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细化理论”的理解
2013-03-15 13:01阅读:
瑞格卢斯是细化理论的最早提出者,它是有关教学内容宏观组织的细化理论,该理论是建立在认知学习理论基础之上的:
(1)知识按层次结构组织,抽象越高的知识越处于较高层次,抽象程度越低,越处于较低层次。
(2)认知结构中的知识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奥苏泊尔对该理论也有很大的作用。
细化理论的内容可以用“一二四七”来概括。即:一个目标,两个过程,四个环节,七条策略
一个目标是细化理论的全部内容为了达到一个目标——按照认知学习理论实现对教学内容最合理而有效的组织。
两个过程分别是“概要”设计过程和一系列细化等级设计过程。
概要设计是从学科内容中选出最基础和具有代表性的概念作为初始概要,这些初始概要中包括一个概念定义、若干个概念实例和把概念应用于新情境的练习。
细化等级设计就是对选出的初始概要不断进行细化的过程。
四个环节是为了保证细化过程的一致性和系统性,必须注意四个教学设计环节的密切配合。这四个环节是“选择”、“定序”、“综合”和“总结”。
选择是指从学科的只是内容中选出为了达到总的学习目标或者单元的教学目标所要教的各种概念和知识点,从而为概要设计做好准备,这是细化理论的初始设计任务。
定序的
目的是将教学内容按照“从一般到特殊”“简单到复杂”的次序来组织和安排。
综合的作用是要维护知识体系的结构性、系统性,通过综合使得学习者看到各个概念之间的关联以及他们在更大的概念图中的地位。
瑞格卢斯的细化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为教学内容的组织提供了符合认知学习理论的宏观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