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筑之六十四----回澜阁
2016-04-22 15:26阅读:

饱受争议
---收费,即将开放
---免费的回澜阁,位于青岛市
市南区海滨,与
小青岛隔水相望,北端与中山路成一直线相连。被视为青岛的重要标志。
1892年,
清政府青岛驻军在此搭起了一座铁木结构、以木铺面的栈桥,长约
200米,专供装卸军用物资之用。
德国侵占
青岛后,对栈桥加以改建,桥身延长至
350米,并在桥上铺设了轻便铁轨,专事运输由德国运来的军需物资、大港码头建成后,栈桥遂向市民开放。
1931年,
国民党青岛市政府为适应旅游需要,投资
25.8万元,由德商信利洋行承包重建,桥身延长至
400米,全部改用水泥铺面,并设有排水设备,桥南端增建半园形防波堤,堤上新建一座
中国民族传统风格的双层飞檐八角亭阁,名
“回澜阁
”。阁顶覆以黄色
琉璃瓦,四周有
24根圆形亭柱。阁内为二层圆球形厅堂,中央有
34级螺旋式阶梯,可回旋登上二楼。全部工程于
1933年
4月竣工。
1984年,
青岛市人民政府组织施工力量对栈桥进行了全面整修。桥南段采用
16榀排架取代了原桥的
34排桩。桥北端东侧新建了一座螺旋眺望台,原桥人口处的
6根档车石柱,被彩色花岗岩宽石取代。
1992年
1月
16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回澜阁回归公益始末
青岛日报
/青报网记者 王 杰 姜慧丽
青岛栈桥回澜阁经营权纠葛终于尘埃落定。之前,为青岛市民和海内外游客屡次诟病的回澜阁,因私人经营造成的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等症结终将成为历史。久蒙尘埃的回澜阁,将焕发出明丽的光彩;回归公益属性的回澜阁,终于重返公共轨道。
近年来,回澜阁
——这一青岛的标志性建筑,陷入经营权纠葛的
“泥淖
”。
对回澜阁管理混乱的不满声音引起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的重视。这位坚信
“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的书记,竟然为这个省级文保单位的保护、管理问题前后批示
16次,
“啃下
”了这块
“硬骨头
”。
“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提高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水平;尽快把
‘文保单位
’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李群的批示明确而具体,一锤接一锤地敲开这个多年悬而未决问题的坚硬外壳。
以
“阁
”养人埋隐患
据《青岛史志》载,
1931年
9月,栈桥遭遇强台风破坏后,对其大修并扩建
……在桥南端增建半圆形防护堤,堤内新筑双层飞檐八角亭阁,定名
“回澜阁
”(
1958
年,时任中共山东省委第一书记的舒同题写了匾额
“廻澜阁
”)。自此,栈桥初具风采,像一条彩虹横卧在大海之中,有
“长虹远引
”之美称。而老
“青岛十景
”中的第一景
“飞阁回澜
”说的就是栈桥南端的回澜阁。
回澜阁、栈桥是百年青岛的地标式建筑,是青岛人的独特乡愁与共同记忆。
“从外地乘船回青岛。在海上远远地先看到回澜阁,再看到栈桥,就知道到家了。有一次,天气特别晴朗,我竟然有点恍惚
‘这是哪里啊?怎么这么漂亮!
’过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这不是回澜阁嘛。
”今年
81岁的青岛居民孙亭说起回澜阁来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感受。这种感受也让回澜阁成为青岛市民乡愁记忆的重要部分。
据了解,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回澜阁一直用于展示名家书画,为市群艺馆实际使用。后来,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当时的市文化局决定,将回澜阁与
32名文化系统下岗职工
“捆绑
”在一起,以
“阁
”养人。
2009年
6月,作为当时的使用权所有人,市美术馆与一家民营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由该企业负责对外商业经营及门票销售。之后,这家企业又将回澜阁一、二楼展厅租与另一自然人。没过多久,这位自然人将回澜阁租给若干散户经营。
几易其手,层层转包之后,回澜阁的管理使用情况成为市民、游客热议的焦点。一位外地游客在游览完回澜阁后有点讶异:买旅游商品
(主要是贝壳制品)为什么还要购买
4元钱的门票?一位市民在给市委领导的信中言辞恳切:回澜阁和栈桥是青岛的名片,应加强管理,回归公益。
啃掉
“硬骨头
”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2014年,李群收到游客来信后,就将关切的目光投向回澜阁,亲自过问事件进展情况,作出明确指示,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城市高度负责的精神解决问题。去年年初,李群就回澜阁及栈桥景区管理问题作出批示:
“召集有关方面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彻底解决问题。
”
“硬骨头
”如何
“啃
”?
2014年
6月,市文广新局成立专门小组,先后召开十余次党委会,试图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专门小组与承租方进行多轮协商,但回澜阁实际承包方竟然
“倒打一耙
”,向政府索要巨额经济补偿,谈判未获结果。
2015年
1月,市文广新局决定由市美术馆向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方交还回澜阁,并支付拖欠使用费等。当月,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受该起诉讼。
期间,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被告对裁定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7月
8日作出民事裁定,维持市南区人民法院裁定。
市南区人民法院分别于去年
8月
25日、
9月
6日开庭审理这一案件,并于
9月
14日作出一审判决。
作为法定代表人,市美术馆馆长郝麒参与了整个诉讼过程。这位擅长大写意花鸟画的画家告诉记者:
“去年,别的事都没干,就打了这场官司。
”
时久未决,牵动人心。涉事双方围绕着一个
“益
”字在博弈。市文广新局为了让回澜阁及早回归公益,与时间赛跑;实际承租方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讨价还价。
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市中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际承租方已按照约定在
2015年
12月
18日前将回澜阁交还给市美术馆。
“文保单位
”将迎新生
回澜阁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回澜阁案件尚在诉讼过程中,李群就明确指示:要把
“文保单位
”保护措施制定出来,责任落实到位。在回澜阁管理使用权交接给市南区之后,李群再次批示:市南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请专家评估建筑安全。
2016年
1月
8日,市南区邀请市文物局,并会同建筑安全、文物、消防等方面的专家召开回澜阁安全问题评估会。还组织文史研究专家、展陈设计专家讨论了回澜阁布展内容。近期,市文物局、市南区文物局更专程赴京就回澜阁保护利用征询故宫博物院资深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南区已明确,回澜阁将与栈桥实施一体化管理,专门设立由各执法部门组成的栈桥管理办公室,力争在今年旅游旺季到来之前实现回澜阁免费对外开放。
一波三折,回澜阁终于
“回
”来了。作为整个过程的亲历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明深刻体会到啃下这块
“硬骨头
”的艰难。举一反三,痛定思痛。李明告诉记者:作为文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意识,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文物建筑。经市文广新局党委研究决定,今后,全市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据悉,我市将出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管理暂行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赁、承包文物保护单位等行为一律不予准许。
自此,青岛市从体制机制入手,彻底解决
“文保单位
”生存的后顾之忧。同时,也彻底打破视
“文保单位
”为
“唐僧肉
”的幻想。
“青岛这个标准,比国家现行针对
‘文保单位
’管理使用政策标准更高、更严、更硬。
”市文物局专家称。
凭海临风。回澜阁,这颗青岛的历史文化明珠,将向世界展示更璀璨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