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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平昌冬奥会花样滑冰团体赛制简介

2016-05-04 09:40阅读:
2018平昌冬奥会花样滑冰团体赛制简介
目录
D.3: 团体赛资格
D3.1 附加运动员名额(注:请联系D3中a.b项阅读)
附件A – 冬奥会花样滑冰团体赛
1. 确认及报名程序
2. 团体赛资格积分
3. 出场顺序
4. ISU裁判系统–最终结果
5. 奖牌/奖项


D.3: 团体赛资格
  1. 排名最高的10支代表队参加团体赛。每支队伍由6名队员组成(男单1
名,女单1名,双人1对,冰舞1对)。除符合D3.1项所规定之例外情况,只有已经获得单项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以参与团体项目的比赛。
  • 在团体赛中,每支代表队须至少参加4个单项中的3项比赛。国家奥委会组成代表团时,在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D3.1条关于“附加运动员名额”的规定,增加1个单项的团体赛参赛资格。
  • 2017世界花样滑冰锦标赛(2016/2017赛季);及
  • 2017/2018赛季世界花样滑冰大奖赛分站赛及总决赛
    及在有需要的情况下:
  • 2017欧洲花样滑冰锦标赛;
  • 2017世界青少年花样滑冰锦标赛;
  • 2017/2018赛季世界青少年花样滑冰大奖赛(仅限分站赛,不包括总决赛)
  • 各奥委会/ISU成员国在以下比赛中成绩最好的1位女单,1位男单,1对双人及1对冰舞选手所获积分,将根据附件A中表格计算,按总积分高低排序产生10支参赛代表队。
  • 根据上述及下述条件获取最高总积分的10支代表队将获得团体赛参赛资格。
  • 2017/2018赛季世界花样滑冰大奖赛分站赛(1站),或总决赛;
    如奥委会/ISU成员国选手在分站赛及总决赛中均未获得积分,将计算其在2017/2018赛季世界青少年花样滑冰大奖赛分站赛(1站,总决赛不计)最好成绩;

  • 2017世界花样滑冰锦标赛(2016/2017赛季);
    如奥委会/ISU成员国选手在2017世锦赛中未获得积分,将计算2017欧锦赛、2017四大洲锦标赛成绩,以及如有需要,可计算2017世青赛成绩。
  • 各奥委会/ISU成员国的团体赛参赛资格积分,根据在以下2组比赛中(注:2组分别计算),成绩最好(即获得积分最高)的1位女单,1位男单,1对双人及1对冰舞选手获得的名次,按附件A中表格换算成积分相加产生:
  • 如果代表队之间出现平分的情况,在2017年世界花样滑冰锦标赛中获得积分更高的队伍获得资格。如果仍然出现平分的情况,在2017/2018赛季世界花样滑冰大奖赛分站赛及总决赛中获得更高积分的队伍将获得参赛资格。若仍有平分,将抽签决定参赛资格。
    在实际操作中,各代表队各单项的1-2位/对选手的成绩将被用于计算代表队参赛资格总积分(即由于2组赛事分别计算分数,最多2位/对选手的成绩可能被计入)。
    如果奥委会/ISU成员国已有选手获得单项参赛资格,那在团体赛报名时,必须在参加单项的选手中选择出赛选手,不得另选选手参加团体赛。同时,各代表队必须在团体赛中出赛所有已经获得单项资格的项目。也就是说,如果某团体赛代表队在某一单项比赛中仅获得1个名额,那获得名额的选手不得选择只出战单项而不出战团体赛。
    10支获资格的代表队将首先进行短节目/短舞蹈的比赛,根据附件A中名次积分累加,总积分前5名的队伍将继续自由滑/自由舞的比赛。




  • D3.1 附加运动员名额(注:请联系D3中a.b项阅读)
    奥委会/ISU成员国若在某1单项中未获得参赛资格,其将可能通过“附加运动员名额”,增报1位/对选手参加此单项的团体赛。每支代表队仅可通过“附加运动员名额”增报团体赛中的1个单项。
    根据“附加运动员名额”,最多可增报10名运动员(注:即1对双人/冰舞选手占2个名额)。10个名额将根据排名分配给有需要的代表队(解释:即没在4个单项都取得名额,但团体赛积分在前10),若10个名额不够,排名低的代表队将可能无法出赛团体赛中的某个单项。
    在某一单项中已获取名额的代表队,若选择不让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出赛,则不可通过“附加运动员名额”增报其他选手。
    对于通过“附加运动员名额”增报的选手的最低TES要求可能不同于单项赛事参赛的相关最低TES要求,要求将于奥运赛季初由国际奥委会决定,届时由ISU发布。


    附件A – 冬奥会花样滑冰团体赛
    1. 团体赛资格积分
    资格积分分布表:
    2018平昌冬奥会花样滑冰团体赛制简介


    2. 确认及报名程序
    如代表队在单项中获得2-3个参赛名额,则须根据以下时间线(举办国当地时间)确认在团体赛中出战短节目/短舞蹈的选手名单:
    男单和双人短节目:最迟于团体赛男单短节目和双人短节目开赛前一天早10点;女单短节目和冰舞短舞蹈:最迟于团体赛女单短节目和冰舞短舞蹈开赛前一天早10点;自由滑/自由舞:
  • 晋级自由滑/自由舞的5支代表队需在预定女单自由滑结束后10分钟举行的队长会议上,确定参加团体赛双人自由滑的选手名单。
  • 在预定于团体赛双人自由滑当天15时30分举行的队长会议上,须确定参加男单、女单自由滑和冰舞自由舞的选手名单。

原则上来说,短节目/短舞蹈及自由滑/自由舞须由同1位/对选手出赛。但代表队可以在其所有获得单项参赛资格的选手中替换至多2项选手出赛自由滑/自由舞(即某1单项有多于1人获得参赛资格,可在男单、女单、双人、冰舞中选择至多2项换人)。

2. 出场顺序
短节目/短舞蹈将根据出赛选手在团体赛开赛时的ISU世界排名倒序决定出场顺序。出现平分的情况由抽签决定。
未获得ISU世界排名积分的选手视作排位最低(注:即最先出场),其出场顺序将由抽签决定。
自由滑/自由舞按各单项短节目成绩倒序出场。

3. ISU裁判系统 – 最终结果
以下规则将用于在短节目/短舞蹈及自由滑/自由舞后决定各队最终成绩:
每一单项,各队将根据排位获得如下积分:
  • 第1名:10个名次分
  • 第2名:9个名次分
  • 第3名:8个名次分
  • 第4名:7个名次分
  • 第5名:6个名次分
  • 第6名:5个名次分
  • 第7名:4个名次分
  • 第8名:3个名次分
  • 第9名:2个名次分
  • 第10名:1个名次分

短节目/短舞蹈后各单项名次分相加,积分最高的5支代表队将获得自由滑/自由舞出赛资格(平分情况见后)。短节目/短舞蹈及自由滑/自由舞总积分最高的代表队为冠军,积分第二为亚军,以此类推。在决定成绩时,若发生平分情况,将根据如下规则决定排名
  • 获得最高积分的两个单项积分相加,高者排位在前;
  • 若平分仍存在,获得最高积分的两个单项的成绩相加,高者排位在前;
  • 若平分仍存在,获得积分最高的三个单项积分相加,高者排位在前;
  • 若平分仍存在,则平分代表队被视为并列。

4. 奖牌/奖项
排名一至三位的团队获得奖牌,四至八位获得奥林匹克奖状。只有参加至少一项比赛的运动员才有资格获得奖牌或奖状。
每个队需选出一位参赛运动员作为队长。
羽生结弦资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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