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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非要分出369等呢?

2010-11-17 21:19阅读:
为什么非要分出369等呢?
当今之中国,“农民”已经沦为富含讽刺意味的贬义词。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对某人冠以“农民”称号,那会被视为冒犯。本来“工人”的含义就是打工的人,但打工的农民却被国家命名为“农民工”,不言而喻,这个称呼充满了歧视。为什么当了官的农民不叫“农民官”?当了兵的农民不叫“农民兵”?上了大学的农民不叫“农民生”?因为他们的的户籍随着身份的改变升级“非农”。而打工农民的户籍按照政策只能锁定在原地!所以,行工人之实的他们不能得工人之名,只能是“农民工” (所谓“工人”之所以比农民工“高贵”,仅仅因为他们是打工的市民)!尽管很多农民通过买房和租房已经在城市定居,但因户籍不可随迁,因而不能享有与市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这一部分农民其实就是城市中的“二等市民”。据有关资料披露,目前固守在农村、以土地为生的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有7.2亿,加上1.8亿“二等市民”,我国有9亿农民。他们占全国人口的70%(相当于整个欧洲的人口),是数量最为庞大的公民队伍。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政治蒙昧、经济贫困、文化落后、精神空虚,中国的农民同时又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这当然不是一个令自称有着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的国家值得骄傲的事实!我就纳了闷了,同样的中国人,同样的公民,为什么非要分出369等呢?我就奇了怪了,一个在地球上已经不能用“凤毛麟角”只能用“称孤道寡”形容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还有继续的必要吗?
一个没有平等公民权利的国家,不管它打着什么旗号,都算不上是一个民主国家。一个不能得到平等公民待遇的迁徙,不管是迁往城里还是乡下,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迁徙。一个不能给予全体人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国家还是人民的国家吗?您还好意思非得让我们统一在您的旗帜下、热爱您、拥护您、歌颂您、听您指挥吗?坚守让大多数人难受的制度就是坚守少数人的既得利益,对此谁也不要巧言令色。其实在当今的社会语境中,“既得利益者”和“农民工”虽然有着不同的外延和内涵,都是贬义词。在此,我诚恳地劝慰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从善如流吧!尽快废除被我国农民当做藩篱和被敌对国家当做笑料的现行户籍制度吧!节省一点合理的和不合理的行政开支,尽快建立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的社会福利制度吧!无非就是损失一些既得利益,反而可以获得真正的大公无私美名,何乐而不为?当然,如果您各位真的缺乏解决问题的思路,我愿意不用各位不耻下问就主动给各位支招:把土地还给农民吧 !这同时也是我下一篇博文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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