行为外非言语行为的训练。但是我们还是停留在技能训练方面,没有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与之相配合,这是当前语文教学继续研究的。
二,关于“读法”
目的在于使儿童“学习普通文字”,做到“能读”,并与说话结合起来,达到“理解”,从而实现“自动的研究与欣赏”。 黎锦熙认为要想达到目的,需要因材施教,因人而异。低年级的读法,因从观察实物和了解课文具体内容入手,不必再文字上进行深究;到了高年级,学生运用符号、理解文字的能力增强,且经过长期训练,就可让他们从文字方面去探究内容,构成想象。当时在阅读教学上 有偏重语言文字的训练( “形式主义”)和偏重内容实质探究( “实质主义”)的两派各有偏失。黎锦熙先生则集两家之长提出“自动主义的形式教段”即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经过预习、整理,理解教材内容, 然后练习 进行比较、应用。最后 再到发展 进而创作、活用,到了40 年代中期, 又一步发展为预习、整理,比较(并概括)、应用、创作和活动六步。力求更符合阅读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的内在要求。
这种教学方法改变了教师单方面讲解的僵局,不仅重视教法,更重视学生的学法,教师起引导作用,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形成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自主探索能力。现在教学都强调素质教学,反对“填鸭式“教学,黎锦熙先生的“读法”超越时代的局限,知道今天,仍可以应用到教学实践中。现在我们所提倡的“互动教学”“自主学习”“实践教学”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理论支撑。
三,关于“作法”
写作教学的目的在于“用文字表达已意”。黎锦熙的作文教学改革案是以他提出的语文教学“三原则”为根本指导思想的。这“三原则”是:一、写作重于讲读,二、改错先于求美,三、日札优于作文。黎锦熙的作文教学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改革方案《各级学校作文教学改革案》。叶圣陶提出“阅读是写作的‘根’,是‘基础’”,多读才能提高写作水平;同时教师的讲解也非常重要,光写不讲,没有一定的理论知识,是写不出好的作文来的。他主张作文要循序渐进。初小前二年“以简单语言之记录发表为主”;初小后二年可练习“实用文、记叙文、说明文诸体”;高小“则可进而间作抒情、议论之文”;中学以上“其应习之文体,大致亦不外此数种”;“至于诗词等纯文艺作品,及古体的美文,可随个性,自由拟作,不加限制,亦非必修”。黎锦熙对不同年级,提出不同的要求。符合学生生长特点,根据学生的能力达到的水平进行教学。
黎先生把作文训练分为两个阶段: 先求“通”,再求“美”。他十分重视“改错”的环节, 提倡在教师指导下, 由学生自行订正, 填写字体、文法、事实、思想四种“错误表”。黎先生早在20 年代初就说过: “作文薄的批评、订正, 是最耗教师的精神和光阴和苦事,而于儿童又实在无甚益处, 因为他们只注意等第、分数, 或圈点、评语; ⋯⋯而且每级学生数十人, 每周卷子数十本, 事实上哪能批改得精细, 恐怕有时还要‘师不必贤于弟子’呢! ”因此, 他积极倡导采取由学生自己改错并记录的方法, 这样做符合启发式的教学原则解决了困扰作文教学的一大痼疾
除了一般的作文以外,黎氏极力主张要养成学生写“修养日记”和“读书札记”的能力和习惯,并认为在培养写作能力方面后者的效能要大于前者,即所谓“日札优于作文”。对现代教师产生重大影响,现在很多语文教师都让学生写日记,随时记录下身边有意义的事或自己的感想灵感等
作文一直是让教师和学生头痛的东西,教师不知道怎么教,学生不知道怎么写,黎锦熙先生的“作文法”给我们指出了一条明路,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发展
四,关于“书法”( 写字, 习字)
黎锦熙先生对不同年级阶段,提出了不同的任务:建议幼稚生及初小低年级“先熟练四十个注音符号之间架进而练习注音符号楷体之笔法”即先熟悉汉字的各种基本笔式和简单的结构;“到学生年级渐高则临摹汉字的中楷与小楷参习行书及简体字以迅速使用为第一目标”; “至高小及中学以上 可以临帖 篆隶行草随性所宜”。都是“字如其人”,可见写的一手好字的重要性,现在电子设备的普及使得当今学生的书法水平集体下降,有些地方在小学开设了书法课,可成效不大,因为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学习特点,黎锦熙先生对于“书法”的见解,值得我们进行深究,应用到实际中。
语文教学内容是一个开放而统一的整体,可以从讲读中练习说、写,也可以从说、写中通向讲读,说、写教学也同样难分彼此,所以我们不能将它们割裂开来,要从整体上去把握。黎锦熙先生的语文教学法从四个方面对语文教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语文教学法极具实践意义,对于语文教学有着极大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深刻反思,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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