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了足足一年之久的Super
Junior成员韩庚和所属韩国SM娱乐公司的官司,终于在21日宣布最终由韩庚胜诉。SM公司表示无法接受这一审判结果,将立即进行上诉。
首尔中央法院民事30部今天宣布,Super
Junior组合中唯一的中国成员韩庚状告所属公司SM的合约问题判定原告胜诉,韩庚去年12月以合约不合理为由把证据提交上法院,审判了一年终于赢出。法院称,“通过调查,发现SM公司所称的2007年续约和附属合约均是不存在的”,韩庚得以还自由身。
对于此判决,SM公司负责人表示:“无法理解,会进行第二次上诉。”另一方面,韩庚自12月把SM告上法庭后,已全面展开个人在中国的活动。
(本文来源:网易娱乐专稿 )
曝光的六项不公正条约:
1.该合同有多处倾向于SM的条款
第一份合同是在2003年1月签署的,当时韩庚是18岁,而且他是一个中国人,他并不了解韩国娱乐圈,所以SM给了他一份完全由SM公司单方面研究的协议。
不仅如此,在2007年2月和2007年12月又签署了两外两份由SM提出的单方获益的协定,这两份协定的签署意味着韩庚将没有任何机会提出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条约。
2.合同为期13年,而实际更久
他签署的第一份合同是在Super
Junior第一张专辑发行的十年后即可到期。但是在第二次签署时则演唱为十三年。Super
Junior的第一张专辑是在2005年12月发行的,所以这份协议将在2018年12月到期,届时韩庚已经35岁了。
此外,如果韩庚因为身体健康原因或者学习,不能参加活动时,合同期限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自动延长,所以真正的期限,并非纸面上所写的那么简单,而是远远超过13年。这项条款严重侵犯了韩庚的公民权利。
3.有一项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