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家和战略家的区别在哪里?
军事家和战略家的区别,我来说一下解放军四大野战军主帅的军事指挥权限,有助读者理解什么是军事家,什么是战略家。
早在山东野战军、华中野战军集中统一军事行动这件事,也就是华野合并之前,1946年底毛泽东中央军委致电陈毅粟裕,其电文是;“在陈毅的领导下,大政方针共同决定,战役指挥交粟负责”。
(见《陈毅传》,当代中国出版社,2015年7月版,第200页)
注意,毛泽东中央军委的电报从未说过网上所传言的;“军事指挥交栗负责”这样的文字,而是说“战役指挥交粟负责”。四字的含义相差是很大的。
还有,毛泽东中央军委授予粟裕的这个战役指挥权限,这在四大野战军,以及华北野战部队等所有的解放军部队中,是绝无仅有的。
而其它三大野战军,包括华北野战部队的军事主帅们,他们的战役决策权、战役指挥权全部都是集中一身的。
事关“大政方针”的战役决策权,“共同决定”。毛泽东中央军委的电文从未有将此权限交给粟裕。
什么是“大政方针”?就是指战略上的,战役决策上的。关于此,毛泽东中央军委的电报要求两大野战兵团;“在陈毅的领导下,大政方针共同决定,战役指挥交粟负责”。
毛泽东中央军委的电报,已经把陈粟的权限说得非常清楚了。
如果把毛泽东中央军委对粟裕的指挥权的定性改一改,变为“在X X X 的领导下,大政方针共同决定,战役指挥交
