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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中关于公交车乘员人数的规定

2009-06-08 21:34阅读:
成都公交事故的车超载了吗?很多人会以为绝对是超载的,可是去查一下我们国家的标准,还真不超标。
具体的标准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第4.5.3.2中对乘员人数的核定是这么规定的: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规电车按每1人不小于0.125平方米核定,其它城市客车按每1人不小于0.15平方米核定,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及车长不大于6米的客车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
不小于就是大于等于,如果按等于算,每1人等于0.15平方米,换个说法就是1平方米能站8个人,够雷人的吧。
又有人说这标准定的有问题,我们继续往下看。第4.5.3.4说:以4.5.3.1、4.5.3.2及4.5.3.3计算的乘员数取最小值核定乘员数。
我们只看我们关心的4.5.3.2,因为它说的是不小于,不是等于,而且也没有规定最大是多少,所以每1人占10平米也行。但是这样一来,4.5.3.4中说的最小值就成了空话,什么是最小值?按照1平米8个人算是最大值,那最小值是多少?不知道,没法算。
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来,要制定这么一个标准,这个标准不能一实施导致全国公交都违规,也不能不做一个限定,所以说编标准是很难的,很费脑细胞的,要做到滴水不漏,那才是好标准。这个标准就做到了,你没法说它不对。
不过逆向思维一下,如果拿这个标准去检验公交车的承载能力,倒是可行,按照最大值的乘员,你公交车的各方面性能得保证才行,也应该包括安全设施和应急疏散。
所以通过这个标准来判断成都的事故公交的话,如果不是超载,那就是公交车的性能没有达标,反正标准是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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